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毛姆提示您:看后求收藏(宜小说jmvip2.com),接着再看更方便。

2我住在“鲜花旅馆”,这里的女主人约翰逊太太为我讲述了一个她错失良机的伤心故事。斯特里克兰德死后,他的遗物被拿到帕皮提市场上拍卖。其中有一个美式煤油炉是她想要的,所以她便以二十七法郎的价格买下了那炉子。

“那儿还有十几幅画,”她对我说,“都没有镶画框,根本没人要。有几张能卖十法郎,但是大部分五六法郎就卖掉了。你想想看,要是我当初把它们全买下来,我现在可就是富婆了。”

不过蒂阿瑞·约翰逊无论如何也发不了财,因为她根本存不住钱。她父亲是一个在塔希提岛定居的白人船长,母亲是当地的土著女人。我认识她时,她已经五十岁了,但看起来比实际年龄更老。她个子很高,身材粗壮,一身肥肉,要不是有一张慈祥和蔼的脸,给人好脾气的感觉,定会让人觉得气势汹汹。她的胳膊犹如一双粗壮的羊腿,乳房像两棵硕大的圆白菜,肥胖的脸上堆满了肉,给人一个近乎赤裸猥琐的印象。她的下巴堆了一层又一层,直垂到她宽阔的胸脯上,让人数也数不清。平日里她总穿一件粉红色的罩衫,戴一顶大草帽,不过在她把头发垂到肩膀上时——她经常这么做,因为她的头发很令她骄傲——你会发现她的头发乌黑,又长又卷;她的眼睛颇有神采,并不显老。她的笑声是我所听过的最富有感染力的笑声,刚笑起来的时候只是在嗓子里低沉地咯咯笑,然后声音渐渐大起来,直笑得她整个臃肿的身体都跟着颤动摇晃起来。她平日里有三大嗜好——笑话、酒和英俊的男人。能同她相识,真令我荣幸之至。

她是岛上最棒的厨师,对美味的食物有极大的热情。每天从清晨到深夜,你都能看到她坐在厨房的一把矮凳子上,一位中国厨师和两三个当地的女仆围着她忙来忙去。她在发布命令的同时,还不忘和所有人闲扯,抽空还得偷尝一下她设计烹制出的美味佳肴。要是她需要向哪位朋友表达敬意,就亲自下厨露一手。她天生好客,只要鲜花旅馆有东西吃,岛上的人就不必担心会饿肚子。因房客付不起账而将其赶走这种事她永远也做不出来。有一回,她的一个房客碰上时运不济,她就一连几个月免费为其提供食宿。开洗衣店的中国人因为这个人拿不出钱来,拒绝做他的生意,她就干脆把他的衣服和自己的混在一起,送到洗衣店去。她说她看不得这个可怜人每天穿着脏兮兮的衣服;而且既然他是个男人,不抽烟是不可能的,她就每天给他一个法郎,专门让他用来买烟抽。她对这位房客和对那些每周准时付账的人同样亲切和蔼。

她的年龄和过分肥胖的身材已令她无法再谈情说爱,不过她对年轻人的恋爱故事却抱有极大的兴趣。她认为情欲是人之本性,无分男女,总是从自己的丰富经历中为人总结箴言和提供范例。

“在我还不满十五岁的时候,就被我父亲发现有了一个情人,”她说,“他是‘热带鸟’号上的三副,长得十分英俊。”

接着她叹了口气。人们总说女人会对自己的第一个情人念念不忘,但她或许是个例外。

“但我父亲是个不近情理的人。”

“他是怎么处理这件事的?”我问。

“他往死里打我,我差点儿就没命了。那之后他就逼我嫁给了约翰逊船长。我倒也无所谓。约翰逊船长要比三副的年纪大得多,不过他也很英俊。”

蒂阿瑞是一种洁白芬芳的花,他父亲正是以此给她起的名字。当地的人说,只要你闻过这种花香,即使你漂泊到天涯海角,终究会被它吸引着回到塔希提岛。

蒂阿瑞对斯特里克兰德印象深刻。

“他有时会到我这儿来,我经常看到他在帕皮提闲荡。我很可怜他,他骨瘦如柴,兜里总是半分钱也没有。我只要听说他进城来,就叫仆人去把他带到我这儿吃点东西。我有一两次还给他找过工作,但是他做什么都做不长,很快就想重回荒林里去,说不准哪天一大早就消失无踪了。”

