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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了傅家的门,桑晓晓总算敢正大光明指责傅元宝。她是真的要气死,指着自己唇上一点印子:“我这辈子第一次知道嘴唇上还能有淤青。你看看你干的好事。真的是属蛇,拿牙齿扎了个洞是么?”

傅元宝没料到桑晓晓那么嫩,稍过了些,唇上就有了个淤青的小点。到现在没退下去。他内心有点莫名其妙的小骄傲,但又不好在面上明说,只能顺着桑晓晓:“我的错。下次绝对不会那么用力。”

虚心接受,屡教不打算改。

是他给桑晓晓的标记,怎么能改。

傅元宝内心不仅不打算改,还试图蛊惑桑晓晓:“你也可以给我来一点淤青。”

桑晓晓冷哼:“我看你是想回到首都的第一天就去跪搓衣板。”

傅元宝轻笑一声。搓衣板什么时候都可以给他。他完全不在意。只要有些事情还可以再来第二次、第三次或者无数次,最好每天两次,那他跪得心甘情愿。

远离阳城,远离长辈,有些小心思不断冒泡,傅元宝当然是趁桑晓晓不注意偷袭了一次。惹得桑晓晓再次用娇气的嗓音想要辱骂他,又被他害得呜咽含在嘴里。

傅元宝烫着耳廓,心满意足。桑晓晓面红耳赤,愤愤:“你再这样,就给我滚出去睡。不准回家!”

傅元宝再次虚心认错:“怪我想着接下来日子是确认了关系再住一起,忍不住。我下次不会这么冲动。”

反正依旧是没打算改正。

到了首都,桑晓晓刚放下行李,把一切丢给傅元宝收拾,直接冲到了编辑部。她根本不想再看这个狗男人,生怕这个狗男人一时想不开,再次忍不住冲动一下。

吻出淤青,是人能干出的事情吗?

桑晓晓气得都不想投稿《先生先生》。只是对于桑晓晓来说,这篇文章意义不一样。她最终还是打算把这篇文章登稿发出去。

现在报纸和杂志等媒体还没有几十年之后那么紧跟时事且容易挖掘人的过往。但当人名气到了一定程度,他的所有的信息消息都不再是秘密。

尤其像是傅元宝这种身份的人。他原先只是在阳城做生意,商业上的敌人最多也就是在阳城。现在到了首都做生意,光饮料厂这边的竞争对手就有几十家。没有人能够确保这几十家人商业对手,会和他友善牵手做生意。

之前就有人想要到他厂里来拿方子,那下一步在饮料的品质质量或者人的人品上做手脚,是非常正常的事。傅元宝发展到今天这个地步,阳城并不是谁都对他十分友善。

要是有人去阳城,想要挖掘傅元宝的发家史,必然会有人去挖掘原本的阳城傅家。阳城傅家不会对傅元宝有任何的好话。

傅元宝以前在阳城那儿的名气就分明。一部分人认为他睚眦必报,一部分人认为他知恩图报。不是谁都很清楚傅元宝的事情。

当一个人知道傅威是傅元宝的亲戚,上个门被傅元宝的人打断腿,再次上门又被傅元宝加重了伤势。很多人就会认为傅元宝是一个有暴力倾向,且连手下的人也一样。在本地恐怕嚣张跋扈。

但当一个人知道傅威刚开始那条断腿并不是手下的人打断,是傅威自己弄断的。而傅威威胁到了傅元宝唯一的亲人,他的小奶奶。傅元宝后来才会加重傅威伤势,这个人就会觉得傅元宝做出这种事情是可以谅解的。

而当这个人再想到傅元宝是一个非常有名的商人,是很多年轻一代学习效仿的对象。这种行为可能造成年轻一代更加激进,也可能对傅元宝本身的生意造成影响,让合作伙伴觉得这事不算正面新闻。那么这个人又会觉得傅元宝行事过于暴躁。

放眼到傅元宝这一生来看,他的右手曾经因为傅威断过手指,并很长一段时间都是手指骨歪着。他会担心自己的亲人,保护自己的亲人。对方知道这一点,再来看傅元宝这个行为,又会容易站在傅元宝角度上。

