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上春树提示您:看后求收藏(宜小说jmvip2.com),接着再看更方便。

黑狗站起,带中田去厨房。离开书斋,沿昏暗的走廊没走几步就到了。窗户少,光线暗,收拾得固然干干净净,但看上去总有一种无机感,俨然学校的实验室。狗在大型冰箱门前止步,回头以冷冷的目光看着中田。

打开左边的门,狗低声说。中田也知道其实并非狗在说话,而是出自琼尼·沃克之口。他通过狗向中田说话,通过狗的眼睛注视中田。

中田按其吩咐打开电冰箱左侧鳄梨绿的门。电冰箱比中田还高,一开门,随着“咔”一声脆响,恒温器自动启动,发动机发出嗡嗡声,雾一般的白气从中涌出。看来左侧是冷冻柜,温度调得很低。

里面整齐排列着圆形水果样的东西,数量大约二十个,此外什么都没有。中田弯下腰,凝目细看。白气大部分涌到门外之后,这才看清里面排列的不是水果。是猫的脑袋。颜色和大小各不相同的好些个猫脑袋被切割下来,像水果店陈列橙子那样分三层摆在电冰箱隔架上,每个都已冻僵,脸直盯盯地对着这边。中田屏住呼吸。

仔细看好!狗命令道,亲眼看一看里边有胡麻没有。

中田随即逐一细看猫的脑袋。看的当中倒没觉得怎么恐怖。中田脑袋里的念头首先是找出下落不明的胡麻。他慎重检查了所有的猫脑袋,确认里边没有胡麻。不错,是没有三毛猫。只剩下脑袋的猫们神情全都那么空漠,流露出痛苦的一只也没有。几乎所有的猫都睁着眼睛怔怔地注视空间的某一点。

“小胡麻好像不在这里。”中田以平板板的语调对狗说道,继而咳嗽一声,关上电冰箱门。

没看错?

“是的,没看错。”

狗站起来把中田领回书房。书房里,琼尼·沃克在皮转椅上以同一姿势等着,见中田进来,他像敬礼似的手扶丝织帽檐,很友好地一笑。之后“啪啪”拍两下手,狗离开房间。

“那些猫的脑袋,都是我切割下来的。”说着,琼尼·沃克拿起威士忌酒杯喝了一口,“收藏。”

“琼尼·沃克先生,到底是您在那块空地逮了好多猫杀掉的?”

“是的,正是。我就是有名的杀猫手琼尼·沃克。”

“中田我不大明白,问个问题可以么?”

“可以可以。”琼尼·沃克向着空中举起威士忌酒杯,“问什么都行,随便你问,有问必答。不过,为节约时间起见,若让我先说——恕我失礼——的话,你首先想知道的,是我为什么要杀猫吧?为什么要收藏猫的脑袋吧?”

“是的,一点不错,那是中田我想知道的。”

琼尼·沃克把酒杯置于桌面,定定地逼视着中田的脸:“此乃重要机密,对一般人我是不会这么一一透露的,因为是你中田君,今天就来个破例。所以你不可对别人说。当然喽,就是说了怕也没谁相信。”

说罢,琼尼·沃克嗤嗤笑了起来。

“听着,我这么杀猫,不仅仅是为了取乐。我不至于心理扭曲到以杀猫为乐的地步。或许不如说我没那么多闲工夫,毕竟找猫来杀是很费周折的事。我所以杀猫,是为了收集猫的灵魂。用收集来的猫魂做一支特殊笛子。然后吹那笛子,收集更大的灵魂;收集那更大的灵魂,做更大的笛子。最后大概可以做成宇宙那么大的笛子。不过先要从猫开始,要收集猫的灵魂,这是出发点。大凡做事都要有如此这般的顺序。严格依序行事,此乃敬意的表露。以灵魂为对象的工作就是这么一种性质,和对待菠萝甜瓜什么的不一样,是吧?”

