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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尔明娜·达萨没有想到,她在一股无名邪火的驱使下写的那封信,竟会被弗洛伦蒂诺·阿里萨视作情书。信中,她倾泻了所有她能倾泻的愤怒,说了最残忍的话,以及最伤人乃至不公的诋毁。然而,在她看来,这些跟她所受的巨大侮辱相比,仍旧是微不足道的。这是她痛苦地驱除心中魔鬼的最后努力,试图以此适应她的新处境。她想找回自我,重获半个世纪奴仆般生活中被迫放弃的一切。那种生活无疑曾使她幸福,然而丈夫一死,她甚至无法找到自我的一点点痕迹。她像是别人家中的一个幽灵,漫无目的地游荡在一夜之间变得空阔而孤寂的房子里,不断痛苦地自问,究竟谁是亡者:是死去的丈夫,还是她这个留下来的人。

她无法摆脱隐藏在心底的怨恨,怨丈夫将她孤零零地遗弃在这汪洋大海之中。他的一切都会让她潸然落泪:枕头下的睡衣,那双在她看来只有病人才会穿的平底拖鞋;记忆里,她在床边梳头准备睡觉时,镜子深处的他脱掉衣服的情景;还有他皮肤的气味,在他死后还久久地留在她的皮肤上。无论正在做什么,她都可能会中途停下来,拍拍自己的额头,因为突然想起有什么事忘记告诉他了。她的脑子里每时每刻都会涌现出无数个日常问题,只有他才能回答。他曾经说过一件令她匪夷所思的事情:截肢后,患者仍能感受到已不存在的那条腿上的疼痛、痉挛和骚痒。这正如她失去他以后的感受,虽然他已经不在了,她却仍觉得他就在那里。

当她在成为寡妇后的第一个早晨醒来,闭着眼睛在床上翻了个身,想找一个更舒服的姿势继续睡下去,就在这一刻,她才真正意识到他死了。也只有在这时,她才察觉到,这是他多年来第一次没有在家过夜。另一个触动她的情境是在餐桌前,但不是因为感觉到孤单,尽管事实的确如此,而是因为她奇怪地相信,自己正在同某个已不存在的人一起用餐。直到她女儿奥菲利娅跟丈夫带着他们的三个女儿一起从新奥尔良来了以后,她才再次来到餐桌前吃饭,但也没用以前一直用的那张桌子,而是换了一张她让人放在走廊里小一些的临时餐桌。在此之前,她没有正经吃过一顿饭。饿的时候,她就随时走进厨房,把叉子伸进锅里,有什么就吃点什么,也并不用盘子,而是站在火炉前,边吃边同女佣们说说话,她们是唯一能让她感到轻松一些、好过一些的人。然而,无论怎样努力,她死去的丈夫都仿佛无处不在:不论她去哪儿,从哪里走过,也不论做什么事情,都会碰到某件他的东西,让她又想起他来。尽管在她看来,悲痛是忠贞的,也是合理的,但她还是希望尽一切可能不在痛苦中沉迷下去。于是,她做出一个极端的决定:将所有能让她想起亡夫的东西全部清出家门,这也是她唯一能想到的办法,唯有这样才能让自己在没有他的情况下活下去。

这是一次毁灭性的清理仪式。儿子同意将书房里的所有东西都搬走,好让她把这里改成缝纫室,自结婚以来,她还从没有过一间缝纫室。女儿则会带走一些家具和许多件她觉得适合在新奥尔良的古董行里拍卖的东西。这一切都让费尔明娜·达萨轻松了许多,尽管当她了解到自己在新婚旅行中买回来的东西已变成了古董商的文物时,心中有些不快。她不顾佣人、邻居以及那些日子赶来陪她的女友们沉默的惊愕,让人在房子后面的空地上点起一堆篝火,一股脑儿地烧掉了所有能使她回忆起丈夫的东西:上世纪以来城中所能见到的最昂贵、最考究的衣服,最精致的鞋子,比照片还像他本人的帽子,他临死前从上面起身的午睡摇椅,以及无数件与他的生活息息相关、已成为他本人一部分的物品。她做这些时没有一丝犹豫,完全确信丈夫也会同意这样做,还不仅仅是出于卫生的考虑。他曾多次表达过死后火化的愿望,不愿被囚禁在那黑暗的、没有一丝缝隙的雪松木盒子里。当然,他信奉的宗教禁止他这样做:他曾大着胆子探问过大主教的看法,但大主教斩钉截铁地予以否定。这纯属妄想,教会绝不会允许在我们的墓地上设置火葬炉,即便是专供非天主教徒使用也不行。事实上,除了胡维纳尔·乌尔比诺,谁也看不出这样做有什么好处。但费尔明娜·达萨深深记得丈夫的恐惧,即便是在最初那几个小时的恍惚中,她也没有忘记吩咐木匠在棺材上留一道能透光的缝隙,以此作为对丈夫的安慰。

