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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在大教堂前见到怀有六个月身孕、对自己的新角色驾驭得八面玲珑的费尔明娜·达萨,便下定了狠心,要赢得名誉和财富以配得上她。他甚至没去考虑她已是有夫之妇这个障碍,因为他同时认定,胡维纳尔·乌尔比诺医生是会死的,就好像这件事取决于他似的。他不知道将在什么时候,也不知道会如何发生,但他把它当作一件势不可挡的事。他决心既不着急也不躁动地等下去,即便等到世界末日。

他从头做起,没有事先通知便来到加勒比河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莱昂十二的办公室,表示愿意听从他的差遣。叔叔仍在为他白白浪费了维拉·德雷伊瓦那份电报员的好差事而不悦,但还是情愿相信他的说辞一人不是从娘胎里出来就一成不变的,相反,生活会逼迫他一次又一次地脱胎换骨。再者,哥哥的遗孀已在前一年带着刻骨的仇恨死去了,没有留下一个继承人。于是,他给了这个流浪的侄子一份差事。

这是莱昂十二·罗阿依萨的典型决定。在这个没有灵魂的商人的躯壳里,藏着一份本性的疯狂,可以让瓜希拉沙漠涌出一眼甘泉,也可以用他那令人撕心裂肺的《在那幽暗的坟墓里》的歌声,让一场高举大十字架的葬礼被泪水淹没。他一头鬈发,嘴唇像农牧神那样肥厚,只差一把里拉琴和一顶桂冠,就和基督教传说中的纵火者尼禄一模一样了。除了管理他那些老得掉渣的破船——它们还能漂在水面完全是因为命运之神的疏忽一以及航运中日益繁杂的问题以外,他空余的时间全都花在了丰富他的抒情曲目上。没有什么比在葬礼上唱歌更让他喜欢的了。他有一副划船苦役犯的嗓子,没有受过任何正规训练,却能驾驭令人惊讶的音域。有人告诉他,恩里科·卡鲁索仅靠声音就能把花瓶震成碎片,于是他花了几年时间试图模仿他,甚至想震碎窗玻璃。朋友们把旅行时能找到的最薄的花瓶带给他,还专门组织了一次次聚会,好让他达成梦想。他却从没有成功过。然而,他那雷鸣般的歌声中自是闪烁着一丝柔情,让听众的心都碎了,丝毫不亚于伟大的卡鲁索震碎细颈瓶。正因为这一点,他在葬礼上总是备受尊敬。除了有一次,他灵光一现想要唱《在光荣中醒来》,一首来自路易斯安那州的美丽而忧伤的挽歌,结果被神甫勒令制止,因为神甫不能允许马丁·路德涉足他的教堂。

就这样,伴随着一首首歌剧曲目和那不勒斯小夜曲,他靠着自己的创造天赋和不屈不铙的实干精神,让他在河运事业最辉煌的时期成了这一领域的显赫人物。像两位已故的兄长一样,他也是白手起家。兄弟三人尽管背负着私生子的烙印,而且始终也没被家族承认过,但却都达到了设定的目标。他们是当时人们所说的“柜台贵族”中的佼佼者,商业俱乐部就是他们这类人的圣殿。然而,尽管已经拥有了可以过得像那位与他样貌相似的罗马皇帝一样的财富,莱昂十二叔叔却为了工作方便仍旧住在老城,生活十分节俭,房子也万般简陋,因此从未摘掉人们不公平地加在他身上的吝啬恶名。而他唯一的奢侈竟然更为简单:一座距离办公室两里地的海边房子,里面的家具不过就是六只手工做的凳子、一个装水瓮的木架柜,以及露台上的一张吊床,星期日,他可以躺在上面思考。有人说他是富人,可事实上,没有人比他更好地给自己作了定位。

“富人?不,”他说,“我只是个有钱的穷人,这压根儿不是一回事。”

他的这种奇怪脾性——曾有人在某次演讲中称之为大智若愚——让他立刻就洞悉了此前和此后都未有人发现过的弗洛伦蒂诺·阿里萨身上的某种特性。自从那天一脸忧郁、虚度了二十七年光阴的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到他的办公室来申请一份差事,他便用军营里那种足以让最坚强的硬汉折腰的严酷制度来考验他。可最终也没有使侄子胆怯。莱昂十二叔叔从不怀疑,侄子的这种坚韧既非来自生存的需要,也非继承了其父亲粗鲁的冷漠,而是源自一种爱的雄心,无论是这个世界,还是另一个世界中的任何艰难险阻都无法将它摧垮。

