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雪提示您:看后求收藏(宜小说jmvip2.com),接着再看更方便。

流行的看法是,浮士德的助手瓦格纳是一个负面人物。他不赞成浮士德抛弃书斋,投向生命的自然;他不喜欢活生生的人们,只爱抽象的“人”的观念;他也不会辩证地看待人在历史中所起的作用,只会死死抠住一个理念化的模式不放。这种省力省时的阅读也许可以撇开很多复杂的问题,把握作者创造的艺术形象。但我们应该记住,歌德是一位伟大的艺术家,他的写作决不是观念先行的写作,而他的每一个人物,也都是出自他内心的爱的化身,人物身上的丰富层次几乎没有止境,任何一劳永逸的把握都是不可能的。

耽于冥想、沉浸在纯精神世界中的瓦格纳,实际上是浮士德人格的一部分。他作为浮士德的忠实助手,从头至尾都守在那个古老的书斋里从事那种抽象的思维活动。他外貌迂腐,令人生厌,内心却有着不亚于浮士德的热情,只不过这种热情必须同世俗生活隔开。就是在这种在外人看来是阴暗的书斋里,心怀激情、孜孜不倦的瓦格纳终于造出了一种结晶体——荷蒙库路斯。

荷蒙库路斯是一个完美的小人,住在玻璃瓶中。它同它的创造者一样,也需要时时刻刻同世俗隔开。但荷蒙库路斯又不同于瓦格纳,根本的不同在于它时刻想要成长,而成长的惟一方法是同生命结合,获得自己的肉体;然而一旦肉体化了,它就会消失在肉体中再也看不到。看来是瓦格纳将自己身上的矛盾传给了它,用玻璃代替人的肉体,使它得以开始短暂透明的奇迹般的生存。在感官上,瓦格纳是如此的厌恶人,不愿同人发展关系;在他的观念中,他却认为人类具有“伟大的禀赋”,他尤其崇敬像浮士德父亲那样的英雄。他决心制造出一个他朝思暮想的超人,也就是说,他要用精神本身来造出一个纯粹的人。这样的事情当然不是不可能的,只不过用此种方法造出的“人”,并不是现实中的人,而是一种异体,是人的肉体与精神的分离。瓦格纳沉醉于自己的创造之中。被他用科学理性强行分离出来的这个小人,异常美丽而又能照亮事物、透视事物。它的强大的精神能量却使得它焦虑不安,一心想突破玻璃瓶得以发展,因为只有通过发展它才能不断存在。这样一个美妙的意象处处让人想起艺术家本人。隔着玻璃瓶透视人生的艺术家,真是既脆弱又强大;玻璃瓶随时会爆炸,里面的精灵却不那么容易完蛋,转世投胎随时发生。瓦格纳出于对“人”的理念的深爱,非要造出一个理想的人来取代庸俗的世人,他没料到他的创造物一旦独立,马上就反其道而行之,将生命与世俗当作了自己最高的追求,甚至不惜粉身碎骨。整个过程的这种自嘲与赞美相结合的描绘是非常动人的:

“再见!说得我不胜伤感。我想见你,怕再也无缘。”——瓦格纳

[140]

一旦独立,荷蒙库路斯就自告奋勇地担负起让浮士德还魂苏醒的任务。它是精神之光,可以为人类领航,连梅菲斯特也得依仗它的神通。它将唤起浮士德的美感,为它注入灵气和勇气。除此之外,它还到处发光,为的是尽快使自己肉体化,因为它要长大!