但不管怎样,那次焚烧行动是徒劳的。费尔明娜·达萨很快便发现,对亡夫的记忆不仅经得住火烧,而且似乎也经得住时间的流逝。更糟的是,当衣物化成灰烬,她不但依然十分怀念丈夫惹人喜欢的地方,而且也怀念起他令她心烦之处,比如每日起床时他弄出的声响。这些回忆帮助她走出了痛苦的丛林。于是,她再次下定决心,要带着对丈夫的回忆继续生活下去,就好像他没有死一样。她知道,每天早上醒来时依旧会很痛苦,但慢慢会好起来的。

果然,三个星期以后,她开始看到曙光。可是随着光线越来越强,越来越清晰,她逐渐意识到自己的生活中有一个居心叵测的幽灵,让她一刻也不得安宁。他不是当年那个在福音花园偷偷窥视她的让人可怜的幽灵,不是那个她进人暮年以后还时常怀着某种柔情想起的幽灵,而是那个穿着刽子手的长礼服、把帽子拿在胸前的令人厌恶的幽灵。他愚蠢的无礼行为让她心烦不已,以至于总是挥之不去。自从十八岁那年拒绝他以后,她一直觉得自己在他身上播下了仇恨的种子,而时间将使这种子生根发芽。她时刻都感觉到这种仇恨,每当这个幽灵离她很近,她都能在空气中闻到仇恨的味道,单是看他一眼,就使她心慌意乱。她是那么怕他,以至于在他面前,她始终找不到一种自然的方式让自己举止得体。那天晚上,当他向她重申爱情时,纪念亡夫的鲜花所散发的芳香还在房子里弥漫,她不能不把这种无礼的言行视作他报复行为的第一步,谁又知道这之后究竟还隐藏着多少阴险的企图呢。

他固执地占据着她的脑海,这让她怒火中烧。葬礼的第二天,她一醒来就想起了他,但凭借着坚定的意志,她又成功地把他从头脑中清除出去了。但怒火总是会不断回来,她很快就发现,想忘掉他的极大渴望便是最强烈的诱因,迫使她不得不想起他来。于是,她第一次被怀旧的情绪笼罩,壮着胆子回想起那段缥缈爱情的虚幻时光。她试着细细回想那时的小花园,干枯的杏树,以及他坐的那条长凳,试着回想这一切原本都是什么样子,因为它们全已不再是当初的模样。一切都已改变。那些树,连同满地的黄色落叶都不见了。在那个被斩首的英雄塑像的位置,人们树起了另一尊穿着华丽制服的雕像,没有姓名,没有日期,也没有说明建造缘由,但它有一个很气派的墩座,里边安着该地区的电力控制装置。她家的房子早在多年前就已卖掉,如今在省政府的手里破败得快散了架。要想象出弗洛伦蒂诺·阿里萨那时的样子,对她来说已殊非易事,而要把那个站在雨中的沉默寡言、无依无靠的小伙子,和现在这个体弱多病的腐朽老头儿认作同一个人,就更是难上加难了。这个老头儿完全不顾她的处境,对她的痛苦没有一丝一毫的尊重,就那么站到她的面前,用烈火般的侮辱灼烧着她的灵魂,至今都让她心烦得喘不过气来。

当初,她为了从林奇小姐那桩倒霉事中恢复过来,到伊尔德布兰达·桑切斯表姐的马利亚之花庄园住了段日子,之后不久,表姐也来看望过她。表姐来的时候,又老又胖,但很幸福,由大儿子陪着。像父亲一样,她的大儿子已当上了陆军上校,但由于不光彩地参与了对圣胡安·德拉希耶纳加香蕉园工人的屠杀,曾被父亲拒之门外。两姐妹多次相见,每次都把时光消磨在回忆之中,回忆着她们初识的那个年代。最后一次来访时,伊尔德布兰达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怀念古老的好时光,并为眼下的年老体衰感慨万千。为了更好地沉浸在往事中,她带来了那张她们打扮得像古老贵妇似的照片,是那个比利时摄影师拍的,也正是在那个下午,年轻的胡维纳尔·乌尔比诺优雅地刺中了任性的费尔明娜·达萨的心房。费尔明娜·达萨自己的那张照片已经丢了,而伊尔德布兰达的这张也几乎快看不清了,但两人还是在那令人伤怀的模糊影像中认出了自己:那样的年轻、漂亮,而这一切已经一去不返。