最艰苦的是最初几年。他被任命为总经理的书记员,这个职务就像是特意为他而设的。洛达里奥·图古特曾是莱昂十二叔叔的音乐老师,正是他建议叔叔给侄子安排一个抄写的工作,因为他是个如饥似渴地阅读大量文学而不知疲倦的人,尽管读的好作品没有坏作品多。莱昂十二叔叔并未理会洛达里奥·图古特对侄子做出的读坏书的评价,因为洛达里奥·图古特也曾说过他是他唱歌唱得最差的学生,可他还不是能让墓碑也落泪。但不管怎样,德国人在某些他最没有留意的地方还是有道理的,那就是弗洛伦蒂诺·阿里萨无论写什么都激情澎湃,以至于公文读上去就像情书。尽管他刻意避免,但出自他笔下的载货清单依然带着韵脚,那些常规商业信函透出的抒情味道更是削弱了它们的权威性。一天,叔叔亲自来到他的办公室,手里拿着一包他甚至都没有勇气签上自己名字的信件,给了他最后一次拯救灵魂的机会。

“如果你连一封商业信件都写不好,那就去码头扫垃圾吧。”他对他说。

弗洛伦蒂诺·阿里萨接受了挑战。他尽了最大努力去学习简单而世俗的商贸文体,就像当初模仿流行诗人一样勤奋地模仿着公证员文件的范本。那个时期,他的空闲时间都是在“代笔人门廊”度过的,帮助大字不识的恋人们书写香飘四溢的情书,以此释放内心积聚的那些在海关报告中毫无用武之地的绵绵情话。六个月过去了,尽管他竭尽全力,却依然没有扭断心中那顽石一般的天鹅脖子。因此,当莱昂十二叔叔第二次训斥他时,他认输了,只是仍旧带着几分倨傲。“我唯一感兴趣的是爱。”他说。“糟糕的是,”叔叔对他说,“没有河运就没有爱。”叔叔把威胁付诸行动,派他去码头清扫垃圾,但同时向他保证,如果干得好,就会一步一步把他提升上去,直到他找到自己合适的位置。事实也正是如此。没有任何一种工作能击败他,不管多么艰难,多么屈辱;少得可怜的工资没有让他垂头丧气;面对上司的傲慢无礼,他也不曾有片刻失去骨子里那无畏的勇气。但他并不是一个逆来顺受的人:所有挡在他路上的人都尝到了苦果,在那副无助的外表之下,有着势不可挡的决心,什么事都做得出来。正如莱昂十二叔叔所预见和期望的那样,在三十年的勤奋与各种考验的磨炼中,他做过所有职务,也洞悉了公司运作的每一项秘密。他以令人钦佩的能力胜任了每一个岗位,研究了那些与诗歌相通的神秘经络中的每一条丝线,但终究还是没能得到那枚他梦寐以求的勋章——写一封说得过去的商业信函,哪怕只有一封。在无意之中,甚至是在不自知的情况下,他用自己的生活证实了父亲的理论。父亲甚至在只剩下最后一口气的时候还在说,没有人会比诗人具有更敏锐的判断力,没有哪个石匠会比诗人更顽固,也没有哪个经理会比诗人更精明、更危险。至少,莱昂十二叔叔是这样告诉他的。叔叔在心情闲适的时候,会和他讲起他的父亲,给他的印象是与其说父亲是个企业家,毋宁说他是个梦想家。

叔叔告诉他,皮奥第五·罗阿依萨给办公室增添了工作以外的愉快用途。他总是在星期日离家到此休闲,借口要接船或者派船。更有甚者,他还叫人在仓库的院子里架起一只废弃的锅炉,上面安有汽笛,有人会按照航行信号鸣笛,以防他的妻子生疑。莱昂十二叔叔细想了一番,就肯定弗洛伦蒂诺·阿里萨是在一个闷热的星期日下午,在某间门都没关严的办公室的写字台上怀上的,而当时,他父亲的妻子正在家里听着一艘永远也不会起航的轮船发出一声声告别的汽笛声。当她发现此事的时候,已经太晚了,甚至都来不及让丈夫为自已的卑鄙行为付出代价,因为他已经死了。她比他多活了许多年,没有孩子的痛苦毁掉了她的生活,她在祷告中祈求上帝永远诅咒那个私生子。

父亲的这个形象令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困惑不已。母亲曾把父亲说成一个缺乏商业天赋的了不起的男人,他最终从事了河运生意是因为他的大哥与航运先驱、德国海军准将胡安·埃尔勃斯关系亲密。兄弟三人是一母同胞的私生子,这位母亲是个厨娘,和不同的男人生下他们。他们用了母亲的姓氏,而姓氏之前的名字则是她从瞻礼单上教皇们的名字中随便挑选的,只有莱昂十二用了他出生时在位的那位教皇的名字。他们的外公叫弗洛伦蒂诺,于是,这个名字跳过教皇一代,落到了特兰西多·阿里萨儿子的头上。

弗洛伦蒂诺一直保留着父亲写情诗的一个本子,其中有几首的灵感来自特兰西多·阿里萨,而每一页上都画有破碎的心作为装饰。有两件事让他惊奇。其一是父亲那独特的字体竟与他的一模一样,而他其实是从一本教科书上的众多字体中挑出最喜欢的一种学的。其二是他找到了一句格言,他本以为那是自己的心声,可父亲在他出生前很久便写下了它:死亡让我感到的唯一痛苦,便是不能为爱而死。

