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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明显,罪犯疯狂的抵抗并不是对我们哪个人有敌意。当他意识到自己无力反抗时,竟然温和地笑了起来,同时还表示,但愿他挣扎的时候,并没有伤害到我们。“我知道,你准备送我去警察局的,”他对福尔摩斯说,“我的马车就在外面。假如你们给我松绑的话,我想自己下楼上马车。我可不像从前那么轻了,想把我抬起来可不是件容易的事情。”

葛莱森和雷斯垂德互相交换着眼神,好像在说这样的要求太冒险了。而福尔摩斯竟爽快地答应了罪犯的请求,解开我们捆在他脚踝上的毛巾。那罪犯站起身子,舒展着双腿,好像是要再次证明一下,它们终于又重获自由了。我到现在还清楚地记得,我当时看着他的时候,就在心里暗自惊叹,他的魁梧与健壮真是世间少有。如同那惊人的身体一样,他那饱经风霜的黑脸上所流露出的坚决而刚毅的神情,也不容忽视。

“假如警察局长这个位子空缺的话,我觉得你就是再合适不过的人选。”他看着我的同伴,语气中带着由衷的钦佩,“对于我这桩案子的侦破,你的方法的确是无懈可击的。”

“你们还是跟我一起去吧。”福尔摩斯对那俩侦探说。

“我来驾车。”雷斯垂德自告奋勇道。

“好啊,葛莱森和我们一起坐车。还有你,医生。你对这桩案子饶有兴趣,也跟我们走一趟吧。”

我欣然答应。于是,我们就一起下楼了。那个罪犯没有一点逃跑的意思,他安静地坐上原本就属于他的马车,我们跟着上了马车。雷斯垂德则爬上了车夫的位置,扬起鞭子策马前进,很快就到了目的地。我们被带到一间小屋里,那儿有个警官,他把这名罪犯的姓名和被他杀死的那俩人的姓名全都记了下来。那警官面色白皙、表情冷漠,只是机械地履行着自己的职责。“本周内,犯人就会提交法庭审讯。”他说,“杰弗森·霍普先生,在审讯之前,你还有什么想说的吗?我得先提醒你,你所说的每一句话,我们都会记下来,很有可能作为定罪的依据。”

“各位先生,我有很多话想说,”我们那个罪犯缓缓地说,“我想把整件事情,一五一十地全部告诉你们。”

“等审讯的时候,你再说不是更好吗?”那警官问。

“我可能永远都不会接受审讯了,”他说,“你们别惊讶,我从没想过要自杀。你是医生吗?”他严厉而深邃的目光看着我问道。

“没错,我是医生。”我说。

“那麻烦你用手按一下我这里。”他一边微笑地说着,一边用那双戴着手铐的手,指了指自己的胸口。

我用手在他的胸口按了一下,立刻感觉到里面的跳动有些异常。他的胸腔里有轻微的震动,就像在一间不结实的房子里,发动了一台强力的机器似的。在如此安静的小屋子里,我听见了他胸口里那异常的杂音。

“天啊,”我叫道,“动脉血瘤症!”

“他们都这么说,”他淡然地说道,“上个礼拜,我去看过一个医生,他告诉我说,这血瘤过不了几天就会爆裂。实际上,这个病都好多年了,而且一年比一年糟糕。当年我在盐湖城的深山里时,整日露宿,长期过度紧张和疲劳,再加上吃不饱肚子,就得了这种病。如今,我的任务已经完成了,至于啥时候死,我根本不在乎。不过,我想在死之前,把整件事说清楚,这样就有个真实的记载。我可不想被别人当成一个冷酷的杀人犯。”

那个警官和两位侦探开始商议起来,讨论让他说出自己的经历是否合适。

“医生,你看他的病情真有可能会突然恶化吗?”警官问。

“是的。”我回答说。

“要是这样的话,为了维护法律的公正,我们有责任先录取他的口供。”那位警官说,“先生,现在,你可以开始陈述了。但是,我必须再告诉你一遍,你所说的一切,我们都会记录下来的。”

“请允许我坐着说吧,”罪犯说着,就毫不客气地坐下了,“这个血瘤症经常让我觉得疲累,再说,半个小时之前,我们还有过一番打斗,这只能让病情更严重。我都是快要死的人了,所以不会说谎的。我的每一句话都是真实的。至于说,你们最终会怎么判决,那我就管不着了。”

说完这几句话,杰弗森·霍普往椅背上一靠,开始了下面这惊人的讲述。他从容不迫地述说着,而且还讲得很有条理,那种感觉,就像是在讲述一件再平常不过的事情似的。我敢保证,这篇供词绝对准确,因为这是我直接从雷斯垂德的笔记本上抄录的。当时,罪犯陈述的时候,他可是一字不差地记在笔记本上的。

“至于我恨这俩人的原因,对你们来说根本就不重要,”他说,“其实这是他们罪有应得,他们害死过两个人——父女俩,所以他们应该为此而付出代价。事情都已经过去这么长时间了,我根本就拿不出什么证据去法庭控告他们。但是,他们的罪行,我是永远都忘不掉的。因此,我就下定决心,一个人来承担法官、审判员和行刑的刽子手的任务。假如你们站在我的立场上,假如你们也是有血性的男子汉的话,肯定也会像我这样做的。