要想让伊尔德布兰达不提起弗洛伦蒂诺·阿里萨是不可能的,因为她一直认为他的命运与自己的十分相似。她回想起她第一次发电报那天看到他的样子,那个注定被恋人遗忘的可怜小鸟的形象永远也无法从她心中抹去。而费尔明娜·达萨呢,她后来见过他很多次,当然,并没有跟他说话,但她无法相信他就是自己的初恋爱人。总是有关于他的消息传到她这里,就像城中所有那些稍有点影响的人物只要有消息迟早都会传到她耳中一样。人们说他从未结过婚,因为他的兴趣与众不同。但这并没有引起她的注意,一方面是因为她从不理会传言,另一方面则因为人们对很多无可指摘的男人也会有类似的议论。但她觉得奇怪的,是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始终穿着他那身古怪的衣服,使用奇怪的沐浴露,而且,在他以如此引人注目和值得尊重的方式为自己的生活开辟了道路之后,却仍然神秘得像个谜一样。她无法相信他就是当初那个人,每当伊尔德布兰达感叹“可怜的人,他受了多少苦啊”的时候,她总是惊讶不已。因为从很久以前开始,她看到他时就已经感觉不到痛苦了:他已是一个从她心里被抹去的影子。

然而,在电影院遇到他的那个晚上——那也是她从马利亚之花回来后不久的事,种种奇怪的感觉油然而生。他身边有个女人,而且是个黑女人,她并不感到惊讶。她诧异的是他竟保养得那么好,举止甚至比以前更加洒脱自如。她没有意识到,当林奇小姐令人烦恼地闯人她的私生活后,发生改变的自然应该是她,而不是他。从那时起,二十多年里,她带着更为同情的眼光看他。在为丈夫守灵的那天晚上,她不仅认为他的出现是可以理解的,甚至认为他对她的怨恨已自然地结束了:他的现身是原谅与遗忘的象征。所以,他竟然戏剧性地向她重申了在她看来从未存在过的爱情,实在出乎她的意料,而且还是在这样一个无论他还是她都只能安于天命的年纪。

在为丈夫举行了象征性的火葬仪式后,第一次冲击给她带来的不可遏制的愤怒不但丝毫没有削减,而且越来越无法控制,甚至节外生枝起来。更有甚者,她好不容易摆脱了对死者的回忆,记忆的空间却被那片罂粟花缓慢而无情地占据,那里埋葬的是有关弗洛伦蒂诺·阿里萨的一切。就这样,她不情愿地想着他,越想越愤怒,而越愤怒就越想,直到最终无法忍受,几乎要发起疯来。于是,她坐到亡夫的写字台前,丧失理智地给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写了一封长达三页的信,满是侮辱和恶毒的挑衅。如此主动地做了她漫长的一生中最不体面的一件事后,她内心感到安慰。

而对弗洛伦蒂诺·阿里萨来说,那几个星期也是极其痛苦的。向费尔明娜·达萨重申爱情的那天晚上,他漫无目的地徘徊在被下午的大雨破坏殆尽的街道上,惊恐地自问,他刚刚杀死了围困自己半个多世纪的老虎,接下来该拿虎皮怎么办。由于暴雨肆虐,城市处于危急状态。一些房子里,半裸着身体的男女正试图凭上帝的旨意从洪水中抢救出点儿什么来。弗洛伦蒂诺·阿里萨觉得这场众人的灾难仿佛也与自己息息相关。但此刻,风平浪静,加勒比的星星也静静地待在原来的位置上。忽然,在一片寂静之中,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听到一个男人的歌声,那正是许多年前他和莱昂娜·卡西亚尼在同一时刻、同一个街角听到的歌声:我从桥上回来,泪流满面。那样的一首歌,那样的旋律,那样的夜晚,仿佛只为他而存在,且与死亡有着某种关联。

