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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竞说的是真心话。

直到第二天白天,他还在回味前一天晚上那碟酱汁浓郁的糖醋小排。他已经好久没尝过家里厨房烧出来的饭菜的味道了。父母去世后,他们兄妹倆的伙食基本是在警察局的食堂或是附近的小饮食店解决的,妹妹结婚后,他更是从不在家吃饭,所以昨晚那顿温馨的家庭晚餐对他来说意义非凡。他突然觉得,如果每天回家可以吃一顿热气腾腾的饭菜,也不失为人生的一大享受。

更何况莫兰带给他的还不止这些。她的记忆力的确很惊人,在晚餐的后半段时间,他们两人的全部对话都围绕着王俊和她的那次午餐,她的确已经说得很全,很细了,他自己也不知道,要在她那番琐碎的叙述中寻找什么,但是他相信,事情不会很复杂。他的经验是,不管一开始看上去多么复杂的案子,到最后总是很简单,这就是规律。这也就是为什么,他认为莫兰对林琪的过去穷根究底完全是在浪费时间的原因。

如果要追寻往事的的话,他宁愿只回到案发那天的下午。他想知道林琪那天下午究竟还去了什么地方,她究竟想做什么。他清楚地感觉到,那天下午凡是她去过的地方,都应该曾经留下她的痕迹,一定会有人跟她说过话,就算没说过话,也一定能记得她,认出她,因为这就是她希望的。

这事很快就有了答案。

次日清晨,高竞一走进办公室,下属小王就向他报告,经过两天的走访,林琪那天下午的所有行踪已经调查清楚了。

那天下午2点半左右,林琪离开那家人烟稀少的高级百货商场后,便沿着华云路朝左走。她逛过几家时髦的路边小店,有好几位店主都清楚地记得她,他们都证明她曾经到过自己的店里,不仅试过衣服和饰品,还无一例外地跟店主聊过天。

有一位店主说,林琪在她的店里试穿了她强力推荐的最新款百褶裙和一条晚礼服,但最后她买下的却是一只很精致的男士手表和一件非常新潮的男式衬衫。手表的价格是1500元,男式衬衫的尺码是39码。

“我向她推荐兰色的,她笑着说,她的男朋友太忧郁了,不适合穿蓝色,她要一件鲜红的。我劝她买衣服最好是买适合对方的,不然他不一定肯穿,你猜她怎么回答?她说他不穿也没关系,只要能永远记住我就行了,他会永远记住我送过他一件红衬衫,这可是她的原话。她最后真的买下了那件红衬衫。我问她是什么尺码,她说她不知道,只知道他挺瘦的,我叫她打个电话问一下,她摇摇头,不肯。最后,她只是凭印象说了她男朋友的大致腰围和肩宽。”店主说。

店主告诉警方,虽然林琪很爽快地付了钱,但她却并没有当场拿走手表和衬衫,而是把东西暂时寄存在店里,她答应三天后去取,并说如果她有事来不了,她会让别人来取。但店主说,至今没有人来店里取过林琪买的东西。

这位店主还记得,离开小店时,林琪曾经站在门口回头问她,附近有没有什么地方可以买到漂亮的信纸,店主让她去附近一家卖印度工艺品的小店看看。于是警方很快就找到了她的下一个落脚点,50米开外远的一家印度饰品店。店主证明林琪在她的店里买过一叠用菩提叶做成的印度纯手工信纸。

“她说她要写信给一个从没说过话的朋友,所以信纸好不好非常关键。因为这可以给对方留下好印象。所以我向她推荐了这种很有印度风情的信纸,她很喜欢。马上就买下了。她还问我,从我这里往前走一站路左右,是不是有一家露天咖啡馆。我说再过去一点好像是有一家。” 店主回忆说,

警方跟着林琪留下的线头,很快就发现她的下一站果然是一家名叫TAFEN的露天咖啡馆。不用问,店里的服务生记得她。

“她要了一杯咖啡,然后就在那里写东西,中间好像她的笔墨水没有了,她还问我借过圆珠笔,我对她的信纸印象很深,因为很别致,所以就问她是不是在写信,她说是的。于是我就告诉她最近的邮局在哪里,她谢了我,但她说她并不想去邮局,她要去个很特别的地方。她问我,安平巷往15号往哪儿走。其实她只要问我安平巷在哪里就行了。我告诉了她。”服务生说,林琪在咖啡馆呆了大约一个小时后才离开。

她临走的时候,再次确认了安平巷的位置。

服务生对她毫无必要地反复把15号连同安平巷三个字一起说出来感到很奇怪,但他还是很耐心地再次回答了她的问题。

到了安平巷15号,调查警员大吃一惊,原来在这个简陋的老式小院子里居然藏着一个出售防身用品的秘密小店。店主承认自己是在网上认识林琪的,林琪对防身用品很感兴趣,说要亲自来他这里挑选。

“我向她推荐一个高强度的电子防狼器,但她不喜欢,她说防狼器的质量很不稳定,在关键时刻经常会出错,要不是开关出问题,就是喷头塞住了。她说她要一种小型的,不容易被注意的武器,要最原始的,不要新科技产品,但又不是刀,刀太明显了,而且用起来不顺手。所以我就向她推荐了手刺。”店主说。

小王拿出一个不锈钢猫脸手刺,在高竞面前摆弄起来。

“这就是她买的。设计很精巧,带一个钥匙环扣,可以挂在钥匙上,尾部可以当开瓶器使用。但危急的时候,一旦套在食指和中指上,就是杀伤力很强的攻击性武器,同时隐蔽性也很高。”

高竞仔细观察这个小巧玲珑的猫脸手刺,长度不过6、7厘米,厚度可能只有3毫米左右,不锈钢材质,刺尖经过打磨,锋利异常,对女孩子来说是非常理想的防身武器,但如果挂在时髦的背包上,也不失为一个漂亮别致的装饰品。

她想攻击凶手,还是仅仅只为了防身?

“她之后去了哪里?”高竞问。

“应该是直接回家了,卖手刺的小贩说她是4点半左右离开的,林琪的邻居说5点左右曾经看见她回家。”小王答。

这么说,她的确没去邮局。那么她那封信究竟是写给谁的呢?

她做了那么多事,无非留线索给警方,那么她会不会写信给警方呢?

高竞想到这里,连忙快步向警察局一楼的接待室走去。警察局每天都会收到很多匿名信,其中只有一小部分有具体的收信人,大部分信都是寄给“警察局长”或是“警察局”的。高竞有点怀疑林琪所说的那个“陌生的朋友”很可能就是警方,但是他马上又觉得说不通,如果收信人是警方,那么她后面做的一切都是毫无必要的,她根本没必要正面去跟凶手交手,只要寄信就好了,只要这样做就可以了,她何必多此一举?

难道是担心自己的这封信不足以引起警方的注意力?所以她想亲自去会会凶手,以便在现场留下蛛丝马迹?但这好像也说不通。

结果,如他所料,他没有在接待室找到林琪的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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