“那是。”中田回答。不过说老实话他完全摸不着边际。笛子?竖笛还是横笛?发怎样的声音?不说别的,所谓猫的灵魂是怎么一个东西?问题超出了中田的理解力,他所理解的只是自己无论如何都要找到三毛猫领回小泉那里去。

“总之你是想领回胡麻。”琼尼·沃克仿佛看出了中田的心事。

“是的,那当然。中田我想把小胡麻领回家去。”

“那是你的使命。”琼尼·沃克说,“我们每一个人都在履行使命,理所当然。对了,你大概没有听过收集猫魂做成的笛子吧?”

“啊,没有。”

“那也难怪。那东西不是耳朵所能听到的。”

“是耳朵听不到的笛子?”

“不错。当然我能听到,我听不到就莫名其妙了。但传不到一般人耳朵。即使听着那笛声,也不知道正在听着;就算曾经听过,也不可能回想起来。不可思议的笛子。不过,没准你的耳朵可以听到。这里真有笛子倒可以试试,不巧现在没有。”说着,琼尼·沃克像突然想起什么似的朝上竖起一支手指,“实不相瞒,中田君,我正考虑往后是不是成批量地把猫脑袋割掉——差不多到了收获季节。聚集在那块空地的猫们能逮的也逮光了,该转移阵地了。你正找的三毛猫也在收获物之中。当然喽,脑袋割了你就不可能把胡麻领回小泉家了,对吧?”

“对对,完全对。”中田说,不可能把割掉脑袋的猫带回小泉家里。两个小姑娘见了,很可能永远吃不下饭。

“作为我希望割掉胡麻的脑袋,作为你则不希望——双方的使命、互相的利益于是发生冲突。世间常有的事。那么做个交易,就是说,如果你肯为我做某件事,我就把胡麻完好无损地交给你。”

中田把手放在头上,用手心喀喳喀喳地抓摸花白短发。这是他认真思考什么的习惯动作。

“那是中田我能做到的?”

“这话我想刚才已经说清楚了。”琼尼·沃克苦笑道。

“是的,是说了。”中田想了起来,“是那样的,刚才是说清楚了。对不起。”

“时间不多,单刀直入好了。我想求你做的,是结果了我,是要我的命。”

“中田我结果了您琼尼·沃克先生?”

“完全正确。”琼尼·沃克说,“说实在话,我已这么活累了,中田君。我活了很长很长年月,长得年龄都忘了,再不想活下去了。杀猫也有点儿杀腻了。问题是只要我活着,猫就不能不杀,就不能不收集猫的灵魂。严格依序从1到10,10到了又折回1,永无休止的周而复始。已经腻了,累了。做下去也不受谁欢迎,更不受尊敬。但既然命中注定,又不能自己提出不干。而我连杀死自己都不可能,这也是命中注定。不能自杀,注定要如此的事多得很。如果想死,只能委托别人。所以我希望你结果了我,又怕又恨地利利索索结果了我。你先怕我,再恨我,之后结果我。”

“为什么……”中田说,“为什么求中田我呢?中田我从没杀过什么人,这种事对中田我不大合适。”

“这我完全清楚。你没杀过人,想都没想过,这样的事对你是不大合适。可是中田君,世上讲不通这种道理的地方也是有的,谁也不为你考虑什么合适不合适的情况也是存在的,这东西你必须理解。战争就是一例。战争你知道吧?”

“知道,战争是知道的。中田我出生的时候,一场大战正在进行,听人说过。”

“一有战争,就要征兵。征去当兵,就要扛枪上战场杀死对手,而且必须多杀。你喜欢杀人也好讨厌也好,这种事没人为你着想。迫不得已。否则你就要被杀。”

琼尼·沃克用食指尖对着中田的前胸。“砰!”他说,“这就是人类历史的主题。”

中田问:“知事大人也抓中田我当兵、命令我杀人吗?”

“当然。知事大人发号施令:杀!”

中田就此思考,但思考不好。知事大人何苦命令自己杀人呢?

“这就是说,你必须这么考虑:这是战争,而你就是兵。现在你必须在此做出决断——是我来杀猫,还是你来杀我,二者必居其一。你现在在此被迫做出选择。当然在你看来实属荒唐的选择,可是你想想看,这世上绝大多数选择都是荒唐的,不是吗?”