他从没有像此时这样想念特兰西多·阿里萨,想念她睿智的话语,想念她用纸花装扮起来的可笑的女王发式。无可避免,每当处在灾难的边缘时,他都需要一个女人的庇护。于是,他一路寻着可以找到女人的方向,来到师范学校,看见阿美利加·维库尼亚宿舍的一长排窗户上有一盏灯光。他做出了很大努力,才没让自己陷人老祖父的疯狂,在凌晨两点钟,把正在温暧的襁褓里安眠、还散发着摇篮的哭泣味道的孙女带走。

在城市的另一端,莱昂娜·卡西亚尼孤独而自由,毫无疑问,她愿意在凌晨两点、三点,或是在任何时刻、任何情况下为他提供他需要的同情。而这也不是他第一次在失眠的荒原中去敲她的门,但他知道,她太聪明,他们彼此又爱得太深,他不可能只伏在她膝上哭泣而不告诉她原因。想了许久,也像梦游一样在荒凉的城市中徘徊了许久,他终于想起找哪个女人都不如找普鲁登西娅·皮特雷,那个“二夫寡妇”。她比他岁数小。他们上世纪就已相识,后来不再见面,是因为她坚持不愿让人看见她那时的样子:眼睛半瞎,已到了苍老的边缘。一想到她,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就立刻回到窗户街,在一个购物袋里装上了两瓶波尔多葡萄酒和一小瓶腌菜,然后便去看她,尽管他都不知道她是否还住在原来的地方,是否一个人,甚至是否还活着。

普鲁登西娅·皮特雷没有忘记他挠门的暗号,问都没问便给他开了门。在他们还自以为年轻其实不然的时候,他一直用这个暗号来表明身份。他穿着黑呢子衣服,戴着硬礼帽,胳膊上挂着一把蝙蝠似的雨伞,在漆黑一片的街上几乎辨不出身形。她的眼神不好,光线又暗,根本什么都看不清。但借着路灯照在他眼镜的金属框上反射出的光亮,她认出了他。他看上去就像个双手还沾满了鲜血的杀人凶手。

“请收留一个可怜的孤儿吧。”

这是他唯一能想到的话,只是为了说点儿什么。他很惊讶,自从上一次见面以来,她竟衰老了这么多,而且他很清楚,她心里一定也是这样看他的。但他又自我安慰地想,等过上片刻,当两个人从最初的惊愕中恢复过来之后,慢慢就会发现其实生活在对方身上留下的伤痕并没有那么明显,然后就又会觉得彼此依然像当初认识时那样年轻了。

“你看上去就像要去参加葬礼。”她说。

确实如此。而她也像几乎全城的人一样,从十一点钟起就守在窗前,观看自大主教德鲁纳死后出席人数最多、也最豪华的送葬队伍。震撼大地的隆隆炮声、军乐队吹奏出的不和谐乐声,以及盖过了所有教堂自前一天起就敲个不停的丧钟的哀歌声,这一切交织在一起,把她从午睡中惊醒。她从阳台上看见穿着仪仗队制服骑在马上的军人、宗教团体、学校学生、政府要员乘坐的黑色长轿车、葬礼马车(拉车的马匹头上戴着插有羽毛的盔帽,身上披着金色披挂),以及一辆历史悠久的炮车,上面载着盖有国旗的黄色棺木,走在最后的是一列至今仍用来运送花圈的老式敞篷马车。午后不久,送葬队伍刚从普鲁登西娅·皮特雷的阳台前经过,便下起了倾盆大雨,人群惊慌散开。

“这样的死法真是荒唐啊!”她说。

“死是不会有滑稽之意的。”他说,又感伤地补了一句:“特别是到了我们这个年纪。”

他们坐在露台上,面对广阔的大海,望着光晕几乎占据了半个天空的月亮,欣赏着地平线上一条条轮船的五彩灯光,享受着暴风雨后温和芳香的微风。他们一边喝着波尔多葡萄酒,一边就着腌菜吃着普鲁登西娅·皮特雷从厨房的一个乡村面包上切下来的面包片。她无儿无女,自从守寡后,他们一起度过了无数个这样的夜晚。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刚遇见她时,正是她可以接待任何愿意陪她的男人的时候,即便那男人是按小时租来的。但两人最终却建立起一种比表面看上去更严肃、也更长久的关系。