他还看见了父亲仅有的两张照片。一张是在圣菲照的,很年轻,就像他第一次见到父亲时父亲的那个年纪,照片中的他穿着一件大衣,仿佛钻进了一只熊的身体,倚在一座只剩下绑腿的雕像底座上,身边站的少年是莱昂十二叔叔,头上戴着一顶船长小帽。另一张照片上,父亲和一队士兵在一起,不知是那么多战争中的哪一场,他手里拿着最长的一杆猎枪,小胡子散发出的火药味都飘到照片外面来了。和两个兄弟一样,他是自由党,也是共济会成员,可他却希望儿子能进神学院。弗洛伦蒂诺·阿里萨不觉得自己如人们说的那样和父亲很像,但据莱昂十二叔叔说,皮奥第五也曾被人指摘文件写得具有抒情色彩。不管怎样,他不像照片中的父亲,也不像自己记忆中的父亲,不像母亲因爱而描绘得走了样的父亲,更不像莱昂十二叔叔以其残酷的幽默描绘出的那个褪了色的父亲。然而,多年以后的某一天,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在对镜梳头的时候,终于发现了他们之间的相似之处,也就是在那时,他明白了一个人意识到自己开始变老,是源于他发现自己开始长得像父亲了。

他脑海中没有父亲出现在窗户街的记忆,只隐约知道有段时间他住在那里,就在与特兰西多·阿里萨相爱之初,但自己出生之后,父亲就再没来看过她。在很多年里,洗礼登记是证明我们身份的唯一有效途径,弗洛伦蒂诺·阿里萨的洗礼是在圣托利维奥教区登记的,只写着他是一个名叫特兰西多·阿里萨的独身私生女的私生子。登记上没有出现父亲的名字,但父亲秘密地供养儿子直到自己生命的最后一天。这种社会地位使神学院对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关上了大门,但也让他在我们连年战争最为血腥的那个时期逃过了兵役,因为他是一个未婚女人的独生子。

每个星期五放学后,他都坐在加勒比河运公司的对面,看一本翻了无数遍、已经散架的动物画册。父亲一眼也不瞧他就走进了办公室,脸上的神情和祭台上的福音圣胡安—模一样,身上穿着一件呢子长礼服,就是后来被特兰西多·阿里萨改了给他的那件。好几个小时后,父亲走出来,趁着连车夫都没有看到的时候,把一周的生活费递给他。两人都不说话,因为父亲不愿说,也因为他惧怕父亲。有一天,他等了比平常更久的时间后,父亲把钱交给他,说:

“拿着,以后不要再来了。”

那是他最后一次见到父亲。但后来他知道,钱由比父亲小十来岁的莱昂十二叔叔继续带给特兰西多·阿里萨。而在皮奥第五死于一次治疗不善的肠绞痛后,也是叔叔担起了照顾母亲的责任。父亲只字未留,也没有做出任何有利于他这个唯一儿子的安排:一个被丢在街上的儿子。

在加勒比河运公司当书记员时,弗洛伦蒂诺·阿里萨的悲剧就在于他无法摆脱抒情体,因为他时时刻刻都在思念费尔明娜·达萨,也永远都学不会在写作时不去想她。后来,他被调到别的岗位,内心的爱依然满溢,他不知如何是好,便把爱送给那些大字不识的恋人们,在“代笔人门廊”为他们免费写情书。下班之后,他就到那里去,从容地脱掉长礼服,挂在椅背上,然后戴上半截套袖,以免弄脏衬衫袖子,再解开背心扣,以便更好地思考。有时,他一直在那里待到夜深,用一封封令人疯狂的情书鼓舞着那些无助的人。有时,他会遇到一位跟孩子之间出了问题的可怜女人,或是一位坚持申领养老金的退伍老兵,又或是某个被偷了东西想向政府申诉的人,可无论他多么尽心竭力,也还是无法让他们满意,因为他唯一能令人信服的就只有情书。他甚至无需向新来的顾客提问,只消看一眼他们翻起的眼白,便清楚他们的处境。他为他们写下一页又一页的情信以倾诉胆大妄为的爱情,依循着十分可靠的模式——写信时一直想着费尔明娜·达萨,什么都不想,只想着她。第一个月后,他不得不建立起预约制度,以免自己被焦虑的恋人们淹没。

