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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鹰是飞在崇山峻岭间的,如今落难乡野,她没有足够的能力助他返回天际,唯一能做的便是尽力对他好一些,将来等陆玦回京去,到时候两人和平分手,她过她那莳花种草、写书岁月静好的平淡日子,两人客气的做普通朋友,改天她要遇上什么困难,总归有这层关系在就是个保障。

别怪她多想,这世道女子生存本就艰难,往后她一个人就算挣了再多的银子,在权势面前,人家只要轻飘飘一句话、一根指头,就能让她家破人亡。

但是这并不妨碍她的努力,将来离开这段婚姻、离开这个男人,她除了设法养活自己,还要让自己活得恣意自在。

她原来以为大珖朝文风鼎盛,读书风气盛行,书籍的需求量必然不小,受雇为人抄书的佣书行业大有可为,出乎意外的,这年代的造纸术和印刷术已经很发达,也因此造就读书的普及,书铺也如雨后春笋般的出现。

佣书这行虽然还存在,但已经不是时代的主角,只有某些特定需求才用得着人工抄写,所以她改弦易辙写话本子。

她也问过瞿伯,知道京城的书坊多是圣贤书为主,除了文集、历书、阴阳、杂记,因为科举制度的实施,儒家的经典着作、举业书册、道德范本是热销项目,至于小说之流,瞿伯应了一句——

「没有人会把银子浪费在无用途的书册上。」

她不知道她写的书会不会受欢迎,但凡事要试了才知道。

夜将墨色泼满了窗,万籁寂静的夜,穿好衣服的陆玦慢慢侧躺下去,这时候,各家的烟火味道已经散尽,邻里孩童的嬉戏玩闹、婆媳对骂、夫妻拌嘴声的家常都隐匿在夜色里。

他从小在京城长大,要多繁华有多繁华,虽然后来去了边关,一群糙汉子也没个消停的时刻,策马览尽千里江山,仰天长啸,何等意气风发。

来到巴山这样安静的地方,他一开始很不习惯,整个人颓废丧志,只想着他的时间就要停止在这里了吗?

爹娘都为国捐躯了,留下他,那时的他知道自己还有祖父这棵参天大树可以倚赖,但是连祖父都离去,现在的他成了一叶孤舟,再也不会有人摸着他的头赞赏他枪使得好,剑使得行云流水,再也没有人为他斩了胡虏首级后,与他笑饮一杯烈酒……

他下意识翻了身,想甩开脑子里杂沓的思绪,然而腰间的疼痛竟没有传来,他一怔,往腰际一摸,毫无痛感,他果断的拆开包扎的白布条,拿到眼前一看,上面没有药膏,没有血迹脓水,没有臭不可闻的腐肉。

他往伤处摸去,不是他的错觉,原本微烂且凹凸不平的伤口不见了,肌肤光滑如镜,因为不信邪,他来回摸了好几次。

确定伤口消失后他又摸向断腿,微微的疼痛立刻传来,他知道自己身上有奇迹发生,断腿的疼痛感还在,但如果说以前是九分疼,现在只剩下三分,而这些……

他起身下床,用单脚踩在地上,身躯已经能行动自如,至于断腿,只要不使力,拖着腿行走一点问题也没有。

激昂的兴奋过去,他逐渐静下心来,他今夜吃了宝氏给他送的兔儿面,非常好吃,远胜于他以前吃过的任何面食,她还帮他擦了身子,肌肤彷佛还残留着棉巾擦拭过所带来的舒适清凉感,尤其是碰触伤口时……她到底对他做了什么?

他忽然觉得这女子有不为人知的秘密,或许还隐藏了别人不知道的才能,她的粗鄙或许是有不得已的苦衷,就如同她刻意让自己肥胖一样。

抱着一肚子的疑虑,打从战败至今,这么长久的日子以来,他第一次熟睡了。

宝卧桥一早打水洗了脸后出来倒水,发现平日倒水的地方居然冒出了嫩芽,有两颗小苗特别显眼,她靠近一看,看出是两株枇杷苗。当年,也不知道是谁将种子落在这里,这些日子因为她不经意的浇灌,竟然冒出芽来。

她一时兴起,整了整那块地,把辣椒种子和马铃薯切块种了下去,这么糟糕的土壤条件下枇杷苗都能生长,空间拿出来的辣椒种子和马铃薯没道理不活。

马铃薯、地瓜、树薯都是产量高的极佳粮食作物,平时可以解决人的温饱,歉收的荒年还能当口粮。她来到这时代不少时间了,知道大珖朝中像包谷、马铃薯、辣椒、番茄,也就是西红柿这些作物都还未出现。

最让她感到神奇的是,当她摘下辣椒、冬虫夏草和七叶一枝花草的时候,土地上就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又冒出新的小苗,然后奋力生长着,被她扫荡过后立马就会长得满满当当。

原来空间的植物是可以自动再生的,这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意思吗?

只是要怎么把这些收获变成钱?

她想过把空间里的作物移出来到外面的土地种植,她不懂农事,什么插秧育苗都只在书上见过,但她深信专业的事得让专业的人来做。

问题是,她现在兜里没钱,什么都是空谈。

撇开这些不提,枸杞能养生,不论红黑都一样,她去厨房烧热水的时候顺手给那位陆大人泡了一大壶,自然又偷偷兑了点灵泉进去,再热了两块馅饼,端进了陆玦的屋里。

陆玦从没想过自己有一天会这么盼望见到宝卧桥,今日晨起,他发现自己的精神体力比以往都好,甚至可以腐着只脚在屋子里绕上好几圈,他明显感觉到了身体的变化。

「你怎么起来了,伤筋动骨一百天,还是要好好休养。」

放下茶壶和馅饼,宝卧桥见陆玦已经把自己打理好了,原本遽遢披散的头发束成了马尾,露出清俊的五官,容貌似神只般出色,唇上的青色胡磴增添了几许的男子气概,他看她的眼神太过深邃,害她心里的小鹿不听使唤乱撞了好几下。

不过陆玦是书里的男主,将来他会遇上真正的女主角,她这炮灰也只能对他流流口水,算一点养眼的福利吧。

为了掩饰自己的垂涎三尺,她脸上带笑,「我一会儿想去一趟巴山下的县城,大人早饭先吃两块馅饼,我回来再给你买吃的。」

他不问她要下山做什么,反而意味深长的说道:「你这两天给我喝的水很是甘甜,一喝下肚好像人的精气神都提了起来。」

他不会是看破了什么吧?都怪她昨天太心急,在他的伤口直接滴了灵泉,果然瞬间就愈合了,还有她加在面里的灵泉,搞不好连他的断腿也舒坦许多……这要是还察觉不出异常,他又不是个傻子。

「这山上的泉水养人,往后我都会给你烧上一壶,你想喝就能喝上。」宝卧桥突然有种秘密被人发现的不安,自已还是太鲁莽了,现在这情况,完全是要穿帮的节奏啊。

陆玦本来就觉得宝卧桥多少有点秘密,而且看样子不想让别人知道,他确信那秘密目前对自己只有好处没有坏处,既然她不想让他知道,他当机立断做了决定,自己现在可以不追问,但只要她还在自己身边,迟早会让她把秘密吐露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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