尽管她从没有暗示过,但如果能与他一起再次步人婚姻殿堂,那么,即便是让她把灵魂出卖给魔鬼,她也会心甘情愿。她知道,要适应他的吝啬,他早熟外表下不谙世事的执拗,他古怪的性情,他只知索取、不愿付出的渴望,这一切都不容易,但尽管如此,却没有哪个男人是比他更好的伴侣了,因为这世上没有哪个男人比他更需要爱。但同时,也没有哪个男人比他更油滑,因此,他们的爱从不会超越他所掌控的界线:一切以不干扰他为费尔明娜·达萨保持自由之身的决心为准则。不过,他们的爱情还是持续了很多年,即便是在他安排好一切,让她嫁给了一个商业代理人后依旧如此。那个代理人每次在家里待三个月,然后便要四处跑三个月,她和他有一个女儿和四个儿子,据她发誓说,其中一个儿子是弗洛伦蒂诺·阿里萨的。

他们不顾时间地交谈着,因为自年轻时起两人就习惯了分享失眠之夜,老了以后,失眠就更不会让他们失去什么了。虽然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喝酒几乎从不超过两杯,可这回,三杯下肚后,他仍旧没缓过气来。他汗如雨下,于是“二夫寡妇”让他脱掉外套、背心和长裤,如果愿意,全部脱掉也可以,这他妈的又算什么,说到底,比起穿着衣服,他们赤身裸体时更加了解对方。他说,如果她脱,他就脱。可她不愿意:很久以前,她就在衣橱的镜子里照过,立刻明白,她不会再有勇气让他或者任何人见自己的裸体。

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处于兴奋之中,喝了四杯波尔多还是静不下来。他继续回忆往事,述说着美好的过去,从很久以前开始,这就是他唯一的话题了。事实上,他迫切希望的,是从对往昔的回忆中找到一条秘密之路,以让自己得到发泄。因为这就是他急需的:把灵魂从嘴中释放出来。当他看到地平线上最初的几道光亮时,尝试着旁敲侧击地接近目标。他用一种看似随意的方式问道:“比如像你这样,身为寡妇,又到了这把年纪,如果有人向你求婚,你会怎么办?”她笑了,笑出一脸老太婆的皱纹,反问道:“你是在说乌尔比诺的寡妇吧?”

弗洛伦蒂诺·阿里萨总是在最不该忘记的时候忘记这一点:女人们对问题中隐含的意思比对问题本身想得更多,而普鲁登西娅·皮特雷尤其如此。她一针见血得令人心惊胆寒,他惊慌失措,想赶紧找一扇假门溜走:“我是说你。”她又笑了:“去逗你的婊子娘吧。愿她的在天之灵安息。”她催他把想说的事说出来,因为她知道,无论他,还是任何一个男人,都不会在久别多年之后,仅仅为了喝波尔多、吃乡村面包就腌菜而在凌晨三点把她叫醒。她说:“只有当一个人想找人大哭一场时,才会这样做。”弗洛伦蒂诺·阿里萨败下阵来。

“这回你可错了。”他说,“我今晚来其实是为了唱歌。”

“那咱们唱吧。”她说。

他用动听的嗓音唱起了当时的流行曲:拉蒙娜,没有你,我无法活下去。这一夜就这样结束了,因为他不敢再和这个已反复证明了她了解月亮的另一面的女人玩这种禁忌游戏。他走出门去,仿佛来到了另一座城市,六月里最后的大丽花香飘四溢,而他仿佛走在年轻时的街道上,又一次见到一个接一个的寡妇在黑暗中去望五点钟的弥撒。但如今,是他,而不是她们,不得不走到另一边的人行道上去,为了不让人看到他止不住的泪水。他以为这都是从半夜开始才流淌不息的,但其实并不是,这是五十一年九个月零四天以来,他一直强压在心头的泪水。

