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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色白额马

一天早晨,吃早饭时,福尔摩斯说:“华生,恐怕我得亲自去一趟了。”

“去一趟?去哪儿?”

“达特穆尔,金斯皮兰。”

他的话并没有让我感到意外。相反,到目前为止,他还没介入那件离奇古怪的案子中,倒让我感到很意外,要知道,那件案子可是轰动全英国了。他整天皱着眉头,低头沉思,在屋内不停地走来走去,烈性烟叶一斗接一斗地抽个没完。我的问题和提议,他完全置之不理。报童送来的当天的报纸,他也只是随便翻一下就扔到一边去。尽管他不言不语,我也明白,其实福尔摩斯正在认真思考着什么。韦塞克斯杯锦标赛中的名驹诡异失踪,以及驯马师被杀的惨案,是迫切需要福尔摩斯用他超凡的分析力去解决的一个问题,所以,当他突然说,要去案发现场时,我丝毫不感到意外。这是我预料之中的事,也是我希望的事。

“要是你觉得我不会给你带来不便,我很乐意和你一同前往。”

“亲爱的华生,你能与我同去真是太好了。我想你肯定会不虚此行,因为从这件案子的某些细节来看,它别具独特之处。我想,现在动身去帕丁顿车站刚好能赶上火车,在路上我再仔细跟你谈谈这个案子的详细情况。别忘了带上你的那个漂亮的双筒望远镜。”

一个小时以后,我和我的伙伴已经安然坐在驶往埃克塞特的火车头等车厢里。福尔摩斯聪敏消瘦的脸被他那带护耳的旅行帽包住了大半。在帕丁顿车站买来的当天的报纸,正被他那细长的手指翻得哗啦哗啦作响。

过了雷丁站一段时间后,他看完最后一张报纸。他把那堆报纸叠在一块,塞进了座位底下,然后,掏出香烟盒来,并让我吸烟。

“火车跑得挺快的。”福尔摩斯一边看着窗外,一边看腕上的手表,“我们目前的速度是每小时五十三英里半。”

“我没有注意那些四分之一英里的路杆。”我说。

“我也一样。这条铁路线附近电线杆的间距是六十码,所以,计算起来并不麻烦。我想关于约翰·斯特雷克被害和银色白额马失踪的事,你已有所耳闻了吧。”

“我是通过《电讯报》和《新闻报道》知道的。”

“运用思维推理的技巧就可以侦破此案,但关键要推敲细节,查明事实真相,根本用不着去寻找新的证据。这桩惨案极不寻常,作案过程充满了技巧,而且牵涉到很多人的切身利益,所以,我们才会颇费心思地推测、假设、猜想,而这些推测猜想恰恰会成为障碍,困扰我们,阻滞我们的破案思路。这就需要我们分辨清楚,哪些是无可置疑的事实,哪些是爱臆想的评论家及记者们的虚假、夸大的言辞,并将它们区别对待,然后,我们的任务就是立足于确凿的事实,做出正确的推论,并找出破获这桩神秘案件的关键点。星期二傍晚时分,我收到两封电报,一封来自马的主人罗斯上校,一封来自负责这个案件的格雷戈里警长,他请我与他合作侦破此案。”

我很吃惊:“星期二傍晚!你昨天为什么没去呢?现在已经是星期四的早晨了。”

“坦白说,我犯了个大错——比那些通过你的回忆录认识、了解我的人所能想象的还要大,我亲爱的华生,这样的错误恐怕我以后还会再犯。问题出在我根本不相信这个事实:达特穆尔北部这样一个人烟如此稀少的地方,那匹英国良马竟然隐藏了这么长的时间。昨天,我一整天都在等马被找到的消息,如果没有猜错的话,那个盗马贼与杀害约翰·斯特雷克的凶手应该是同一个人。谁知直到今天早晨,除了年轻人菲茨罗伊·辛普森被逮捕以外,事件根本没有任何进展。这结果告诉我,不能再等了,必须采取行动了。不过,从某种意义讲,昨天的时间也不算是浪费。”

“如此说来,你已经做出推论了?”

