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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王在丰,天下已安,周之官政未次序,于是周公作《周官》[17],官别其宜。作《立政》[18],以便百姓[19]。百姓说。

【注释】

[1]《多士》:《尚书》篇名。内容为周公告诫殷商贵族。[2]《毋逸》:《尚书》篇名。又作《无逸》《无佚》。[3]殷王中宗:即商王祖乙。[4]度:法度。[5]飨国:当政,在位。飨,通“享”。[6]高宗:商王武丁。[7]小人:对平民百姓的蔑称。

[8]:“亮暗”,又作“亮阴”“谅暗”“梁暗”等。一说为帝王居丧,沉默不语。一说为凶庐,梁即楣,暗即庐,守丧之处。[9]三年不言:有两种解释。一说新王守丧三年,其间不问政事。一说武丁三年之中默以思道,以图殷之复兴,旁求四方贤士,终得傅说。[10]密:安定。靖:也是安定的意思。[11]祖甲:商朝第二十五个王。武丁之子。[12]鳏寡:老而无妻为鳏;老而无夫为寡。引申指年老而穷苦无告者。[13]汤:成汤。子姓,名履,又称天乙。商代开国之君。传十七代,三十一王,至纣为周所灭。帝乙:商纣之父。[14]配天:不与天意悖违。古代帝王以为自己是天的儿子,行为受天帝意旨支配。[15]不顾天及民之从:不顾及天命和百姓的依从。[16]日中昃:过了中午之后。昃,日西斜。[17]《周官》:《尚书》篇名。内容为叙述官制,已佚。现存《尚书》中的是东晋所造伪篇。[18]《立政》:《尚书》篇名。“政”同“正”,意为官长。“立政”即建立官长。[19]百姓:百官。

【译文】

周公回到朝中,担心成王年轻气盛,治国时会放纵荒淫,就写了《多士》和《毋逸》两篇(以作告诫)。《毋逸》中说:“为人父母的,创业的时间都很长久,子孙骄奢淫逸,忘记了祖先创业的艰难,因而使家业败亡,身为人子的难道不应该谨慎吗!所以当初殷王中宗,严谨谦恭,敬畏天命,治理百姓时也严守法度,戒慎恐惧,不敢荒废自安,所以中宗当政长达七十五年。到了高宗,长时间居住在民间,与百姓一起生活,到他即位的时候,认真为先王守丧,三年之间不曾说话,他一说话,百姓都很欢喜,不敢荒淫安逸,全心全意治理殷商,无论做大事还是小事,都不会招人怨恨,所以高宗当政五十五年。到祖甲的时候,他觉得代替兄长为王是不合理的,所以长时间逃到外边做平民百姓,深知百姓的需求,能够施惠于民。不欺侮鳏寡之人,所以祖甲当政三十三年。”《多士》中说:“从商汤一直到帝乙,没有一个不恭敬地祭祀鬼神,帝王的德行没有与天意悖违。到今天他们的后代纣王继位,荒淫纵欲,不顾上天和百姓的意愿。百姓都认为应当诛杀他。”“文王从早晨到中午,抽不出时间吃饭,当政五十年。”周公作这两首诗目的是告诫成王。

成王在丰京,天下已经安定,周朝的国家制度还没有固定下来,周公便写了一篇《周官》,分别规定了各级官吏的职责。又作了一篇《立政》,以说明方便百姓的道理,百姓都很高兴。

【原文】

周公在丰,病,将没,曰:“必葬我成周,以明吾不敢离成王。”周公既卒,成王亦让,葬周公于毕[1],从文王,以明予小子不敢臣周公也[2]。

【注释】

[1]毕:毕原。在今陕西咸阳、西安渭水两岸。[2]予小子:古代帝王自谦之称,对先王或长辈而言。

【译文】

周公在丰京,生病,将要死去,说:“一定要把我埋葬到成周,以表明我不敢离开成王。”周公去世以后,成王也心怀谦让,埋葬周公于毕原,挨着文王,以表明自己不敢把周公看作臣子。