当他在一扇耀眼的窗前醒来时,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也失去了对时间的把握。阿美利加·维库尼亚和女佣们在花园里玩球的声音把他带回了现实:他躺在母亲的床上,这间卧室始终保持着原样,在少有的孤独让他不安的时候,他常常睡在这里,以减少一点寂寞。床对面是堂桑丘餐厅那面大镜子,每每醒来时就能看见它,看见镜子深处反射出的费尔明娜·达萨的身影,对他来说就已足够了。他知道今天是星期六,因为每到这一天,司机便会从寄宿学校把阿美利加·维库尼亚接出来,送到他家。他意识到之前一边梦见自己无法人睡,一边却不知不觉睡着了,还做了一个梦,梦里被费尔明娜·达萨愤怒的脸庞扰得心神不宁。他一边洗澡,一边想下一步该怎么办。他不慌不忙地穿上最好的衣服,喷了香水,给那两撇尖尖的白胡子上胶。刚走出卧室,他便从二楼的走廊上看见了那个穿校服的漂亮姑娘。她正在跃起身子接住空中的皮球,那迷人的身姿曾在那么多个星期六让他战栗不止,但这天早上,却没有在他心中激起丝毫涟漪。他示意她跟他走。上汽车前,他毫无必要地对她说:“今天我们不玩小游戏。”他带她来到美洲冷饮店,那里挤满了和孩子一起在天花板的大吊扇下吃冰激凌的父母们。阿美利加·维库尼亚要了一个好几层的冰激凌,装在一只巨大的杯子里,每一层的颜色都不同。这是她最喜欢的冰激凌,也是这里卖得最好的,因为它能散发一种神奇的烟雾。弗洛伦蒂诺·阿里萨一边喝着黑咖啡,一边一言不发地看着女孩,她用一把很长的勺子吃着冰激凌,一直够到杯底。他目不转睛地看着她,突然说道:“我要结婚了。”

她拿着勺子的手停在空中,脸上露出一丝疑惑,她看着他的眼睛,随即又镇静下来,笑了笑。

“撒谎,”她说,“老头儿是不会结婚的。”

那天下午,他们一起去看了公园里的木偶戏,在防波堤的炸鱼摊上吃了午饭,看了刚到本城的一个马戏团关在笼子里的野兽,在“代笔人门廊”那儿买了准备带回寄宿学校的各种甜食,又乘着敞篷汽车在城中转了几圈,这都是为了让她逐渐习惯一点,即他是她的监护人,而不是她的情人。之后,在一场没完没了的大雨中,刚好赶在《三钟经》祈祷之前,他把她送回了学校。星期日,他给她派了汽车,以便她和女伴们外出散心,但他不想见她,因为从上星期起,他已完全意识到了两人年龄上的差距。那天晚上,他下定决心要给费尔明娜·达萨写一封请求原谅的信,哪怕只是为了表明自己并没有放弃,但最后又决定第二天再写。星期一,就在饱受煎熬整整三个星期的时候,被大雨淋得湿透的他走进家门,发现了她的信。

那是晚上八点。两个女佣都已睡下,她们留着走廊里唯一的一盏长明灯,好照着弗洛伦蒂诺·阿里萨走进卧室。他知道,他那简单乏味的晚餐就摆在饭厅的桌子上,很多天以来,他都只是随便吃两口东西,而此刻,好容易累积下来的一丝饿意又因为激动被抛到了九霄云外。由于双手颤抖,他费了好大劲才把卧室的大灯点亮。他把湿漉漉的信放在床上,点亮床头柜上的小灯,故作镇定一这是他让自己平静下来的一贯做法。他脱掉湿透的外套,把它挂在椅背上,又脱掉背心,折好放在外套上,然后,他解下黑色的丝质领结,摘下如今已经过时的赛璐珞衣领,把衬衫的扣子解至腰间,松开皮带,以便更好地呼吸,最后,他摘下帽子,把它晾在窗边。突然,他浑身颤抖了一下,忘记把信放到哪里去了,这让他紧张万分,以至于最后找到信时大吃一惊:他已经不记得自己把它放到床上了。打开之前,他用手绢擦干信封,小心翼翼不让写着自己名字的墨水洇开。这样做时,他突然意识到这个秘密已非他们两人独享,而是至少有第三人知晓,因为不管送信人是谁,那人必会注意到乌尔比诺的遗孀在丈夫死后仅三个星期便写信给一个她圈子以外的人,而且如此急迫,没有通过邮寄,还如此神秘,嘱咐他不能交到对方手中,而是要像匿名字条一样,从门下塞进来。他无需撕坏信封,因为胶水已被水浸开了。但信还是干的:密密麻麻的三页纸,没有抬头,末尾签名是她婚后姓名的首字母。