“我听说它很古怪,只诞生了一半:精神特性它倒不缺什么,在实体功能方面却差得很远。至今它只有靠玻璃才获得重量;可肉体化才是它的首要愿望。”

[141]

瓦格纳将作何感想?也许这就是他当初造出它来的初衷?像他这样博大精深的老哲人,又怎么会弄错?厌倦了生命的老学究原来并没有心如死灰,他用这种曲折的方式同生活交流,否则那玻璃瓶也没必要存在了。他想让世人看见最最纯净的精神奇观,所以才想出这样的高招。

荷蒙库路斯的本质原是看不见的所谓“元素”,它无法独立存在,只能寄生于肉体的黑暗处。它的独立生存是瓦格纳和梅菲斯特那亵渎的大脑里的古怪主意,也是人类千年理想之光的结晶。它那种压倒一切的魔力,吸引着周围一切生命之物,它终于骑在普洛透斯的背上游到了生命的大海的中心,在那里爱上海神的女儿伽拉忒亚,在她的贝车上将瓶子撞碎,获得了毁灭似的新生。那种激情之痛苦,光芒之美丽,人的语言没法表达。瓦格纳压抑了多年的欲望就这样得到了释放。

“万岁海洋/万岁波涛/你们为圣火所环抱/水啊万岁/火啊万岁/万岁这稀世的际会!”

[142]

荷蒙库路斯是肉体与精神矛盾的艺术现身,相互嫌弃又相互依恋的双方演绎出精神发展的历史。诗篇背后艺术家那深邃的目光、入微的体验、矛盾的表情时隐时现,使这个充满现代气息的形象透出其经典的底蕴。经典并不是单靠理性和智慧就可以达到的境界,经典是一种虔诚的、有点神秘的感悟,她可以有不同的形式,但万变不离其宗。歌德将《浮士德》写了六十年,瓦格纳也在阴暗的实验室里将那些“元素”捣弄了六十年。天才诗人花费了如此心血的创造物一朝面世,其非人间的光辉当然会穿透读者的心。

2000.7.14 于英才园

都市言情推荐阅读 More+
邪不压正[穿书]

邪不压正[穿书]

执笔忆流年
穿越不可怕,可是穿成一个注定会被口诛笔伐,死无葬身之地的魔教教主,似乎就没那么愉快了! 一不小心穿成他的夜子曦,简直是压力山大,只能一面兢兢业业扮坏人,一面小心翼翼做好事。 什么心经?都比不上本尊的魔功,
都市 完结 32万字
我在北宋国子监那些年

我在北宋国子监那些年

三十六陂春水
庆历三年,范仲淹主持新政,着手教育改革,国子监为最高学府。 穿越者叶安机缘巧合下被破例安排进去读书 胸无点墨又身无长物的他在贵族子弟、学霸考神、名臣大佬的包围中,开始了自己的艰难求学之路 没错,这是一篇北宋
都市 完结 37万字
沈越远青梅

沈越远青梅

白月光
我爱的人被认回豪门后弃我如敝履。 甚至让他的狐朋狗友偷拍了我像死狗一样趴在地上的照片。 后来我才知道,他不是我的爱人。 我恨他。
都市 连载 0万字
主母凤华

主母凤华

凤糕甜甜
前世,江知念带着丰厚的嫁妆下嫁落魄的侯府,全身心信任侯爷,为他殚精竭虑,更是用心对待养女。 却没想到养女怨毒她背刺她,侯爷更是宠妾灭妻,为了表妹妾室,打断她腿骨取她心头血,害死她所有亲人。 临死她才得知很多真相,得知认错了恩人,得知养女竟然是侯爷私生女。 嗜血重生后,江知念虐渣嘎仇人,不再收养养女。 用医术救人拉拢势力,借上一世预知能力规避风险,寻找高产作物种田经商屯粮屯药材。 太子殿下赈灾,粮
都市 连载 141万字
暗恋被拒后,把校花拐回家

暗恋被拒后,把校花拐回家

地球另一边
来阅文旗下网站阅读我的更多作品吧!
都市 连载 51万字
乱世铮妍

乱世铮妍

就爱嗑瓜子
前世,稀里糊涂地被爹妈抛弃在乱军之中,历经各种凄惨之后默默死去。重生后,第一件事就是在爹妈稀里糊涂的时候,把他们抛弃了。姑娘是支潜力股,大到券商,小到散户,大家争相购入!好吧,地盘我要了,财富我要了,军师我要了,将军我要了,这世道,没有什么是本姑娘要不起的!... 《乱世铮妍》
都市 完结 122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