“至少这件案子的主要事实,我已掌握得差不多了。现在我可以细细讲给你听。我觉得,将情况清楚地讲给别人听,也有助于自己理清思路。还有,如果一开始我不把我所掌握的情况交代清楚,我就很难指望能得到你的有力帮助。”

我仰身后躺,舒服地靠在椅背上抽了一口雪茄。福尔摩斯则俯身向前,伸出他那瘦长的食指,不停地在左手掌上指点着,向我说起这次旅行要处理的案件的情况。

福尔摩斯说:“银色白额马是索莫密血统,和它闻名遐迩的祖先一样,始终保持着优异的成绩。它已有5岁,它的主人罗斯上校真幸运,因为在赛马场上那马每次都能赢得头奖。在这次不幸事件发生以前,那匹名驹是韦塞克斯杯锦标赛的夺冠大热门,人们在它身上下的赌注是三比一。它一直都是众赌客最看好的马,事实上,它也从未让下注者失望过,所以,尽管赌注比悬殊,还是有很大一笔钱押在它身上。正是因为这一点,为了切身的利益,才会有人想方设法阻止银色白额马去参加下星期二的比赛。

“当然,大家都对这样的事心知肚明,所以在金斯皮兰,也就是上校驯马厩所在地,为了保护这匹名驹,人们采取了各种各样的措施。驯马人约翰·斯特雷克原是个赛马骑师,后来因为发福了,他的主人罗斯上校才不得已让他退了下来。他总共给上校做了5年的骑师、7年的驯马师,他算得上是一个诚实淳朴的仆人。斯特雷克手下只有3个马童,毕竟上校的马厩不大,总共才4匹马。每晚都会有一个马童睡在马厩里,剩下的两个就睡在草料棚中。三个小伙子的人品都没有任何问题。约翰·斯特雷克已经结婚,他住的小别墅距离马厩大约有二百码远近。他膝下无子,家里有一个女仆,日子过得还算惬意。那个地方很荒凉,只在北边半英里开外有几座用于疗养的别墅,那是塔维斯托克镇的承包商们为病人建造的,那里也常有愿意到郊外换换空气的人出入。而塔维斯托克镇则坐落在西面约两英里以外的地方,同样还是大约两英里左右的地方,是巴克沃特勋爵的梅普里通马厩,由赛拉斯·布朗负责料理那里的一切事务。荒野其他方向就全是异常荒芜的旷野了,零星可见少数流浪的吉卜赛人住在那里。星期一晚上的那桩惨案就发生在这样的环境中。

“这天晚上与平常一样,马匹经过训练、刷洗后,马厩在9点钟就准时关门上锁了。两个马童去了斯特雷克家,在厨房里用了晚饭。第三个马童内德·亨特留下看守马厩。9点多一点,女仆伊迪丝·巴克斯特前往马厩为留守的内德送晚饭,晚饭是一盘咖喱羊肉。女仆没有带任何饮品,马厩里有自来水,而且马厩有规定,值班的人只能喝水,不能喝别的。因为要穿过荒野中的小路,天色又很黑,所以女仆拎了一盏提灯。

“大约在还差三十码就到马厩的时候,从暗处走过来一个人,让伊迪丝·巴克斯特停一下。借着提灯昏黄色的灯光,她看到此人穿戴很绅士,头上戴着一顶布帽,身上穿着一套灰色粗呢套装,脚登高筒靴。她印象最深的是这个人苍白的脸色及紧张的神情。她心想,这个人的年龄应该三十出头吧。

“他问:‘请问这是哪儿啊?如果看不到你的灯光,我恐怕只好在荒野里过夜了。’“‘这里是金斯皮兰马厩啊。’女仆回答。

“‘啊,是吗!运气不错!’他高声道,‘我听说,每晚都会有一个马童独自睡在这里,你就是要给他送晚饭吧。我相信你总不会过分清高,连一件新衣服的钱也不屑赚吧?说完,这个人将手伸进背心口袋,从中掏出一张叠好的白纸片来,‘只要你今天晚上把这东西交给那个孩子,你就能拿到钱,买一件漂亮的衣服了。’

“请问这是哪儿啊?如果看不到你的灯光,我恐怕只好在荒野里过夜了。”

“他的直截了当把伊迪丝吓坏了,她赶忙从他身旁跑过去,奔到马厩窗下。她向来习惯把饭从窗口递过去。窗户早已经打开了,马童亨特正坐在里面的小桌旁边等她呢。伊迪丝还没有来得及把刚刚发生的事情告诉他,陌生人又出现了。

“‘晚上好,’陌生人从窗外探身向里说道,‘我想和你谈谈。’姑娘发誓说,在陌生人说话时,她看到他手里紧攥着一张露出纸角的小纸片。

“‘你到这里来有何贵干?’亨特问道。

“‘这件事能使你的钱包鼓起来,’陌生人说道,‘你们有两匹马将要参加比赛,除了银色白额马,还有贝阿德。透露点可靠的消息给我,我不会让你吃亏的。听说在五弗隆距离赛马中,贝阿德可领先银色白额马一百码,你们自己都把钱押到贝阿德身上,有这回事吗?’

