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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是临近年底,莎尔娜就缠得拉佩越紧,几乎让他没有一点空隙。

仍旧变成中年胖子的模样,拉佩匆匆忙忙赶在太阳落山前进入集市,他一眼就看到在角落的那个摊主,径直走过去。

“你来了?”摊主打了一声招呼。这一次他没有采用上一次的做法,而是从旁边取出一只包裹,然后伸出五根手指。

这是上一次谈好的价钱,并没有超出拉佩的底限。

拉佩接过包裹随手打开,包裹不算在商品的范畴,如果那上面打了魔法印记的,可不算是违规。

里面是一件衣服,比拉佩当初拿出来当作样品的衣服要精致得多,用的材料非常特别,看上去像皮革,却又有着丝绸般的滑顺感。

“这是蓝眼赤鳍海鳅的皮,非常难得的材料,韧性绝佳,表面很滑,如同泼了一层油似的……”摊主唠唠叨叨地介绍着这东西的好处。

“怎么用?”拉佩对这些废话不感兴趣。

“有两种用法,一种是触发,另外一种由你自己控制。”说着,摊主伸出手指,朝着那件衣服点去,当他的手指离衣服表面还有一寸的距离,衣服上突然多一个凹坑,下一瞬间凹坑变成涟漪,朝着一侧划开。

拉佩已经看明白,这东西是靠意念改变力场的方向。

换成其他魔法师,肯定会选择触发的操纵方式,问题是触发有次数限制。就拿霍特·波尔伯爵来说,他挂在胸口的项链就是触发型的魔导器,当贝克的那一枪就要击中他的时候,这件魔导器被触发,射出一道金光挡住子弹,之后他触动绊索,箭弹从四面八方攒射,那件魔导器就顾不过来,只挡住三发箭弹。

怪不得先前摊主说开发出来的护甲是失败的作品,如果只是靠触发,抵挡对方的攻击,确实有些鸡肋。

但是拉佩就不同,他的反应速度比其他魔法师快得多,还能一心多用,第二种方式和他简直是绝配。

“谢了。”拉佩数出五十张金圆券。

摊主接过钱,轻叹道:“我知道你的打算,你的选择和历史上曾经有过的一支军队很像。那支军队曾经所向披靡,无人能够抵挡其锋芒,不过最终他们却在一场规模不大的战役中全军覆没,没人知道他们是怎么失败的,只知道那支军队有一个致命的弱点。”

拉佩顿时皱起眉头,他知道摊主绝对不是信口开河,应该确有其事。

“谢谢你的提醒。”拉佩记在心上,他打算回去之后好好研究,看看有什么破绽会被别人利用。

东西到手,拉佩正打算离开,突然他想起那个十字架,不由得朝着卖十字架的摊子看了一眼,让拉佩失望的是摊子空着。

“你在找那个小丑?”摊主问道。

“是啊,他的十字架让我很心动,可惜太贵了,如果便宜一半我肯定会买下来。”拉佩确实是这样想的。

之前那一战让拉佩明白一个道理,钱没了还可以再赚,命没了,那就真的没了。十万比绍买把剑,确实贵了点,但是十万比绍买条命,那就很便宜。

可惜想买的时候居然没了,这让拉佩觉得很郁闷。

“应该不是这个原因,往年这个时候他都在这里,甚至新年的那几天也都在。”摊主嘟囔道:“那个家伙也算倒霉,碰上一个刻薄的主人,昨天他来过,看上去好像大伤元气的样子。如果我猜得没错,十之八九是他的主人受了伤,正试图用某种秘法加快恢复,可怜这家伙成了牺牲品。”

“受伤?”拉佩心头一动:不会这么巧吧?