那个时期他最愉快的记忆是关于一个羞怯的姑娘的,她几乎还是个小女孩,颤抖着请求他为自己刚刚收到的一封无法拒绝的信写一封回信。弗洛伦蒂诺·阿里萨认出那封信正是自己前一天下午写的。于是,他依照姑娘的情感和年龄,回了一封风格迥然不同的信,甚至笔迹也像出自这位姑娘之手,因为他会根据每个人的性格,为不同的情况模仿出一种字体来。他写信时,一直幻想着如果费尔明娜·达萨像这个无助的小姑娘爱她的追求者一样爱他,会给他回一封怎样的信。自然,两天后,他又不得不为这位情郎写回信,用他早在第一封信中就定下的笔迹、风格和爱情的类型。就这样,他最终陷入了自己给自己写信的狂热之中。不到一个月,姑娘和小伙子分别来向他道谢,因为他在男孩信中提出的建议在姑娘的回信中被热情地接受了:他们就要结婚了。

直到他们有了第一个孩子,才在一次偶然的谈话中发现,原来两人的信是同一位代笔先生所写。于是,他们头一次一起来到了门廊下,请求他做他们孩子的教父。看到自己梦想的明证,弗洛伦蒂诺·阿里萨极为兴奋,百忙中挤出时间写了一本《恋人指南》,比一直在门廊里卖二十生太伏且已经被半城人背得滚瓜烂熟的那一本更富有诗意,内容也更广泛。他把想象中费尔明娜·达萨和他遇到的各种情况排列成序,为每种情况都写了无数封信件作范例,包含各类他觉得可能的去信和回信。最后,他共写了一千多封,分为三卷,每卷都是科瓦鲁维亚斯的字典那样的大部头。但城中没有一个印刷商肯冒险出版它。他只好将它们束之高阁,和过去的一些手稿堆在一起,因为特兰西多·阿里萨断然拒绝从地下挖出她的罐子,把一生的积蓄浪费在一次出版书稿的疯狂举动上。若干年后,当弗洛伦蒂诺·阿里萨终于自己有钱出版这部书时,又费了很大努力才接受了这些情书已经过时的现实。

当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在加勒比河运公司迈出了最初几步并在“代笔人门廊”为人免费写信时,他年轻时的朋友确信他们已在慢慢地失去他,再也回不到过去了。的确如此。当初他从河上旅行回来,还去见了一些朋友,希望借此减轻对费尔明娜·达萨的思念。他和他们一起去打台球,参加了最后几次舞会,偶尔还甘愿做姑娘们争抢的对象,并做所有他觉得有助于让他回到从前的事。后来,莱昂十二叔叔聘他为公司职员,他便开始和办公室同事一起在商业俱乐部玩多米诺骨牌。等到他和他们只聊河运公司里的事,且从不提公司全称,而用缩写字母CFC指代时,他们开始把他视作自己人。他甚至连饮食习惯都改变了。之前,他对餐桌上的事并不在意,也毫无规律可言,但自那时起,他的饮食开始每日相同,且极为节俭,直到他人生最后的日子:早餐是一大杯苦咖啡,午餐是一块炖鱼配白米饭,睡觉前再喝一杯咖啡加牛奶,配一块奶酪。他随时随地、不分场合地喝苦咖啡,一天甚至能喝上三十小杯。那是原油似的汤剂,他喜欢亲自煮,总是装在一只保温瓶里,放在伸手可及的地方。他变成了另外一个人:虽然他抱着坚定的决心,也付出了热切的努力,想回到遭受爱情致命打击前的那个他,但事与愿违。

事实是,他再也不可能回到从前了。重新赢得费尔明娜·达萨的芳心成了他生活中唯一的目标。他坚信自己早晚能夺回她,于是说服特兰西多·阿里萨继续修缮房屋,以便随时在奇迹发生时迎接她的到来。与对出版《恋人指南》这一提议的反应不同,特兰西多·阿里萨在这件事上甚至超前一步:她当即买下房子,开始全面翻新。原来的卧室变成了一间会客厅,又在二层建起了一间供小两口使用的卧室,以及一个为两人将来的孩子准备的房间,两间房都宽敞明亮。在以前烟草厂房的位置,建起了一个很大的花园,里面种了各个品种的玫瑰,全是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利用清晨的空闲亲自栽种的。弗洛伦蒂诺·阿里萨曾经住的店铺里间永久地保持了原貌,吊床仍旧挂在那儿,写字台上乱七八糟地堆满了书,而他却已搬到二层预备做婚房的那个房间去了。那是整座房子中最宽敞、最凉爽的一间,阳台建在了屋内,晚上海风轻拂,空气中飘着玫瑰园的馨香,坐在那里偃意无比,但同时,这间屋也最符合弗洛伦蒂诺·阿里萨特拉普派修道士式的清苦生活。用生石灰抹的墙壁光秃而粗糙,家具不过是一张苦役犯式的床,一个床头柜,上面放了支插在瓶口的蜡烛,还有一个陈旧的衣柜和一个放着水舀和脸盆的盆架。

