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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0年6月8日星期三中午过后,我的小说《夫妇》终于完结。

我告诉乔治和贝西我需要好好睡一觉,不希望屋子里有人走动,让他们放一天假,想去哪里就去哪里。反正我跟他们的雇佣关系不久后就会结束。

凯莉这星期不在家,跟雇主渥德一家人出游去了。

我派人送信给《卡塞尔》杂志的编辑和我不久的将来的出版商埃里斯,告诉他们全书已经完成。

我还送了一封信给狄更斯,告诉他我的书已经写成,提醒他别忘了我们约好隔天6月9日下午碰面。6月9日我们当然没有约,我们约的时间是6月8日晚上。但我很确定这封信隔天早上才会送到,正好可以作为我们这些受过训练的法律人所谓的“不在场证明”。我还写了语调友善的信给雷曼、毕尔德和其他人,敲锣打鼓地告诉大家我已经把《夫妇》写出来,经过一晚上辛苦得来的酣畅睡眠后,隔天,也就是9日下午要走访盖德山庄,聊表庆祝。

那天下午稍晚,我穿着附有披肩与宽大兜帽的黑色旅行装,乘着租来的马车前往盖德山庄,把车停在法斯塔夫旅店旁那些最老的树木底下。夕阳已经渐渐西斜,黑夜的触须从旅店后侧的树林往外伸展。

我没有找到十天内就要永别英格兰的印度教徒水手,也没有现成的德国、美国甚至英国水手来充当我的车夫,更没找到我鸦片与吗啡助长的想象画面中的黑色大马车。于是那天晚上我亲自驾车。我几乎没有操控各种马车的经验,所以一路龟速爬向盖德山庄,有别于我那个向前疾驰的假想印度教徒车夫。我租到的马车是小小的无顶马车,几乎跟狄更斯平时派去车站接我的小马板车一样大。

我把小提灯放在我后面的单人座底下,黑彻利的手枪——四枚还没击发的子弹还在原位——跟那个装金属物品的麻布袋一起放在我口袋里,一如我的计划。事实上,我自己驾车这一点更合常理:这样一来就没有印度教徒或任何车夫能够勒索我。

这个晚上也不是我想象中那个天清气朗的6月夜。

在那段累死人的车程里,大雨急灌而下,雨水哗啦啦地落,这部迷你马车低得荒唐的底板又溅起不少水花,等日落时分我到达法斯塔夫旅店,已经全身湿透,像只落汤鸡。比起早先我在脑海里彩绘的美丽景象,这天的夕阳余晖看上去更像白天留下的一抹灰扑扑、脏兮兮、湿漉漉的余韵。

我尽可能将那匹老马和摇摇晃晃的车子系在旅店侧面的树林深处,但一阵阵急雨仍旧穿过枝叶打下来,把我淋得更湿,即使雨势暂停,树木照样继续把水滴在我身上。迷你马车上的踩脚板更是积水处处。

狄更斯没有出现。

我们约好的时间是太阳下山后大约半小时,但那天乌云蔽天,落日叫人扫兴,他没注意到时间也是情有可原。只是,一小时很快过去了,狄更斯仍然不见踪影。

我在想,或许他看不到漆黑树林里的阴暗车马、滴着水的黑色马匹和一身黑衣湿透了的我。我考虑点亮一盏马车侧灯。

但这架廉价马车无论侧面或后方都没有车灯。我考虑点亮我的小提灯,放在我身边的车上。我又想到,那样一来或许方便狄更斯从他家或前院看见我,但进出法斯塔夫旅店的每个人,甚至从公路经过的人,也都能看见。

我考虑进旅店,点一杯热奶油朗姆酒,派个孩子到盖德山庄告诉狄更斯我在等他。

别傻了,我脑子里那个合格律师兼悬疑小说家悄声如是说。此时我脑海中再次浮现那个古怪却必要的概念:不在场证明。

日落后九十分钟,依然不见查尔斯·狄更斯的身影,而他恐怕是全英格兰最准时的五十八岁男人。已经快十点了,如果我们不赶快出发去罗切斯特,这一切就白忙了。

我把打着盹儿的马拴在树干上,确认那可悲马车的刹车拉好了,就穿过树林边缘往瑞士小屋走去。每回冷飕飕的晚风袭来,冷杉和落叶乔木就会把更多尼亚加拉大瀑布似的雨水倒在我身上。

过去九十分钟里我看见至少三架马车转进狄更斯家车道,其中两部还在那里。狄更斯会不会忘记,或根本刻意忽视,我们秘密出行之约了呢?有那么一段时间我的心凉了半截,因为我很确定我写来提醒他明日之约那封假信今天下午送到了盖德山庄。话说回来,我记得我故意很晚才寄出,而英国历史上没有任何信差会这么快把信送到。事实上,若是那封信能在星期五下午(当时是星期三晚上)送到盖德山庄,就已经是难能可贵的效率了。

我摸摸放在外侧口袋的手枪,决定走隧道到主屋。如果我从屋后的新建温室(这年春天因应狄更斯的喜好而建)窗子往里面窥探,看见狄更斯还坐在桌旁,或正在读书,我要怎么做?