·庆父之难·

【原文】

八年,齐公子纠来奔[1]。九年,鲁欲内子纠于齐,后桓公,桓公发兵击鲁,鲁急,杀子纠。召忽死。齐告鲁生致管仲[2]。鲁人施伯曰:“齐欲得管仲,非杀之也,将用之,用之则为鲁患。不如杀,以其尸与之。”庄公不听,遂囚管仲与齐[3]。齐人相管仲。

十三年,鲁庄公与曹沫会齐桓公于柯,曹沫劫齐桓公[4],求鲁侵地,已盟而释桓公。桓公欲背约,管仲谏,卒归鲁侵地。十五年,齐桓公始霸。二十三年,庄公如齐观社[5]。

【注释】

[1]“齐公子”句:齐襄公被杀后国内大乱,襄公之子公子纠母是鲁国之女,因此来避难并寻求援助。[2]生致:得到活的。[3]与:给。[4]劫:劫持。[5]观社:参观祭祀社神之活动。按齐国祭社,聚男女以游观,本身不合于周礼。鲁庄公去观看别国诸侯祭社,也不合于周礼。

【译文】

(鲁庄公)八年冬,齐国公子纠逃到鲁国。九年,鲁国想送公子纠返回齐国继承王位,但是落在齐桓公的后面,桓公发兵攻打鲁国,鲁国危急,杀死公子纠,召忽也跟随死了。齐人告诉鲁国要把管仲活着送回齐国。鲁人施伯说:“齐想得到管仲,不是想杀他,而是要重用他,管仲被重用一定会成为鲁国的心腹大患。不如杀死管仲,把他尸体交给齐国。”庄公不听,把管仲押解交给齐国。齐人任命管仲做了齐相。

十三年,鲁庄公与大夫曹沫与齐桓公盟会于柯地,曹沫劫持齐桓公,索要鲁国被侵占的土地,盟誓后释放桓公。桓公想毁约,管仲劝谏他,终究归还鲁国被侵的土地。十五年,齐桓公开始称霸。二十三年,庄公到齐国去参加祭祀社神的活动。

【原文】

三十二年,初,庄公筑台临党氏[1],见孟女[2],说而爱之,许立为夫人,割臂以盟。孟女生子斑[3]。斑长,说梁氏女[4],往观。圉人犖自墙外与梁氏女戏[5]。斑怒,鞭犖。庄公闻之,曰:“犖有力焉,遂杀之,是未可鞭而置也。”斑未得杀。会庄公有疾。庄公有三弟,长曰庆父,次曰叔牙,次曰季友。庄公取齐女为夫人曰哀姜。哀姜无子。哀姜娣曰叔姜[6],生子开[7]。庄公无适嗣,爱孟女,欲立其子斑。庄公病,而问嗣于弟叔牙。叔牙曰:“一继一及[8],鲁之常也。庆父在,可为嗣,君何忧?”庄公患叔牙欲立庆父,退而问季友。季友曰:“请以死立斑也。”庄公曰:“曩者叔牙欲立庆父[9],奈何?”季友以庄公命命牙待于鍼巫氏[10],使鍼季劫饮叔牙以鸩[11],曰:“饮此则有后奉祀;不然,死且无后。”牙遂饮鸩而死,鲁立其子为叔孙氏[12]。八月癸亥,庄公卒,季友竟立子斑为君,如庄公命。侍丧,舍于党氏。

【注释】

[1]党氏:鲁大夫。[2]孟女:党氏之女。[3]斑:公子斑。[4]梁氏:鲁大夫。[5]圉(yǔ)人:官名,掌管养马放牧等事。[6]娣:古时称姐姐的妹妹为娣。[7]开:或作开方,即鲁闵(湣)公。[8]一继一及:古代王位继承的两种方式。继,父死子继。及,兄终弟及。[9]曩者:以往,从前。[10]鍼(zhēn)巫氏:鲁大夫。[11]鸩:鸟名。其羽毛有毒,古人用以制成毒酒杀人。所以用毒酒杀人也称为“鸩”。[12]叔孙氏:鲁桓公之子叔牙的后裔。春秋后期掌握鲁国政权的三家贵族(三桓)之一。