“那是什么时候的事?”拉佩连忙问道。

“你指的是什么?”摊主有些莫名其妙地道。

“一个星期前我还看到他,从什么时候开始他不来了?”拉佩问道。

“好像三天前吧?”摊主在回忆,道:“昨天他来过一下,买走两瓶药,其中的一瓶药好像是治疗精神类损伤的。”

“精神类损伤?难道是冥想的时候出了差错?”拉佩随口敷衍道。

“或许吧,黑魔法修练起来进展神速,就是危险点,特别是到了高阶,每踏出一步都像在走钢丝。”摊主似乎心有所感。

拉佩只是随口一说,他脑子想的可不是冥想出岔。

拉佩怀疑那个小丑的主人正是霍特·波尔伯爵,越想就觉得越像,因为那个小丑来去如风,和霍特·波尔伯爵如出一辙。

拉佩动心了。

不过在跑狗场附近,所有店铺仍旧开着,这里车水马龙,热闹非凡,原因倒也简单,决赛马上就要到了。

如此热闹的另外一个原因是这个月没有赛马,接下来的一月分同样没有赛马。冬季天气太冷,马匹狂奔的话很容易受伤,而且从马上摔下来也更容易造成伤亡,要到二月中旬才会重新开赛,跑狗场因为是全封闭的,没有这个问题。

此刻正门的入口早已人流攒动,不过队伍根本就没有往前挪,因为里面已经客满,只有另外一头的五号门仍旧在放人,不过有资格进去的全都是贵族。

这座跑狗场会被人垂涎,并非没有道理,只要看看那些马车,就知道这种全新的娱乐多么吸引那些无聊的贵族。

换成其他季节或许还好点,可现在是冬季,除了宴会和舞会,就只有躲在房间打牌,没办法出去郊游,也没人会去打猎,歌剧院在冬季也很少有表演,因为演员同样受不了寒冷,他们得穿得很厚才行,很少有剧目符合这样的要求。

“如果演员都像狗一样不怕寒冷就好了。”在上面那一层,一位贵族千金说着尖酸刻薄的话,她看上去有些懒洋洋的,因为这里实在暖和得过分。

跑狗场内确实很温暖,这正是它受欢迎的原因之一。

“底下的人真多啊,不可能全都是来看赛狗的吧?”旁边一个十几岁的少年阴阳怪气地说道:“我听说这段日子连流浪汉也开始注意外表,知道梳头、洗脸,还会换上一身干净衣服,因为跑狗场的守卫不允许肮脏邋遢的人进来。”

“我还听说今年冻死的流浪汉比往年多,除了市面不景气,流浪汉的人数增加许多外,也和这里有关,因为里面太暖和,出去后就会感到更冷,而且这里散场的时候都是深夜,恰好是最冷的时候,一热一冷,那些流浪汉就更受不了。”

这绝对是一个冷漠的话题,但是那个少年说得津津有味。

一旁的贵族千金听得挺入神,还捣着嘴笑起来,笑过后,她伸了一个懒腰,道:“有一点不得不承认,这里确实要暖和得多,我的房间就算整天烧着壁炉,也总有寒风从角落钻进来。”

“这是当然,我们住的地方看上去漂亮,实际上并不舒服。国王陛下小时候住在马尔菲斯宫的时候,不就抱怨过房间内连个小便的地方都没有,最后不得不尿在壁炉里面,哪里有这里方便?”那个贵公子朝着角落扫一眼,那是专用的厕所,第一次进去的时候,他还以为是浴室,差一点闹出笑话,这让他感到很丢脸,同时也让他觉得这样的布置确实不错。

就在这时,底下传来一阵欢呼声,只见十几个人牵着一条条狗走出来,这些就是过去几个月决出的优胜者,现在仍旧不是决赛,前面几轮还要淘汰一批参赛者,真正的决赛要等到晚上。

“全都是低贱的杂种,这是唯一让人不爽的地方。”那个少年淡淡地说道。

“现在是杂种,将来就未必,血统这种东西是可以靠时间积累和提纯的。”

那位贵族千金倒是有自己的看法。

这也算是有感而发,没有比贵族更重视血统的,不过他们自己同样也知道,如果一直追溯上去,他们的祖上未必有多高贵,很多现在显赫的血统在古帝国时代根本就是蛮荒部落中的野人,即便是传承千年的上古帝国,最初也只不过是巴特农山上一个不起眼的部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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