斯特里克兰德是在离开马赛大约六个月后来到塔希提岛的。他原先在一艘从奥克兰开往旧金山的船上干活。在登上塔希提岛的时候,他的随身物品只有一盒油彩、一个画架和十几张画布。他身上唯一的几英镑,还是他在悉尼干活挣的。他在城外一个土著人家中租下一个小房间。我猜他一踏上塔希提岛的土地,就有种游子归家的感觉。蒂阿瑞告诉我,斯特里克兰德有一次这样对她说:

“当时我正在洗甲板,忽然有人跟我说:‘瞧,那儿就是。’我抬头一看,望见了一片岛的轮廓,立马就知道这便是我毕生苦寻的地方。我们的船靠得更近的时候,我觉得自己好像见过这个地方。我在岛上四处闲逛,对看到的一切都觉得似曾相识。我敢发誓,我一定曾经在这儿生活过。”

“有时,这座小岛就是有这种吸引人的魅力,”蒂阿瑞说,“我听说有一些人在等待货船装货的时候,上岸待了几个小时,从此就再没离开过这个岛。我还听说,有的人到岛上谋职,准备干上一年,结果对这里百般咒骂,离开时还赌咒发誓死也不会回来。但是过了半年,你又看到他们上了岸,从他们的嘴里听说,他们在其他地方已经没法待下去了。”

都市言情推荐阅读 More+
我在现代当文豪

我在现代当文豪

忘了西默农
写了大半辈子小说的林野重生了,当他以为自己即将脚踢余华,拳打莫言横扫中国文坛的时候,才现自己回到的是2o18年,这个出版业接连倒闭了,实体书销量一万就号称畅销的文末时代。在这个大师隐身,文星暗淡的当代,绝望的林野该何去何从?直接他看见第一届宝珀理想国文学奖……“我居然是穿越???!!!”
都市 连载 33万字
穿成七零极品妻

穿成七零极品妻

夜不私语
李卿卿穿成了古早文中,女主那个心思恶毒的玩伴女配。 原主设计嫁给了女主有前途的大哥,却没想到结婚不久男人就因伤废了。 原主不愿意照顾残废男人和孩子,一心想要抛夫弃子另嫁他人。 最后她作天作地,把自己作进了劳
都市 完结 50万字
飞花故送长生酒,从此少年不白头

飞花故送长生酒,从此少年不白头

勤劳的大蜜蜂
【长生+刀子+无穿越+架空】 天下初定,三代唐皇的励精图治展开了万里江山的太平画卷。 李遇因为一顿饭,给自己找了一个师尊。 生在大唐盛世,历经人世变迁,又将肩负起重建盛世与一代人的希冀。 古往今来,英雄迟暮,美人白头。 对长生者而言。 尖刀子伤人,钝刀子伤心。
都市 连载 30万字
来自偏执神明的宠爱[穿书]

来自偏执神明的宠爱[穿书]

秋水麋鹿
薇拉穿进一本小说里,成了登场就要领盒饭的炮灰。 弱小无助的她意外得到神灵眷顾,签下契约。 但是这个神灵神格缺失,猩红的眼眸里只有复仇的欲望。 薇拉:现在撕毁契约还来得及吗? 《众神每年邮报》:黑暗神拿回神格后
都市 完结 67万字
操刀

操刀

枪手1号
处江湖之远,操刀在手,使群雄俯首,噤若寒蝉;居庙堂之高,操刀在手,则四夷宾服,万国来朝。主角从身世成谜的遗腹子到名声大噪的马匪,再到割据一方的地方豪强,进而逐鹿定鼎,君临天下。不断成长的过程,也是报仇雪恨的过程,亦是逐鹿天下的过程。
都市 连载 208万字
我成了一条锦鲤

我成了一条锦鲤

丹尼尔秦
(娱乐明星) 季铭成了一条锦鲤。 在自己身上,实现了别人所有的愿望! 你想抖音涨粉百万?我有了! 你想出演国字号A咖巨制?我演了! 你要跟我争夺角色?我本来只想当你的表演老师,现在也只好勉为其难! 朋友羡慕,敌人
都市 完结 182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