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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喏,就这篇。”我一边坐下开始吃早饭,一边拿汤匙指出那篇文章给他看,“想必你早就看过了,标题下面还有你用铅笔做的标记呢。我承认这是一篇很精彩的文章,可我读完以后,还是想生气。很明显,这套神乎其神的谬论,肯定是哪个吃饱了没事干、不切实际的家伙,坐在自己的书房闭门造车,瞎编出来的。太荒唐了。我倒觉得应该把他弄到地下火车的三等车厢里去,让他挨个儿地说出同车厢人的职业。我敢和他打赌,一千比一的赌注,我都敢。”
“那你可就输惨了,”福尔摩斯沉着地说道,“那篇文章是我写的。”
“你?”
“没错,在观察和推理上,我有一种特异功能。这篇文章在你的眼里可能是荒唐至极,事实上,里面谈到的那些理论都是非常实用的,实际到甚至能为我挣到牛奶和面包。”
“那你究竟是怎么靠它生活的?”我忍不住问他。
“哦,我有一套独创的生存手段。我估计全世界以这种行当生存的人可能也就我一个。我是一个‘侦探顾问’,你应该能明白这个行业是做什么的。伦敦有很多政府的官方侦探,还有许多私家侦探。他们有什么困难时都会来找我,然后我想办法帮他们理清思路。通常情况下,他们只要告诉我所有的证据,然后我凭借着自己对犯罪史知识的了解,就能把他们那错误的思路矫正过来。所有的犯罪行为都有极其相似的地方。假如你已经详尽彻底地掌握了一千个案件的所有情节,而还无法解释第一千零一个件案件的话,那就太让人感到奇怪了。雷斯垂德先生是一个很有名气的侦探,他之所以来找我,是因为最近处理一件伪造案的时候,陷入了僵局。”
“那其他人呢?”
“他们大多数是经私家侦探介绍来的,都是碰到了什么解决不了的问题,需要有人指引方向。我只不过是认真倾听他们案件的详细情况,而他们则采纳我的建议,这样一来,我就能赚到钱了。”
“按照你的说法,别人掌握详尽细节都解决不了的麻烦,而你足不出户就能把那些疑团解开吗?”
“确实如此。因为我拥有一种只凭直觉就能把问题分析出来的能力。偶尔也会碰到一两件比较麻烦的案子,要是那样,我就只能跟他们跑一趟,亲自去勘查一番。你知道,我可以把自己拥有的那些特殊知识全部都运用到案子上,那样很多问题都能迎刃而解了。这篇文章中所谈到的那些推断理论,虽然你很不屑甚至嘲笑,但是在我的实际工作当中,却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敏锐的观察力,是我的第二种本能。我们第一次见面时,我就说过你在阿富汗待过,当时你似乎还觉得特别不可思议。”
“没错,那肯定是有人跟你说过。”
“绝对没有。当时我一眼就看出来你刚从阿富汗回来。那是这么长时间以来形成的一种习惯,我的脑海中闪过一连串的线索,我得出结论前所经历的那些步骤,几乎是觉察不到的。可是,这当中的那些步骤是肯定存在的。对于你的这件事,我是这么判断推理出来的:首先,这位先生是做医务工作的,还具有一种军人的风度。很显然,他肯定是军医。而且,他之前应该在热带待过,因为他脸上的皮肤黝黑,但手腕的皮肤看起来则黑白分明,所以,黝黑肯定不是他原本的肤色。他看起来很憔悴,很明显,他应该是大病初愈,而且还颇为劳顿。他的左胳膊曾经受过伤,眼下行动起来还有点不太方便。那么敢问,一个胳膊受过伤的英国的军医,在某个热带地方受尽艰辛,那会是哪里呢?当然只可能是阿富汗。这一系列思维过程,用不了一秒钟我就能立刻说出你刚从阿富汗回来的,当时你还觉得惊讶不已。”
“听你这么一分析,这件事不是还挺简单的嘛。”我笑着说,“你让我想起了埃德加·爱伦·坡[2]笔下的侦探——杜宾。真是太出乎我的意料了,除了小说之外,现实中居然真的存在这样的人。”
福尔摩斯站起身,把他的烟斗点上。“你肯定觉得把我跟杜宾放到一起,已经是高看我了。但是,在我眼里,杜宾这个家伙简直太不值得一提了。他总是先沉默一刻钟,然后再突然把他朋友的心事戳穿,这样的做事风格真是太做作、太肤浅了。没错,他的确具有一些分析问题的能力,但他还称不上天才,只不过是爱伦·坡把他想象得太过完美了。”
“加伯黎奥[3]的作品,你读过吗?”我问道,“你觉得勒寇克这个人物怎么样,在你眼里,他算得上一个侦探吗?”