房屋修缮持续了将近三年,恰与本城的重建工作步调一致。城市迅速复兴,因为河运和贸易往来正处于鼎盛期,在殖民时期,正是这两个因素维持着这座城市的繁荣,让它在两个多世纪里成为美洲的门户。但也是在这段日子,特兰西多·阿里萨的不治之症表现出最初的征兆。老主顾们每到她的杂货铺来,一次比一次衰老,一次比一次干瘪,也越来越令人难以捉摸。她跟她们打了半辈子交道,竟然认不出她们来,或者常常把一个人的事和另一个人的搞混了。这种问题对于做她这类生意的人来说是非常严重的,因为为了维护双方的名誉,她们从不签字据,一句口头承诺即是保证。起先,她以为是自己的耳朵聋了,但很快便证实是记忆从她年久失修的身体中溜走了。于是,她清算了她的典当生意,罐子里的财富足够完成房屋修缙并添置家具,此外还能剩下很多件全城最贵重的古老首饰,它们的主人根本无力赎回。

那时,弗洛伦蒂诺·阿里萨要同时兼顾许多事务,但这并没有减弱他越来越频繁地窃玉偷香的热情。和拿撒勒寡妇那段飘忽不定的经历为他打开了街头爱情之门。此后的很多年,他都一直在猎捕夜间的孤鸟,幻想能减轻费尔明娜·达萨之痛。但到后来,他已说不清这绝望的通奸习惯到底是出于内心需要,还是单纯的身体恶习。他去小旅馆的次数越来越少,不只因为他的兴趣改变了方向,而且他不愿让熟人看到,他已远不是当初那个温顺而纯真的少年了。然而,有三次在情急之下,他借助了一种古远年代惯用的简单手法:把害怕被人认出的女友化装成男人,然后装作打算整晚狂欢的人傲慢地走进小旅馆。但至少有两次都被不少人发现,他和那位所谓的男同伴没有去酒吧间,而是进了一个房间。于是,弗洛伦蒂诺·阿里萨那本来已经相当糟糕的名声经历了致命一击。最后他干脆就不再去了。只有极少的几次,他又重游故地,并不是为了及时行乐,而是恰恰相反:为了寻找一个避难所,从荒淫无度中恢复过来。

他这么做绝对是有道理的。下午五点左右,刚一离开办公室,他便像鹰捉小鸡一样展开猎捕行动。起初,无论夜晚带给他什么,他都满足。公园中的女仆,市场上的黑女人,海滩上风情万种的淑女,新奥尔良船上的外国妞儿,他照单全收。他把她们带到防波堤上,从日落开始,半城人都在那里做着同样的事。他把她们带到所有能干那种事的地方,有时连没法干的地方也去:有不少次,他都不得不急匆匆地钻进某个漆黑的门洞,躲在门后尽力做着他所要做的事。

灯塔一直是个幸福的避风港。当他刚刚迈入暮年,生活中的一切都已安定时,他还时常怀念它,因为那里的确是个让人享受欢愉的好地方,尤其是在晚上。他总觉得,自己偷欢的情景会通过灯塔的每一次闪烁传到航海者那里去。所以,他继续到灯塔去,比去其他任何地方的次数都多。那位看灯塔的朋友总是很高兴地接待他,满脸的忠厚老实,这对那些惊慌的小鸟来说是最好的镇定剂。灯塔下面有一座房子,紧挨着在峭壁上撞得粉碎的咆哮的海浪,在那儿做爱,爱欲更加浓烈,因为仿佛遭遇了海难。但弗洛伦蒂诺·阿里萨更喜欢待在灯塔,破晓时分,从那里可以隐约看见整座城市,海上渔船那一串串的灯火,甚至还有远处的沼泽。

在那段时期,他形成了关于女人的身体和她们爱的能力之间关系的相当粗浅的理论。他不相信外表性感的那类,看上去能生吞一只短吻鳄的女人,通常在床上是最被动的。恰恰相反,他喜欢瘦得皮包骨的小青蛙似的女人,走在街上甚至没有人愿意费力气回头看她们一眼,仿佛脱掉衣服后就什么也不剩了,一碰之下,那骨头还咯吱作响得让人可怜,然而,她们却能让最爱吹嘘床上功夫的男人自愧不如。他记下这些尚不成熟的观点,准备为《恋人指南》写一卷实用增订本,但奥森西娅·桑坦德尔的出现使这个计划遭受了和之前的出版打算同样的命运。这个女人用她那老狗一样的智慧,将他上下左右结结实实地调教了一番,让他彻头彻尾地重生了一次,同时,也击碎了他那些精妙绝伦的理论,给他上了一堂唯一该上的爱之课一谁也别妄图当生活的老师。

奥森西娅·桑坦德尔曾有一段长达二十年的普普通通的婚姻,育有三个子女,而后,子女又结婚生了子女,所以她自夸是全城最享清福的祖母。始终没人能弄清楚,究竟是她抛弃了丈夫,还是丈夫抛弃了她,抑或是两人同时拋弃了对方。总之,他和一直以来的情人住在一起,而她也终于感到了自由,可以大白天从前门,而非以往那样晚上从后门接待内河船长罗森多·德拉罗萨了。正是这位船长,想都没想,就把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带到了她家。