【译文】

三十二年,最初,庄公修筑一座高台正好俯视党氏之家,看到孟女,十分喜欢,答应立她为夫人,割破手臂订下誓约。孟女生了姬斑。姬斑长大后,喜爱梁氏之女,前往她家探视。名叫犖的养马人从墙外与梁氏女嬉戏。姬斑大怒,用鞭子抽打犖。庄公听说此事,说:“犖很有力气,应该杀掉他,这人不能鞭打几下就给放掉。”姬斑没来得及杀掉犖。正好赶上庄公有病。庄公有三个弟弟,长名庆父,次名叔牙,幼名季友。庄公娶齐女为夫人名叫哀姜。哀姜没有生儿子。哀姜的妹妹名叫叔姜,所生的儿子名叫开。庄公的正夫人没有儿子,所以宠爱孟女,想立她的儿子姬斑。庄公病,向他弟弟叔牙询问谁可以继承君位。叔牙说:“父死子继,兄死弟及,这是鲁国恒常不变的矩。现在有庆父,可以立为嗣君,您担忧什么呢?”庄公担心叔牙要立庆父为君,叔牙退下后庄公又询问季友。季友说:“请让我拼死立姬斑为君。”庄公曰:“刚才叔牙想立庆父,那该如何是好?”季友以庄公的名义命令叔牙待命于鍼巫氏家中,让鍼季强迫叔牙喝毒酒,说:“你喝了这个,还有后人祭祀;不然的话,你死了也没有后代。”叔牙就喝毒酒而死,鲁国立叔牙之子为叔孙氏。八月癸亥,庄公去世,季友终于立姬斑为君,正合了庄公的心意。姬斑守丧时,住在党氏的家中。

【原文】

先时庆父与哀姜私通,欲立哀姜娣子开。及庄公卒而季友立斑,十月己未,庆父使圉人犖杀鲁公子斑于党氏。季友犇陈[1]。庆父竟立庄公子开,是为湣公。

【注释】

[1]陈:古国名,周初所封,建都宛丘(今河南淮阳县)。春秋末年为楚所灭。

【译文】

当初庆父与哀姜私通,庆父想立哀姜妹妹的儿子开为君主。到庄公去世,季友立了姬斑,十月己未,庆父派养马人犖在党氏家中杀死了姬斑。季友逃到陈国。庆父终究立了庄公的儿子开,就是鲁湣公。

湣公二年,庆父与哀姜私通更加放纵。哀姜与庆父商量杀死湣公而立庆父为国君。庆父派卜在武闱杀死湣公。季友听说后,和湣公的弟弟申从陈国到达邾国,请求鲁人接纳公子申。鲁人想杀庆父,庆父害怕,逃到莒地。于是季友拥戴公子申回到鲁国,立为国君,就是釐公。釐公也是庄公的少子。哀姜害怕,逃到邾国。季友贿赂莒人索要庆父,庆父回到鲁国,季友派人杀庆父,庆父请求流亡国外,季友不同意,派大夫傒斯一路哭着去通知庆父。庆父听到傒斯的哭声,就自杀了。齐桓公听说哀姜与庆父淫乱危害鲁国,就把哀姜从邾国召回,杀死了她,把她尸体送归鲁国示众。鲁釐公请求埋葬了哀姜。

【原文】

季友母陈女,故亡在陈,陈故佐送季友及子申[1]。季友之将生也,父鲁桓公使人卜之,曰:“男也,其名曰‘友’,间于两社[2],为公室辅[3]。季友亡,则鲁不昌。”及生,有文在掌曰“友”,遂以名之,号为成季。其后为季氏,庆父后为孟氏也。

【注释】

[1]佐送:帮助护送。[2]间于两社:位于两社之间,意指成为执政大臣。古诸侯库门之内、雉门之外为外朝,左右有周社、亳社。[3]公室:即国君之家族。

【译文】

季友母亲是陈国女子,所以先前逃亡到了陈国,陈国帮助护送季友和子申。季友将要出生时,父亲鲁桓公让人给他占卜,占卜的人说:“这是一个男孩,他的名字叫‘友’,将来会站在两社之间,成为国君家族的辅弼之臣。季友死后,鲁国就不能昌盛了。”出生以后,手掌心有个“友”字,就以友为名,取号为成季。他的后人就是季氏,庆父的后人就是孟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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