我会敲敲温室的窗玻璃,挥手叫他出来,用枪口指着他逼他跟我走。就这么简单,我也是形势所逼。

只要乔吉娜和其他那些依赖狄更斯的救济和收入过活的人(有如吸附在大型鱼类身上的七鳃鳗)不在附近(这个鱼类族群隐喻里还得加上我弟弟查理)。

隧道里伸手不见五指,有一股浓烈的野兽气息,可能有野生动物在这里面清了肠胃。那天晚上我觉得自己就像那些动物,全身湿透,颤抖个不停。

走出隧道以后,我避开会嘎吱响的砾石主车道,穿过矮树篱来到前院。现在我看见院子里的回车道挤了三架马车,但天色太暗,我认不出来那些是谁的马车。其中一匹马闻到我的气味,突然抬起头喷着鼻息。我好奇它是不是嗅到捕猎动物的味道。

我往右边移动,踮起脚尖,视线越过矮树篱和修剪过的雪松探看白色窗帘之间的景象。狄更斯书房的凸窗没有灯光,但那好像是屋子里唯一一间没有点灯的房间。我看见女人的头经过一扇前窗,是乔吉娜、玛丽或凯蒂?她的脚步是不是有点儿匆忙,或者只是我自己神经紧张瞎猜?

我往后退了好几步,方便看清楚明亮的上层窗子,与此同时将那把沉重的手枪从口袋里掏出来。

一颗不知从何而来的子弹穿破窗玻璃,杀害了最知名的作家……什么白痴点子?狄更斯不但得死,还得消失,无迹可循,而且就在今晚。只要他踏出那扇门(终于想起他跟我的约定),他就会消失。这件事我不只对上帝发誓,也对黑暗国度的诸神发誓。

突然之间我被很多只手从后面抓住,半拖半抬地往后拉离开狄更斯的屋子。

这个句子不足以形容当时施加在我身上的暴力。有好几个人的手,都是强有力的手。那些手的主人把我拖过一道树篱、越过树木的低矮枝丫、扔在种满天竺葵的花圃那坚硬石块和锐利细枝的过程中,丝毫没有顾虑到我的安危。

红色天竺葵!我眼前都是它们的花朵,外加脑袋撞击地面引发的满天金星。即使在黑暗中,那胭红花朵依然清晰而难以置信地向我袭来。

狄更斯的红色天竺葵;盛开的鲜血;雪白衬衫上弹孔似的红花绽放开来;比尔·塞克斯把南希打得脑浆迸裂时那朵丹砂天竺葵。

或许基于鸦片酊的效力,我的噩梦向来能预知未来,鸦片酊同时也在我最无助的时候激发了我的创造力。

我设法站起来,但那些强悍的手又把我压回泥地和土壤上。一弯新月在飞掠而过的乌云之间露脸,这时我瞥见头顶上方那三张惨白面孔。

仿佛要证实我的先见之明,埃德蒙·狄更森的面孔突然闯进我的视野,离我的脸只有三十厘米。他的牙齿确实磨成尖锐的白色细小短剑。他嘶嘶嘶地说道:“放轻松,柯林斯斯斯先生,别这样。今晚不玩烟火,先生,今晚不行。”

仿佛要解释他的神秘暗语,有一只手猛地抢走我歪扭的手里的枪。我忘了我手上还有枪。

雷吉诺·巴利斯的脸取代了狄更森。这个壮硕男子若不是在笑,就是扮着吓人的鬼脸,我分辨不出来。我发现上次在暗巷看见他的时候,他笑容里的黑洞并不是蛀牙造成的。他也把牙齿磨尖了。“柯林斯斯斯先生,今晚是是是我们的时时时间。”他苍白的脸说道。

我挣扎无效。等我再次抬头,祖德的脸浮在我上方。

我说“浮”出于审谨考虑。祖德整个人仿佛都浮在我上方。他双臂展开,很像那些潜入深水区的人。他的脸俯视着我,他披着黑色斗篷的身体飘浮在支撑着他的隐形气流里,跟我平行、盘旋在距离地表只有一米多的空中。

祖德少了眼皮和鼻子的位置颜色鲜红,仿佛几分钟前才被人用解剖刀削除。我差点儿忘了祖德怪物的舌头会像蜥蜴般快速吸进吐出。

“你不能杀狄更斯!”我气喘吁吁地说,“不可以是你下的手。一定要由我……”

“安……静。”那张飘浮、盘旋、扩张中的骷髅脸说。祖德的口气里有一股坟土加上漂在地底城河流里那些肿胀尸体的污水气味。他的大眼睛冒着鲜血,眼眶周围也都是血。“安静,”祖德嘶嘶地说,仿佛安抚着小魔鬼,“威尔基·柯林斯斯斯先生,我们今晚要取的是是是狄更斯的灵魂,剩下的都留给你。剩下的都是是是你的。”

我张嘴想尖叫,但飘在空中的祖德从他的歌剧斗篷口袋里拿出一块有香气的黑色丝帕,按在我绷紧的脸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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