船长是带他去吃午饭的。此外,还带去了一瓶家酿的烧酒和各种质量上乘的配料,足以做一锅史诗般的炖杂烩——只有用家养的鸡、脆骨肉、垃圾堆里养的猪,以及河边村落里种的菜豆和蔬菜,才能做出这道大菜。然而一开始,弗洛伦蒂诺·阿里萨既没有对美味的菜肴动心,也没有对风韵犹存的女主人表现出多大热情,而是对她家漂亮的房子欣赏有加。他喜欢这幢房子,它明亮凉爽,有四扇大窗面朝大海,还能远眺古城的全貌。他也喜欢那些琳琅满目、光彩照人的陈设,全都是罗森多·德拉罗萨船长每次出海时带回来的各式精美的手工艺品,多得连再放一件的地方也没有了,让客厅看上去既神秘复杂又精致无比。朝海的露台上,一只马来西亚白鹦鹉站在只属于自己的铁环上,羽毛白得令人难以置信,它摆出一副沉思的样子,带给人无限的思考——这是弗洛伦蒂诺·阿里萨见过的最美的动物。

看见客人兴奋,罗森多·德拉罗萨船长也高兴不已,细细讲述了每件东西的来历。他一边讲,一边喝着烧酒,虽是小口小口地啜,却没有停过。他看上去仿佛钢筋水泥做成的:身形巨大,除了脑壳是光的,全身上下都是毛,髡须像把粗刷子,声音像绞盘一样,除了他不会再有第二个人有这样的嗓音,而他的待客礼节却又是极周到的。不过,没有任何人的身体能顶得住他那种喝酒方式。还没上餐桌,他就已经喝掉半瓶酒了。终于,他趴倒在放杯子和酒瓶的托盘上,发出一声长长的爆炸般的轰响。奥森西娅·桑坦德尔只好请求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帮忙把这头搁浅的鲸鱼毫无生气的身体拖到床上去,并给睡着了的他脱去衣服。之后,两人感谢彼此星辰的交会所带来的灵感火花,在隔壁房间脱掉了衣服,没有商量,没有暗示,甚至也没有谁提议,并且在此后的七年里,每当船长出海,两人一有机会便继续如此脱衣服。没有丝毫被发现的危险,因为船长有一个优秀海员的习惯,即到港之时,哪怕是黎明,也要拉响船上的汽笛,先用三声长鸣通知妻子和九个孩子,再用两声短促而忧伤的笛声知会情人。

奥森西娅·桑坦德尔已年近五十,看起来也绝不会小于这个年纪,但她对爱有一种独特的本能,任何民间或科学的理论都不能干扰它。弗洛伦蒂诺·阿里萨通过轮船行程表就知道什么时候能去拜访她,他从不事先通知,想去的时候便去,不管白天黑夜,而没一次她不是在等他。每次她给他开门,都是像母亲把她一直养到七岁时的那个样子:全身赤裸,只在头上用薄纱系着一个蝴蝶结。在脱掉他的衣服之前,她不会让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再往前踏一步,因为她一直认为家里有个穿着衣服的男人是不吉利的。这也是她和罗森多·德拉罗萨船长常常发生分歧的原因:船长迷信地认为光着身子抽烟会招致厄运,所以有时宁可推迟做爱,也不愿熄灭他那支不可或缺的古巴雪茄。相反,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却十分迷恋裸体的魅力。刚一关上门,甚至都不给他问候的时间,也不等他摘掉帽子和眼镜,她便带着真诚的喜悦,为他脱去衣服,一边脱一边吻他,同时也让他一连串地亲吻她。她为他自下而上解开扣子,先是裤子的门襟,每解一颗扣便吻他一下,然后是腰带上的卡子,最后是背心和衬衫的扣子,直至他看上去就像一条被活生生开了膛的鱼。接着,她让他在客厅里坐下,为他脱掉靴子,从裤腿处将裤子和里面的衬裤一同拉到脚踝,最后,松开他腿肚子上的松紧袜带,为他褪下长袜。这时,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停止吻她,也不让她亲吻自己,而是着手进行这套精准仪式中他所唯一负责的部分:从背心的扣眼上取下怀表,再摘下眼镜,然后把两样东西一起放进靴子,以确保不会落在这里。在别人家脱光衣服时,他总是这么谨慎行事,从不疏漏。