他坐在床上,先飞快地读了一遍。比起内容来,信的语气更让他好奇。还没读到第二页,他就已经知道这正是一封他一直在等的辱骂信。他把信展开,放在床头灯的光亮下,然后脱下湿漉漉的鞋祙,走到门口熄了大灯,戴上岩羚羊皮的护须罩,没脱裤子和衬衫就躺了下来,头倚在他阅读时常用来当靠背的两个大枕头上。他又读了一遍,这次是一字一句,逐字推敲,不放过任何一个隐藏的含义。之后,他又读了四遍,直到脑中充满了那些字句,而它们开始失去原本的意义。最后,他把没套信封的信放到床头柜的抽屉里,仰面躺下,两手交叉枕在脑后。四个小时里,他的眼睛一眨不眨地呆望着那面她曾出现在其中的空镜子,几乎没有了呼吸,比死人还像死人。午夜十二点整,他来到厨房,煮了一壶浓得像原油似的咖啡,拿到房间里,然后将假牙放进床头柜上一直为他准备好的硼酸水中。之后,他又恢复了刚才那种大理石像似的躺卧姿势,但每隔一段时间会呷一口咖啡,只在这片刻才动弹一下,直到第二天早上六点,女佣又送来满满一壶咖啡。

这时候,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已经知道接下来的每一步该怎么做了。事实上,那些侮辱并没有让他心痛,他也无意去澄清那些不公的罪名,他了解费尔明娜·达萨的性格,也清楚她此番义正词严的理由,她的言词原可以更锋利些的。他唯一感兴趣的是这封信本身给了他机会,甚至是承认了他有权回复。进一步说,她其实是在要求他做出答复。这样一来,生活此刻正处于他期望中的转捩点。剩下的一切就看他的了,他十分确信,自己那持续了半个多世纪的私人地狱还会将很多生死考验摆到他面前,而他也准备好了带着前所未有的热情、痛苦和爱去面对它们,因为这将是最后的考验。

接到费尔明娜·达萨的信五天以后,他来到办公室时,感觉自己仿佛漂浮在某种突如其来而又不同寻常的打字机真空之中,那机器雨点般的声音反而让寂静显得格外引人注意。原来,是它暂时停了下来。当声音重新响起时,弗洛伦蒂诺·阿里萨把身子探进莱昂娜·卡西亚尼的办公室,看见她坐在自己的打字机前,而那台机器像有灵气似的在她的指尖下听从着指挥。她发觉有人在窥视她,便带着她那令人生畏的灿烂微笑朝门口看了看,但没有停下来,直到把那段文字打完。

“告诉我一件事,我亲爱的母狮,”弗洛伦蒂诺·阿里萨问,“如果你收到一封用这玩意儿写的情书,你会有何感觉?”早已处事不惊的她听了这话,也露出惊诧的表情。

“天哪!”她惊呼道,“我可从来没遇到过这样的事。”因此,她也就无法做出其他回答。而在此之前,弗洛伦蒂诺·阿里萨也没有想过这种可能性,但他决定冒险到底。他将办公室的一台打字机搬回家,引来下属一片友好的嘲笑:“老鹦鹉是学不会说话的啦。”莱昂娜·卡西亚尼对任何新鲜事都抱有热情,自告奋勇到家中去给他上打字课。可是,自从洛达里奥·图古特想教他按照乐谱拉小提琴的时候起,他就反对系统学习。洛达里奥·图古特吓唬他说,入门至少需要一年,要想得到专业管弦乐队的认可,需要五年,而若想真真正正拉好琴,则需要一生的时间,而且每天都要练习六个钟头。可他最终说服母亲给他买了一把盲人小提琴,按照洛达里奥·图古特教给他的五条基本规则练了不到一年,就敢去大教堂的唱诗班里演奏,还能从贫民墓地根据风向为费尔明娜·达萨送去一首首小夜曲。如果说能在二十岁学会像拉小提琴这样困难的事,他想不出自己为何就不能在七十六岁学会像打字这样只需要动用一根手指的活计。

他想得没错。他用了三天时间来记住键盘上字母的位置,又花了六天时间学会如何一边打字一边思考,最后用三天时间,在撕碎了半令纸后,打出了第一封准确无误的信。他用了一个庄严的抬头:夫人,落款则是自己名字的首字母,就像年轻时那一封封飘香的信一样。他把信邮寄出去,用的是绘有哀悼纹饰的信封,这是给新近孀居的寡妇写信的规矩,并且,信封背面没有署寄信人的姓名。

这是一封六页的信,和过去他写过的任何一封信都大相径庭。没有了初恋时的语气、文风和飘逸修辞,论述得如此合情合理,而且恰如其分,以至于若配上栀子花的香气都会显得唐突。在某种意义上说,这是他写得最接近商业信函的信,尽管他从来也没写好过这类信件。多年以后,一封用机器打出的私人信件几乎会被视作一种侮辱,但在当时,打字机还是办公室里的一头猛兽,尚没有自己的伦理特征,礼仪教科书也还没预见到它将被驯化用于私人用途。这更像是一种大胆的现代主义行为,至少费尔明娜·达萨定是这样理解的,因为就在她写给弗洛伦蒂诺·阿里萨的第二封信中,一开头就请求他原谅她撩草的字体,因为她没有比钢笔更先进的书写工具。