“我刚刚提起的那个女孩子,20年前原本应该嫁给我的,却被逼迫着嫁给了那个卓伯尔,结果含恨而终。我把那枚结婚戒指从她遗体的手指上摘下来的时候,就发过誓,一定要让卓伯尔看着这枚戒指死去。而且,还得让他在临死前知道,自己是在为曾经犯下的罪行付出代价。我跨越两大洲,不远万里地追踪着卓伯尔他们,终于让我追上了,这期间,我一直都把这枚戒指带在身上。他们试图用这种方法拖垮我,简直就是妄想。就算我明天就死,当然,完全有这种可能,可是,我死之前总算没有遗憾,因为我在世间的任务已经完成了,而且还完成得非常出色。那俩人都死了,还都是我亲手杀死的。除此之外,我再没别的奢望和要求了。

“他们有的是钱,而我是个穷光蛋。所以,到处追踪他们,对我来说一点都不轻松。我赶到伦敦时,差不多已经没钱了。所以,我必须先找份工作来糊口。驾车、骑马对我而言,其实就像走路一样简单,于是,我就去了一家马车场,到那里就被雇用了。每个礼拜向车主缴纳一定的租金,余下的就是我自己赚的。虽说剩下的钱不多,但我总能够勉强维持生活。最难的事情就是路太不好认了,我觉得在所有的城市中,伦敦城的街道是最复杂最难认的。所以,我只好随身携带着地图。一直等我对几家大旅馆和主要车站慢慢熟悉了以后,这份工作才算顺利起来。

“过了好长时间,我才发现那俩人的住处。我四处打听,最后还是无意中撞上他们的。他们的落脚地是泰晤士河对岸坎伯韦尔的一家旅馆。我知道,只要被我发现了,他们就再也逃不出我的手掌心了,因为我留了胡子,他们绝对认不出我来。我把他们盯得死死的,等待着下手的机会。这一次,我说什么都不会让他们逃掉的。

“不过,还是差点让他们溜掉了。在伦敦,无论他们走到哪儿,我都紧紧地跟着,有时候赶着马车,有时候步行。其实,最好的办法还是赶着马车,那样他们就摆脱不掉我了。这样一来,我只能清晨或深夜时才能拉点生意,赚点钱,所以就不能按时给车主交租金了。可是,只要我能亲手把这俩仇人杀死,其他的我都顾不上了。

“他们特别狡猾。对于我的跟踪,他们肯定已经有所察觉了,所以从来不一个人外出,晚上也绝不出门。我每天都赶着马车跟踪他们,连着两个星期,从未发现他们分开过。卓伯尔经常喝得烂醉如泥,斯坦杰森却从来都没有懈怠过。我整天守着他们,总也找不到下手的机会。不过,我并没有泄气,因为我有一种强烈的预感,报仇雪恨的时候就要到了。我所担心的只有一个问题,那就是我胸口这病,我怕它万一提前爆裂了,我这报仇的计划可就前功尽弃,那样,我死都不会瞑目的。

“终于,有一天晚上,当我赶着马车徘徊在他们住的那条托基街的时候,突然发现他们住的那家旅馆的门口来了一辆马车。然后,就有人开始往外拿行李,接着,卓伯尔和斯坦杰森跟着出来了,他们一起上马车走了。我赶紧扬起鞭子远远地在他们后面跟着。我当时特别害怕他们会改变住处。马车到尤斯顿车站的时候停了下来。我找了个小孩帮忙看住我的马车,跟着他们来到月台上。我听到他们在打听去利物浦的火车。车站上的人说,刚开走一趟,下一趟车还要等好几个小时。这个消息让斯坦杰森很是懊恼,但卓伯尔却高兴坏了。我混在人群里,距离他们很近,所以,他们说的每句话我都能听见。卓伯尔说他得去办点私事儿,希望斯坦杰森等他一会儿,很快就回来。可是,那位同伴不仅不赞同,还提醒他说,他俩必须待在一起,不能单独行动。卓伯尔说,那件事得谨慎些,他必须一个人去。斯坦杰森接着说了句什么,我没听清,只听到卓伯尔破口大骂起来,说斯坦杰森不过是自己的跟班而已,没有权利反过来命令他。那个秘书讨了个没趣儿,也就不再说什么了,只是告诉他,要是他误了最后一趟车,就去哈利迪旅馆找他。卓伯尔说他11点钟之前就能回来。说完,他就径直出了车站。

“我等待了这么久的时刻终于到来了。仇人已经在我的掌控之中了。他俩在一块儿的时候,还能互相帮助,一旦分开了,就只能任我控制了。但是,我也没有贸然行动,报仇的一整套计划,我早就制订好了:手刃仇人的那一刻,如果不让他知道自己到底是被谁杀死的,如果不让他死个明白,那就不能出我这口怨气。按照这个报仇计划,我要让毁了我一生的仇人有时间反省自己所犯下的滔天大罪,他们的报应来了。碰巧的是,几天前,有个坐我车子的人,在布里克斯顿路附近看了几处房子,下车的时候,把其中一间房的钥匙落在我车上了。虽说他当晚就领走了钥匙,不过,他领回去之前,我早已弄好了模子,还照着又配了一把。这样,我至少能在这座城市里找一个安全的处所,好放开手脚做自己的事情。接下来需要解决难题,就是怎么把卓伯尔带到那间空房里去。

“一路上,他进了一两家酒店。在最后一家酒店停留了大约半个小时,出来的时候,差点都站不稳当了,他显然醉得不轻。我前面正好停了一辆双轮小马车,他就招呼坐上车。我紧紧地在后面跟着,我的马鼻子几乎要碰到前面车夫的身体了。我们穿过滑铁卢桥,又在街上跑了好几英里。让我感觉奇怪的是,居然又回到了他原先住的地方。我想不明白,他到底打算做什么。不过,我还是继续跟着,距离那家旅馆大约还有一百码,我就停住车子。他进了那所房子,那辆马车也走了。给我杯水吧,我说得嘴好干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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