他刚一做完这些,她便从不给他留下一丁点儿多余的时间,立刻就在她为他脱去裤子的沙发上向他发起进攻,只有很少几次是在床上。她钻到他身子下面,将他完全地占为己有。她封闭在自我的世界里,闭着眼在身体内部的绝对黑暗中探寻,一会儿往这边进,一会儿往那边退,不断纠正那看不见的方向,尝试开辟一条更为强烈的途径,寻找另一种方式,以免迷失在腹内流出的黏稠泥沼之中。她用一种难懂的家乡话像牛虻一样发出嗡嗡的声响,自问自答着哪里才是黑暗中只有她自己知晓、也只被她自己所渴求的那个地方。最终,她独自一人先迫不及待地屈服了,坠人自己的深渊,伴随着一声大获全胜的喜悦的爆炸,震动了整个世界。弗洛伦蒂诺·阿里萨精疲力竭,兴犹未尽,漂浮在两人汗水形成的水洼之中,觉得自己不过是别人享乐的工具而已。他说:“你对我不过就像在众多男人中又加上一个罢了。”她淫荡地放声大笑,说:“恰恰相反:是众多男人中又少了一个。”他顿时觉得她怀着吝啬的贪婪,想把一切都据为己有,于是,一股傲气涌上心头,他从她家走了出来,决心不再回去。但很快,带着午夜孤独中可怕的清醒,他无缘无故地又醒悟过来,回想起奥森西娅·桑坦德尔那自我陶醉的爱欲,他豁然明白了事情的本来面目:这是一个幸福的陷阱,他既厌恶又渴望,但总之,他逃不掉。

相识两年后的某个星期日,他到她家之后,她做的第一件事不是为他脱衣服,而是摘掉他的眼镜,以更好地亲吻他,于是,弗洛伦蒂诺·阿里萨明白,她开始爱上他了。尽管从第一次到这所房子的那天起,他就觉得很自在,像喜欢自己家一样喜欢这里,但每次他待的时间都不会超过两小时,也从没有在这里睡过觉,饭只吃过一次,那是她向他发出了正式的邀请。事实上,他每次来,都只是为了那一个目的,带一枝孤零零的玫瑰作为唯一的礼物,完事之后便消失,直至下一次不可预见的机会到来。但就在她为了吻他而摘下他眼镜的那个星期日,一方面因为这个,另一方面也因为两人平静地做完爱后睡着了,他们竟赤身裸体地在船长那张巨大的床上度过了整个下午。从午觉中醒来时,弗洛伦蒂诺·阿里萨还记得那只白鹦鹉的尖叫声,它铜管乐器般凄厉的声音与它美丽的外表背道而驰。但在下午四点的炎热中,一切都静得仿佛透明一般,从卧室的窗子可以望见老城的轮廓——下午的阳光照在它的脊背上一个个金色的屋顶,还有仿佛在燃烧的通往牙买加的大海。奥森西娅·桑坦德尔伸出一只探险的手,摸索着那只躺卧的猛兽,但弗洛伦蒂诺·阿里萨把她的手移开了。他说:“现在不行,我有种奇怪的感觉,好像有人在看着我们。”她又一次用欢快的笑声惊扰了白鹦鹉。她说:“这个借口就连约纳的老婆都不会信。”她当然也不会信,但她承认这是个不坏的说法。于是,两人又静静地温存了许久,没有再做爱。五点钟时,太阳还高高挂着,她跳下床,一如既往地赤裸着身体,头上系着薄纱蝴蝶结,想去厨房找点儿喝的东西。但她还没有迈出卧室门一步,便发出了一声惊恐的尖叫。

她不敢相信眼前的一切。家中唯独剩下的就只有几盏吊灯了。其余的,诸如带签名的家具、印度地毯、雕塑、戈博兰挂毯,以及无数件珍贵的石头和金属小摆设,所有那些曾让她的家成为全城最赏心悦目、装饰最精美的家之一的东西,所有的一切,甚至连那只神圣的白鹦鹉在内,全都不翼而飞了。东西是从观海露台搬走的,丝毫没有惊扰他们的恩爱。现在,只剩下空空如也的客厅、四扇敞开的窗子,以及靠里的墙上用粗刷子写下的一行字:这就是淫乱之人的下场。罗森多·德拉罗萨船长永远也无法理解奥森西娅·桑坦德尔为什么不去报案,不试图跟那些销赃的商人们联系一下,甚至连提也不让别人再提她这件倒霉事。

弗洛伦蒂诺·阿里萨继续到被洗劫一空的家里去看她,如今这里的家具只剩下窃贼忘在厨房的三只皮凳子,以及他们当时所在的卧室里的东西。不过,他去看她的次数不像以往那么多了,倒不是因为家当失窃一她曾这样猜想并当面质问过他——而是因为新世纪之初出现了骡子拉的轨道车这种新鲜事物。这种车被他视作盛产零散小鸟的原始巢穴,他每天乘坐四次,两次去办公室,两次回家。有时,倒也当真在车上读点什么,但大部分时候都是在假装阅读,伺机为日后的幽会建立起最初的联系。后来,莱昂十二叔叔给了他一辆由两头棕色骡子拉的车,骡子身披金色披挂,就跟为拉法埃尔·努涅斯总统拉车的骡子一样,但他仍旧怀念以前乘坐轨道车的日子,认为那是自己猎艳成果最为丰厚的时期。他是对的:对于秘密的爱情而言,没有什么比等在门口的车子更危险的敌人了。既如此,他便几乎总是把车藏在家里,走着去展开他的新一轮猎捕行动,以免车轮在尘土上留下痕迹。所以,每当他想起那些由毛皮斑驳的瘦骡拉着的老式轨道车时,都无比怀念,在那样的车上,他只需瞟上一眼,就能看出哪儿蕴含着爱情。在无数动人的回忆之中,他最无法忘怀的是与某只无依无靠的小鸟间的一段故事。他不知道她的名字,因为他们只在一起度过了半个疯狂的夜晚,但仅仅这半个夜晚就足以让他余生都对狂欢节上无知的混乱心有余悸了。