“‘原来,你是一个可恶的赛马探子啊,好啊!’亨特喊道,‘现在我就让你看看,我们金斯皮兰是怎样对付这号人的。’他跳了起来,冲过去把狗放了出来。女仆赶紧朝家的方向跑去,她边跑边向后望,只见那个陌生人仍俯在窗上,向里探望着什么。可是,一分钟过后,亨特带着狗一同跑出来时,这个人已经不见了,尽管亨特带着狗围着马厩四处查看,却连这个人的影子也没有发现。”

“等一下,”我问道,“亨特带着狗跑出去找人时,马厩没有锁上门吗?”

“问得好,华生,太好了!”我的伙伴低声说,“我也认为这是一个要点,所以为了查清这件事,昨天我特意往达特穆尔发了一封电报,答案是亨特在离开以前把门锁上了。我还可以再补充一点,马厩的窗户很小,人是钻不进去的。

“亨特等他的同伴回来以后,便立即派人把发生的事情报告给驯马师。斯特雷克听到报告后,尽管他不清楚这件事的真实用意,但是他还是异常激动不安。半夜1点钟,斯特雷克太太从梦中睡醒时,看见他正在穿衣服,准备外出。面对妻子的询问,斯特雷克回答说,因为他太担心这几匹马,所以一直不能入睡,他想去马厩去看看它们是否一切安好。斯特雷克的妻子听着雨滴打在窗上的声音,就央求丈夫留在家里,可是,他不听妻子的劝告,披上雨衣走出了家门。

“斯特雷克太太在早上7点钟醒来时,发现丈夫仍未回来,就匆匆忙忙穿好衣服,叫醒女仆与她一道去了马厩。到了那里,只见马厩门敞开着,亨特倒在一张椅子上,完全不省人事,马厩里的名驹踪影全无,驯马师也不在那里。

“睡在草料棚里的两个马童很快被她们叫醒,但是,昨天晚上两个人睡得都很沉,没有听到任何声响。亨特被大剂量的麻醉剂麻倒,怎么也弄不醒他,两个马童和两个女人只好把亨特留在那里,任他继续睡下去。他们一起跑到外面,寻找失踪的驯马师和名驹。他们原以为是驯马师把马拉出去进行清晨训练了,可是登上附近的小山丘,俯视四周荒野,仍未看到那失踪的名驹,但他们意外发现了一件东西,那东西使他们预感到似乎有悲剧发生了。

“在离马厩四分之一英里远的金雀花丛中,他们找到了斯特雷克的大衣。而荒野上距此不远的地方有一片洼地,就在洼地的最低处他们发现了驯马师的尸体。他的头颅已被击得粉碎,显然是被沉重的凶器击碎的。他的大腿上还有一道长伤痕,分明是非常锐利的工具留下的痕迹。斯特雷克右手握着一把小刀,刀把和刀身上都凝满了血块,可以看出,他曾与攻击他的对手进行过殊死搏斗。他的左手握着一条领带,女仆认出领带是头天晚上到马厩来的那个陌生人的。亨特清醒后,也认定领带是那个人的。他还肯定地说,就是陌生人站在窗口时,往咖喱羊肉里下的麻醉药,让他失去了知觉。洼地底部泥地上留有大量马的足迹,说明惨案发生时名驹也在搏斗现场,但从那天早晨开始就再也没有人见过它。尽管给出了巨额悬赏,达特穆尔所有的吉卜赛人都在细心留意打探,却没有丝毫线索。最后,经过化验得出结论——马童亨特剩下的晚饭里含有大量麻醉剂,而在同一天晚上,在斯特雷克家里用饭的人也吃了同样的饭菜,却没有被麻醉的症状。