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在信中甚至都没有提到她寄给他的那封可怕的信,而是从一开始就试图釆取一种截然不同的方式诱导她,对过去的爱情只字不提,连带过去的一切都不再提起:所有往事一笔勾销,一切重新开始。他写下的更像是对人生的一种广泛性的思考,依据的是多年来他对男女之间关系的看法和经验,他曾一度想把这些作为《恋人指南》的增订本写出来,只不过此时,他把这种思考隐藏在一种家长式的淳朴文风之下,如同一个老者的回忆,为的就是不那么明显地被人看出,这实际上是一封倾诉爱情的书信。他原本也按照旧时的文风写了很多份草稿,但以冷静的头脑一读再读之后,最终在一瞬间把它们付诸一炬。他知道,任何一个不起眼的疏忽,或者哪怕轻率流露出的一点点怀旧之情,都可能搅起她对往事的反感。虽然他预料到她有可能在鼓足勇气打开第一封信之前先退上个上百封信,但还是盼望这样的事一次也不要发生。所以,他像筹划最后一场决战那样,对每个细枝末节都思虑周详:一切都要与众不同,如此方能在一个于巅峰上过完一生的女人心中激起新的好奇、新的兴致和新的希望。这封信应该要提供一种蠢蠢欲动的幻想,并且给予她足够的勇气,把某个阶层的不公偏见扔进垃圾堆里去。她原本并不出身于那个阶层,可那个阶层最终却变得比其他任何阶层都更像她的出身之处。这封信应该教会她把爱情想成一种美好的状态,而非达到任何目的的途径,爱情自有其本身的起点和终点。

他清楚地知道不能期待立刻得到答复,其实只要信不退回,他也就心满意足了。这封信果然没有退回来,以后的每一封也都没有退回来。随着日子一天天过去,他的焦虑与日俱增。越久不见退信,他就越希望得到一封回信。一开始,他写信的频率取决于他手指的灵活程度:先是每星期一封,后来每星期两封,最后是每天一封。对于邮电事业从他当旗手的时代到目前为止所取得的进步,他备感欣慰,因为他不必再冒被人发现每天到邮局去给同一个人寄信的风险,也不必冒险找人送信,因为这人有可能把事情说出去。相反,只要派一个职员买回能用上一个月的邮票,再把信塞进分布在老城区的三个邮筒中的任何一个,这简直易如反掌。很快,他把这个习惯纳入了他的生活常规:他利用不眠的夜晚写信,然后在第二天去办公室的路上,让司机在街角的邮筒前停一分钟,自己下车亲自把信放进去。他从不让司机代他投信,尽管在一个雨天的早晨,司机曾想帮他这样做。还有时,他小心谨慎,不止带一封信,而是同时带上好几封,为了显得更加自然。司机当然不知道,那些凑数的信件不过是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寄给自己的几张白纸,因为他从不与任何人互通私人信件,除了每个月末会写信给阿美利加·维库尼亚的父母,作为监护人汇报一下他对姑娘的行为、精神状态、健康情况以及她在学习上取得的好成绩的个人印象。

从第一个月起,他就开始给信编号,像报纸上的连载小说一样,在每封信的开头对上一封信做一小结,生怕费尔明娜·达萨看不出它们之间存在着一定的联系。此外,自从信的频率变成每日一封后,他把带有哀悼纹饰的信封换成白色的长信封,这样一来,它们看上去就像千篇一律的商业信函,不知出自何人之手。从一开始,他就准备好让自己的耐心经受更大的考验,至少,只要没有确凿的证据表明他是在用所能想出的唯一与众不同的方法浪费时间,就要坚持下去。的确,他等待着,不像年轻时那样带有种种苦痛烦忧,而是以一个坚如磐石的老人的固执等待。反正,这个老人在一家已经一帆风顺、只身前进的河运公司里也别无他事可想,别无他事可做。他坚信自己能活下去,并能完美地保持他的男性机能,一直等到明天、后天,或者永远等下去。费尔明娜·达萨最终会说服自己,她那孤独寡妇的焦虑与痛苦没有其他出路,唯有向他放下吊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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