在轨道车上,她面对游行人群的喧闹所表现出的无动于衷吸引了他。她应该还不到二十岁,若不是装扮成了一个残疾人,真看不出她对狂欢节有丝毫热情。她的长发又亮又滑,自然地披在肩上,身上是一件没有装饰的普通麻布长袍。街上音乐嘈杂,人们互相撒着一把把大米粉,每当轨道车经过时,人们都往乘客身上泼洒颜料,在那疯狂的三天,轨道车的骡子也用淀粉涂成了白色,还戴上了花环。然而对这一切,她仿佛全然无视。弗洛伦蒂诺·阿里萨趁着混乱,邀请她去吃冰激凌,因为怕她不会接受更多的要求。她看了看他,没有表现出丝毫惊讶,说:“我很乐意接受,但我要先提醒您,我是个疯子。”对这个出其不意地回答,他笑了,接着便把她带到冰激凌店的阳台去看彩车游行。之后,他穿上租来的斗篷,两人钻进海关广场跳舞的人群。他们在一起陶醉的样子就像一对新结合的恋人,因为她的冷漠在夜晚的喧闹中一扫而光,转向了另一个极端:她跳得像专业舞者一样,在人群中显得格外大胆且富有想象力,具有一种令人倾倒的魅力。

“你不知道和我搅在一起的麻烦。”在狂欢节的狂热中,她一边笑得要死,一边喊道:“我是疯人院里的疯子。”

对弗洛伦蒂诺·阿里萨来说,那晚仿佛回到了年轻时还未遭遇爱情不幸的纯真胡闹之中。然而他知道,易得的幸福无法持久,这点体会更多地是源自教训而非经验。夜晚的狂欢将在颁出最佳化装奖后开始消退,在那之前,他向姑娘提议到灯塔去看黎明。她高兴地答应了,但说要等到颁奖之后。

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很肯定,正是她的拖延救了自己一命。当姑娘最终向他示意一起去灯塔的时候,圣牧羊女疯人院的两名看守和一名女护士一下子扑到了她的身上。自从她下午三点逃跑后,他们就一直在找她,不只是他们,城里所有的警察也都在找。她用一把从园丁那里抢来的砍刀,砍掉了一名守卫的脑袋,又重伤了另外两名,只因为她想出来到狂欢节上跳舞。但谁也没想到她就在大街上,还都以为她会藏在某幢房子里,他们地毯式地搜查了无数幢房子,甚至连地下雨水池都没放过。

带走她可真不容易。她用一把藏在贴身背心里的修枝剪自卫,六个男人一起才给她穿上了紧身衣,拥挤在海关广场的人群开心地鼓掌哄笑,以为这血腥逮捕的场面是狂欢节刻意上演的无数闹剧之―。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心痛如绞,从圣会星期三开始就一直徘徊在圣牧羊女大街,手里拿着一盒要送给她的英国巧克力。他看着那些被囚禁的疯女人从窗口向他嚷出各种辱骂或哀求的话,而他向她们晃着手中的巧克力,希望能恰巧碰上她也出现在铁窗前。但他始终没有再见过她。几个月后,他走下骤子轨道车时,一个由父亲领着的小女孩向他索要盒中的一块巧克力。父亲责备了她,并向弗洛伦蒂诺·阿里萨道歉。可他却把整盒巧克力都给了小女孩,期望这个举动能帮他从所有的痛苦中解脱出来。他拍了拍那位父亲的肩膀,让他放心。

“它原本是为一份已经见了鬼的爱情准备的。”他说。

仿佛命运要给他以补偿,同样是在骡子轨道车上,弗洛伦蒂诺·阿里萨认识了莱昂娜·卡西亚尼。她是他生命中真正的女人,尽管两人始终都不知道这一点,也从未做过爱。他乘五点钟的轨道车回家,在看见她之前便感觉到了她的存在:那是一道结结实实的目光,仿佛一根手指似的触动了他。他抬起眼,看见她坐在车子的另一端,在乘客中显得十分出众。她并没有把目光移开,而是恰恰相反,继续无所避忌地盯着他。毫无疑问,他不能不这样想,这个年轻漂亮的黑女人是个妓女。他决意不去理会她,因为他想象不出有什么比花钱买爱情更可耻:他从没有这样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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