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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原?你一个人去?要我一起吗?”

阿玉眨着眼睛,一脸的不解!或者说装作不解!

“不,我自己去,把母亲带回来,这里是家,沈家,母亲该再这里!”

阿飞眼睛亮闪闪的,他修缮了祠堂,盖了自己的屋子,买了地,在这里重新建立了沈家,如今,该把自己的母亲带过来了,就在沈家祠堂的附近重新安葬,离自己的家最近的地方,这样他就可以认为,自己的母亲是得到了沈家承认的媳妇,是自己这个儿子,用双手为自己的母亲赢得的地位,这个想法让他感受到自己的力量,至于那个父亲,他还会去找的,等到自己有了足够的力量,想来他也会承认母亲的,也许母亲不一定需要,可是作为儿子,他想要给自己的母亲争取所有她应该得到的一切,即使是在死后,即使只是一个虚名,即使只是他自己能认为的一切。

阿玉似乎看懂了阿飞的心,笑了起来,

“也好,我不会武功,去了也是累赘,少爷,我在这里呆着,看家,看着祠堂,咱们家总要有人在这里看着的,那么些产业呢!倒是少爷,你这次出去,是不是也该想想,找一个少夫人回来?少爷年纪可差不多了呢!”

略带一丝调侃的话,直接把还处在激动情绪里的阿飞说的差点一个翻了跟斗,脸一下子就红了,然后定了定神,傻不拉几的看着地面,然后憋着嘴,

“你不是也没有媳妇吗!急什么!对了,我不在,你看着在收个人好了,做个伴也是好的,我一去估计要好久的。那里太远了!”

阿飞转移了话题,不过倒是说到了阿玉的心里,也是,两个人是少了些,恩,或许自己真该在找个人,或者看看那里有什么流浪儿,挑个好的来做些杂活也是好的,家里人少了就是冷清。

不过这些都是后话,阿玉如今最要做的就是开始整理行李,弄点盘缠,如今家里不是以前了,多少也是有些家底的,不说别的,荒原冷,多带点衣裳是一定的,银子,怎么也该多拿点,阿玉翻出了家里所有的存银,整整一百两递给了阿飞。

“穷家富路,少爷,你都拿着吧,早点回来。”

又一个清晨,阿玉站在门口,看着那个清瘦的,背着一个大大的包袱,跨着剑,慢慢的朝远处走去的身影,忍不住眼泪开始流了下来,

“风怎么这么大呢!这大清早的,这一去什么时候能回来啊!这孩子,小李飞刀,你可要照顾好他!要死了,我这个脑子,怎么就没有想到要买一匹马呢?要是有了马,那少爷就能松快多了,真是个猪脑子!”

阿飞的小厮8

阿玉猜到了事情的开头,却没有猜到事情的结尾,好吧这话有点那个啥啊!反正原本以为自己要一个人过上一两年的阿玉在第二年初就迎来了他的主子少爷,还外带那个猪脚大人—小李飞刀。

“阿玉,这是李大哥,这是传甲大哥。”

阿飞上来就介绍了一下来人,他把阿玉当成自己兄弟一样亲近,看到铁传甲对李寻欢的样子,觉得他也和自家的阿玉一样,是李寻欢的亲人,所以态度很是不错,连介绍的时候都不忘说一声,这让铁传甲很是欢喜,觉得受到了重视和尊重,对于阿飞很是和善,就是对于阿玉也点了点头,打了一个招呼,而李寻欢虽然脸上不掩憔悴,可还是温和的对着阿玉笑了笑,让阿玉的心猛地跳了几下。

乖乖!忧郁男真的很有型啊!自己怎么就没有这么个先天条件呢!太招人了!好在自己不是背背山的崇拜者,不然肯定出问题啊!

阿玉看到他们三个人过来,还是在这个时间段,立马知道剧情估计没开始,有可能是阿飞在路遇李寻欢后,顺带就带过来了,毕竟李寻欢这个人别的不说,这人缘真的是不错的,忙不迭的把人让进了屋子。

“少爷,你可回来了,你一走,我就发现有大事忘了,咱们真是傻啊!你走那么远的路,我居然都忘了先给你买马了,不然这一路上能省下多少的功夫,来喝茶。家里新配置的清心茶!”

阿玉搜刮了些自制的清火的茶泡了一大壶,给在座的一人一碗。看着李寻欢喝了一口眉头就皱了半天。清火的东西,一般都是苦的,比如莲心,比如苦丁,反正阿玉是放了,这是他今年新配的,还是属于实验品的东西,当然也是他医术开始往保健方向转变的一个实例。

其实他也是知道,这习惯了养尊处优的小李探花估计是喝不惯,可是却不好说,只能皱着眉头喝,这让阿玉心里很是欢喜,不是什么人都有本事让李寻欢喝下不喜欢的东西的,自己这方面倒是一下子占了便宜了,真是得意啊!

阿玉见好就收,给他们安排了房间,也不问阿飞把他们带来做什么,立马就转身准备吃的东西去了,凡是看过书的人都知道,阿飞遇到李寻欢的时候是漫天飞雪的冬天,所以大家也就明白了这里的时间了。

阿玉从后院抓了一只野鸡,地窖里拿了一坛自家酿的米酒,储藏东西的小屋子里拿了风肉,在加上豆腐,白菜,还有自己发的豆芽,折腾出了一桌子好菜,阿飞吃的眉眼都舒展开了。

“李大哥,阿玉的手艺很不错的,这豆芽只有我家有,好吃吧!还有酒,阿玉酿酒也不错的,我说过,请你喝酒,看,做到了!”

如今的阿飞,不是书里寡言的阿飞了,他知道炫耀自家的好,知道人情世故,知道自己是个主人了,阿玉看的很是欢喜,总有种养儿子的成就感!

阿玉对于阿飞那是绝对捧场的,忙把手里的好东西往李寻欢面前送,咧着嘴笑着说话:

“这都是野味,可不是家养的,都是山里的东西,比外头饭馆里的好不少呢!这酒,也够烈,地窖里存了一年的陈酿,不是那些白水一样的东西,李少爷,你尝尝,对了,要是觉得好,能给咱们起个什么好名字更好了!”

让李寻欢给他的米酒取名字,这事儿估计也就阿玉干得出来,不过李寻欢听了倒是欢喜,拿起碗喝了一口,书香门第出身,探花的身份,固然是已经混迹江湖,这读书人的斯文,优雅还是没有丢掉,也许也正是因为这样,这李寻欢在武林人中才这么受欢迎,粗人对于那些读书识字的斯文人,天生就好像比较崇拜,比较信服,甚至对着他们也多一些自卑,这是中国几千年儒家文化影响的结果。

李寻欢喝了一口酒,只觉得满口生香,一丝热线从喉咙到小腹直溜溜的就下去了,瞬间整个身子似乎都暖了起来,就像是在肚子里放了一个烟花般的绚烂,这让李寻欢忍不住眯起了眼睛,慢慢的感受着这一份奇特的感觉,确实不一样啊!这样的酒,果然够烈,不是一般的酒能比的。

“果然不凡,烈的好像是一把火,浓墨重彩,豪放热情。”

说道这里李寻欢忍不住细细的看了看阿玉,然后转头对着阿飞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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