福尔摩斯不屑地哼了一声。“勒寇克简直就是个没一点用的大笨蛋,”他没好气地说,“关于他,就有一点还值得一提,那就是他的精力。那本书真是让我恶心透了。整本书都只是在讲一个如何分辨无名的罪犯,这样的问题,我用不了24小时就能解决掉,而勒寇克竟然花费了大约六个月的时间。这么长的时间,简直能为那些侦探写本教科书出来了,告诉他们应该注意避免一些什么问题。”
听见我所佩服的那两个人物被他贬得一文不值,我这心里特别不是滋味。于是,我走到窗前,看着外面喧闹的大街。“或许这家伙真有这么聪明,”我自言自语道,“可他也太骄傲了,自负得都有点过了。”
“最近一直都没什么案件,”他有些抱怨地说,“也没抓到什么罪犯,我们这些人的脑子简直一点用都没有了。我非常清楚自己的才能足以能让我出名。自古以来,还从未有过像我这样的人,不仅在罪行的侦查上具有天赋,还做过这么多如此精湛的研究。而结果是什么呢?居然没有案件让我侦查,即便有,也只是一些简单得有点幼稚的案子,犯罪的动机很容易就能看出来,连苏格兰场的那些工作人员都能一眼识破。”
他那种傲慢的态度,自以为是的话语,让我很是恼火。我觉得还是转移话题为妙。
“我想知道那家伙在找什么。”我指着一个身材魁梧、穿着朴实的人说道。那个人正在街道对面慢慢地走着,在寻找门牌号,看上去很着急的样子。他手里拿了个蓝色的大信封,很明显是送信的。
“你说的是那个退役的海军陆战队的军士吧?”福尔摩斯问。
“他又开始吹牛了,”我心里暗想,“我根本就没有办法证实他的结论是不是正确,这一点他是明知道的。”
“你说的是那个退役的海军陆战队的军士吧?”福尔摩斯问。
我正这样想着的时候,发现刚才说的那家伙看见我们的门牌号以后,飞快地从街道对面跑了过来。接着就传来一阵非常急促的敲门声,楼下有人说话,声音听起来很低沉。然后就听见沉重的脚步声从楼梯上传来。
“这儿有福尔摩斯先生的信件。”那人一进来就把信给了我这位朋友。
这可是个难得的机会,可以好好杀杀福尔摩斯的傲气。他刚才胡说八道,肯定想不到会走到眼下这一步。“小伙子,我能问一下,”我尽可能温和地说,“你的职业是什么吗?”
“我就是一当差的,先生,”那人生硬地回答,“我的制服拿去修补了。”
“你以前是做什么的呀?”我一边问,一边幸灾乐祸地瞄了我那位同伴一眼。
“我以前是个军士,先生。我曾经在皇家海军陆战轻步兵团当过兵。先生,没有回信吗?那好,先生。”
他并拢脚后跟,举手敬了个礼,然后就走出去了。
[1]苏格兰的历史学家、散文家,著作有《法国革命》《论英雄、英雄崇拜和功绩》等。
[2]美国的小说家、诗人,美国侦探小说之父。
[3]法国著名的侦探小说家,主要作品有《勒寇克先生》《勒鲁日案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