同样一件事情,传到人耳朵里就未必已经是同一件事情。再加上每个人对信息的感知是不同的,编写这个事情的人对于事情本身也会有内心的见解。

所以先入为主是很重要的一件事。要先让大众去知道傅元宝是一个怎么样的人。他不是一个完美的人,他是一个有所欠缺但本性不坏的人。

这篇稿子不能投在《妙花》。《妙花》是情感杂志,里面的各种文章更多是诉说相互的情感。她这一篇与先前的都不太一样。

桑晓晓正在这么想着,方苗冒了出来。方苗寒假没有回家,没想到桑晓晓这么快就回来了,看见人高兴的不行:“晓晓你回来的好早。”

桑晓晓应了一声,拿着稿寻思着,还是投到《文学艺术》去。

不知道曹主编要不要。感觉对于《文学艺术》而言有点偏长,还有点打广告的嫌疑。桑晓晓看向方苗:“我要去文学艺术编辑部,你要去吗?”

方苗愣住:“我吗?我可以吗?”

方苗完全是打算朝着编辑方向发展的,既然想要当编辑,那就要看看如今大编辑部是如何工作的。她反问:“为什么不行?你不是都已经出了两期杂志了吗?”

方苗心想,出了杂志的人多了去。她算哪根葱?

可想归想,她完全没打算放过这个机会。桑晓晓就像是在她的心里播下了野心的种子。她希望能够变得更厉害,希望能够追赶上室友们,希望能够不愧对父母家乡人的期望。

方苗露出大大的笑脸,诚恳点头:“嗯,我行的!”

她好奇问桑晓晓:“晓晓,你这次是要去投稿吗?短篇?”

桑晓晓应声:“嗯。”

两人结伴从一个编辑部转移到另一个编辑部,将稿子交到了曹主编手里。曹主编没想到桑晓晓这次投稿会亲自跑一趟过来,而看了文章,他意识到为什么桑晓晓会跑这么一趟了。

这篇文章字里行间全是傅元宝,是桑晓晓眼中的傅元宝。到处都是意象,而这些意象恐怕每看一遍,都会是一种新的感触。

《先生先生》,写的是一位老先生晚年,脑海中最后的自己变回了当年孩童,重走一遍人生坎坷的故事。

第116章 文学艺术特刊筹备

曹主编看过桑晓晓的每一篇长篇和短篇。桑晓晓的长篇喜欢写一些迎合市场的通俗小说, 而短篇更喜欢写一些社会问题。她的文风一向来较为精悍畅快,又带着一点童话幻想色彩。

原先看她的文章会觉得像是一个老先生看透世俗,常年隐世, 所以才会写出这样子的文章,后来知道她的年龄后又能理解她是一个没有经历过多少世俗, 又恰巧敢说又敢幻想所以才会写出这样的文章。

《先生先生》就是一篇桑晓晓写文以来最具有幻想色彩的文章。

开篇这个老先生已经将要离开这个世界, 他住在医院里,医生对他进行了一定的诊断, 认定他已经有些老年痴呆,在接下来的日子里,他对现实的反应会越来越迟钝,更会慢慢失去自己过往的记忆。

医生没有隐瞒老先生, 所以老先生对自己的非常清楚。而就在这个状态下,老先生看到自己面前出现了一个小孩。小孩说他会帮老先生去解决这个问题, 去守护过往所有的记忆。

当医生再到老先生病房的时候,小孩仓促的想要躲开医生, 因此就从窗户跳了出去。老先生很害怕, 甚至为此从病床上坐了起来,谁想到小孩被一颗巨大的蒲公英带走,笑着和老先生告别,离开了这个病房。

接下来故事镜头从小孩的视角展开。他几乎所有经历的事情都是巨大的灾难, 有自然威胁的狂风骤雨,有试图要他性命的鬼魅魍魉,而在这一切灾难当中, 唯有这颗蒲公英像救世主一般带他走过一场又一场灾难。

小孩原先穿的非常简单,只是一件上衣和裤子,连鞋子都在半路自然灾害中失去。而随着他不断的朝前去寻觅探求, 华丽的衣服、珍贵的宝藏,一件件出现在他的生活中,被他穿在穿戴在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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