琼尼·沃克的手轻轻碰了一下丝织帽,像在确认帽子是否好端端地扣在自己头上。

“但有一点对你是救助——假如你需要救助这个劳什子——是我自己本身真心找死。是我求你结果我的,求你帮忙。所以,对结果我你不必有任何良心上的不安。毕竟只是做我所希望的事罢了。难道不是吗?并非把不想死的人强行弄死,甚至不妨称为功德之举。”

中田用手揩去额头发际那里冒出的汗珠:“可是中田我横竖做不成那样的事。你就是叫我结果,我也不知如何结果。”

都市言情推荐阅读 More+
让你科研,你研发钢铁战甲?

让你科研,你研发钢铁战甲?

仲易
一朝穿越天朝,顾羡入职安全局,负责对各种枪械进行研发改造。 任务一:研发大威力便携式手枪 砰! 一枪下去,坦克都报废了,这是手枪?! 任务二:研究狙击枪。 等等,这口径比坦克炮筒都大,你管这个东西叫狙击枪?! 单发、有瞄准镜、一枪秒,是狙没错了。 任务三:研究便携式防弹衣。 ”我靠!这是防弹衣,这是钢铁战甲吧?!“ 在顾羡的带领下,天朝的科技树以一种令人惊人的速度点亮。 等等,或许南天门计划也可
都市 连载 26万字
这只幼崽过分可爱

这只幼崽过分可爱

萝卜海
时念是个可可爱爱的小Omega幼崽,他每天最喜欢的事就是抱着他的小熊玩偶窝在爸爸怀中,然后用着那双乌黑剔透的眼眸盯着爸爸精致的脸蛋发呆。 爸爸是整个帝国最好看的Omega,他喜欢和漂亮爸爸贴贴~ 当然啦,时念也超级喜欢父
都市 完结 65万字
长相思(长相思原著小说)

长相思(长相思原著小说)

桐华
生命是一场又一场的相遇和别离,是一次又一次的遗忘和开始,可总有些事,一旦发生,就留下印迹;总有个人,一旦来过,就无法忘记。这一场清水镇的相遇改变了所有人的命运,甚至改变了整个大荒的命运。只为贪图那一点温
都市 完结 33万字
诸天万界反派聊天群

诸天万界反派聊天群

不要尬舞
这个穿越画风有些不对?开局就是地狱难度是个什么鬼? 还好自带一个金手指。 从此以后踏上了诸天万界各大反派人生导师的不归路! 露出一脸和善微笑的雄霸正指挥着风云怒肛帝释天、海贼世界路飞将成为海军大将作为自己的
都市 完结 340万字
不是肉身增幅吗,你怎么成盘古了

不是肉身增幅吗,你怎么成盘古了

第五名着
(灵气复苏+秘境)陈锋穿越到了全民觉醒的世界,这里每个人都能觉醒能力。他觉醒的能力是d级的肉身增幅,本以为是个弱鸡能力。没想到他的能力每分钟可以增长1斤力量,还能通过吞噬万物来获得能量,提升等级!于是各大秘境的怪物,开启了他们最绝望的一段时光。铁皮猪:“这家伙怎么比我防御还高,力气还大啊!”双头暴龙:“我堂堂一个半神兽,这家伙一拳打爆我,你敢信?”六翼天使:“雾草!大哥你别过来啊,我给你当坐骑还
都市 连载 213万字
魔界旅行家

魔界旅行家

云濛殿主
(整活+玩梗+发癫的半抽象半严肃乐子文,多女主,有大量日常内容,不喜勿入)(作者大病人,包含大量大病区内容) 又名:我与傲娇魔神大小姐的旅行日志(确信) 秦诚,一个刚毕业的帅小伙。某日吃着火锅唱着歌,开着自己新买的房车兜风,就遇上了命中注定的大运。连人带车被创飞到魔界,转生成最低等的骷髅。 还送了一个“旅行家系统”,旅行开拓就能变强,秦诚表示这真是泰裤辣! 上辈子还来不及开始自己的环球旅行,那重
都市 连载 12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