“这就是案子的基本情况。我讲述时没有掺入任何推测,尽可能客观地还原事实。现在我再介绍一下警方就这个案件采取了哪些措施。

“警长格雷戈里受命调查该案,他是一个很有能力的警官。要是他的脑瓜里再多点想象力,那他很快就能高升。抵达出事地点后,他很快就找到并逮捕了那个被视为嫌疑犯的人。其实找到那个人并没费多大工夫。刚才我提到的那些小别墅,他就住在那儿。他的名字据说叫菲茨罗伊·辛普森。他出身不错,本人也受过良好的教育,他在赛马场上虚掷过大量金钱,他目前的工作是伦敦运动俱乐部的马匹预售员。检查他的赌注本时发现,他出了高达5000英镑的赌注,赌白额马会输。辛普森被捕以后主动交代,他到达特穆尔的目的就是希望得到有关金斯皮兰名驹的消息,当然,也想了解有关第二名驹德斯巴勒的情况。德斯巴勒是巴克沃特勋爵的名驹,现在养在赛拉斯·布朗的梅普里通马厩。那天晚上的所作所为,他并不否认,但他声称自己并无恶意,只不过想得到最新资料而已。面对那条领带,他的脸色十分苍白,他根本说不清楚,领带怎么会握在被害人手中。他的湿衣服说明他曾在雨夜外出,他那根槟榔木手杖,十分结实,上端还镶着铅头,用它来做武器,反复击打,足以使驯马师毙命。可是从另一方面看,辛普森身上却没有伤口,而从驯马师刀上的血迹可以看出,至少有一个袭击他的人身上受了伤,简而言之,基本情况就是这些。华生,如果你能给我一些提示,我非常感激。”

我怀着极大的兴趣听完了福尔摩斯的讲述,他讲得言简意赅,条理清晰。尽管我已经知晓了大部分情况,但是,这些事情之间的关联,以及这些关联的重要性,我还是一点都不清楚。

“有没有可能在搏斗中,斯特雷克自己割伤了自己呢?”我提出了看法。

“大有可能,”福尔摩斯说道,“这样的话,对被告有利的一点就排除了。”

“此外,”我说道,“直到现在,我还不知道警察对此有什么看法。”

“恐怕我的推论正和他们的背道而驰,”我的朋友接着说,“据我所知,警方是这样推测的,把马童麻醉倒以后,菲茨罗伊·辛普森就拿出事先准备好的钥匙,打开了马厩大门,牵出了银色白额马。显而易见,把马偷走是他的主要目的。马辔头没有了,辛普森就解下领带,套在马嘴上,然后,任马厩门开着,他把马牵到外面,不料半路碰到了驯马师,或者是驯马师追上了他,后来就爆发了激烈的争吵和搏斗,尽管斯特雷克有一把小刀可以用来自卫,但作用不大,而辛普森却用自己那根粗手杖打碎了驯马师的头颅。接下来,他把马带到了某个秘密地点,藏了起来,也有可能那匹马在他们激烈搏斗时,幸运地脱缰逃走,现在它正在荒原上游荡。这就是警方对案子做出的分析。这种说法不大靠谱,可是,其他的解释更不可信了。无论如何,到达现场之后,我很快就能查清情况,在此之前我实在无法做出更加合理的解释。”

黄昏时分,我们的火车抵达了塔维斯托克小镇……已有两位先生在车站等候我们……

黄昏时分,我们的火车抵达了塔维斯托克小镇。就像盾牌上的浮雕一样,塔维斯托克镇坐落在达特穆尔辽阔原野的中央。已有两位先生在车站等候我们,个头较高的那位,仪表堂堂,有着狮子鬈发,络腮胡须,还有一双深邃明亮的蓝眼睛。另一个人身材不高,看起来机警能干,他身穿双排扣长大衣,脚蹬一双铮亮的高筒靴,络腮胡子修剪的整整齐齐,戴着眼镜,这个人就是罗斯上校,一个著名的体育运动家。另一位则是警长格雷戈里,他在英国侦探界已经算是声名显赫的人物了。

“非常高兴你能来到这里,福尔摩斯先生,”上校说道,“这件案子,警长已尽了一切努力。同样,我也愿尽一切力量协助您为可怜的斯特雷克报仇,同时找回我的马。”

“事情有新的进展吗?”福尔摩斯问道。

“惭愧地说一句,收获甚小,”警长说道,“有一辆敞篷马车在外面等着,想必天黑之前,你肯定愿意去现场看一下,我们不妨在路上边走边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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