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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相信,戴安娜的那一大票朋友认为我们的结合纯属异想天开。有时我能瞧见她们看向我们这里,嘴里嘟囔着——“戴安娜的新欢”。她们就是这样称呼我的,仿佛我是一道炙手可热的佳肴,而挑剔的味蕾迟早会对此厌倦。反倒是戴安娜自己,自从找上了我,似乎更不愿意放我离开了。凭借那趟卡文迪什俱乐部的短暂拜访,戴安娜着手为我打造了份全新事业——她的固定伴侣。现在,我被带去旅行,出访以及远足的次数与日俱增;收到的西装也越来越多,好让我进入角色。我变得沾沾自喜起来。曾经,我还蔫蔫地坐在会客室的椅子上,指望她能赏枚金镑送我回去。如今,当听见夫人们窃窃私语着“这个戴安娜·莱瑟比的怪胎”时,我也只是拂去外套袖口的线头,从口袋里掏出绣有首字母的手帕,摆出一个微笑。从1892年的秋天到了冬天,再到1893年的春天,我依旧是戴安娜的心头好,夫人们的闲言碎语也渐渐散去。我终于不再是戴安娜心血来潮的新欢,而是直接成了她的男孩。

“来吃晚饭,戴安娜。”

“来吃早饭,戴安娜。”

“九点钟过来,戴安娜,带上那男孩。”

她们会这样称呼是因为现在的我一直都是以男孩的身份与戴安娜一同出行,甚至当我们走出卡文迪什的萨福主义者群体,走入商店,进到餐厅,到公园漫步,到外面的世界闯荡时,我依然如此打扮。如果有人问起我,她会很有底气地介绍说:“我的保镖,内维尔·金。”有些夫人也会求她介绍我,我猜她们家里是有个待嫁的女儿。这时她会转移话题说:“他是名国教高派教会教徒,太太……”她低语道,“他注定要献身教会。这是他最后一个社交季了,之后他就要受领圣职……”

是戴安娜又把我带回了剧院——我畏畏缩缩地被她领进位于脚灯旁的包厢,又在吊灯变暗时哆嗦了一下。这些剧院都无比宏伟,正是她喜欢的那类。照明用的是电而非燃气。人们皆是正襟危坐,我感觉毫无乐趣可言。我对演出挺满意的,但更多时候我会把目光投向观众——总是能看到数不清的眼睛和观剧望远镜,当然啦,他们的目光也会从舞台移开,转而锁定在我身上。我还看见了几个昔日卖身时的熟人。一次我正在剧院的盥洗室里洗手,感觉到有位绅士对我上下打量——他并不知道他曾让我亲吻过他,就在杰明街尽头的小巷里。之后我又在观众席里看到了他,还有他的妻子。又有一次,我看见了艾丽斯甜心,那位在莱斯特广场对我关爱有加的玛丽——安妮。他也坐在包厢里,认出我之后,送来了一枚飞吻。他同两位绅士一道。我挑起了眉毛,他翻了个白眼。随即他看见了与我坐在一起的人——戴安娜和玛丽亚——便瞪大了眼睛。我朝他耸耸肩,他看上去若有所思——之后又翻了个白眼,仿佛在说,好一笔买卖!

就像我之前讲的,所有这些地方,我都是扮成男孩去的。实际上,只有去卡文迪什时我才能作女孩打扮。那是这座城市里唯一一处戴安娜能让我穿上裤子并不怕为人所知的地方。可自从布鲁斯小姐那次抱怨之后,她们引进了一条新规矩,之后我都是穿着裙子被领进去的——戴安娜给了我置办了一些,可我现在已经不记得它们的剪裁和颜色了。在俱乐部里,我坐那儿喝酒抽烟,被玛丽亚调戏,被其他女士注视,而戴安娜则和朋友们会面或是写信。她经常这么做,我想我猜得没错,她以乐善好施的慈善家而闻名,而女士们也有意结交她。她给一些慈善机构捐钱,送书给监狱里的女孩。她还参与制作了一本女性参政的杂志,名字叫《箭矢》[38]。她参与了所有事务,由我常伴左右。要是我凑上前拿起张报纸或是名单读来消遣,她会把纸片抽走,就好像辛苦地盯着那么多字看会累着我一样。最终我只能专注于《潘趣》[39]杂志上的卡通画了。

我公开露面的场合只有这些,并不太多——我说的这段时期大约持续了一年。戴安娜把我看得很紧,大部分时间都把我放在家中展示。她说她要限制别人在我身上的目光;还说她害怕我会像照片一样,因为被触摸太多次而褪色。

我说到的展示,当然,我是说真的:那是戴安娜秘密的一部分,将人们嘴上说的暗喻和调笑化为真实。我曾经为玛丽亚、迪基和伊夫琳摆过造型,穿着那条有香烟烫痕的裤子和丝质的内衣。她们第二次来的时候,还带了另一位夫人,戴安娜要我另外换身西装给她们摆造型。从此以后,这变成了她的一种娱乐:把我放进一件新衣服里展示给宾客,或是让我在她们之间穿梭,为她们斟酒点烟。有一次她把我打扮成马夫,穿着齐膝的紧身马裤还戴着顶扑了粉的假发。这装束和我当初演《灰姑娘》里的角色打扮差不多,只不过我在不列颠剧院的马裤可没这条那么贴身,裆部也没这样硕大。

马裤的怪诞激发起她更多的灵感。她看厌了绅士套装,开始以角色扮演的方式来展示我——在客厅里,她让我打扮好站立在一张小小的天鹅绒帷幔后面。展示一周举行一次。女士们过来吃晚饭时,我穿着男装和她们一同用餐;等到她们喝起咖啡吞云吐雾时我再离开,溜回自己房间换上装备。在她们去客厅的路上我已经在帷幔后面摆好造型;准备好后,戴安娜就会拉动一根带穗的拉绳揭开我身前的帷幕。

有时我是珀尔修斯[40],手提弯刀和美杜莎的头颅,脚穿一双搭扣及膝的绑带凉鞋。有时我是背着翅膀、手持弓箭的丘比特。我当过圣塞巴斯蒂安[41],缚在一根木桩上——我还记得费了好大的功夫才固定住箭矢不让它们垂下来。

这之后有一晚,我当上了亚马孙女战士。我依然背着丘比特的弓,但这次还露出了一侧乳房,戴安娜给乳头上了胭脂。到了下一星期,她说我既然已经露了一个,不妨把两个都亮出来——我成了法国的自由女神玛丽安娜,头戴弗里吉亚软帽,扛着大旗。

再下一个星期,我是莎乐美:美杜莎的头颅又派上了用场,不过这次是被放在盘子里,粘上了胡子;女士们拍着手,我一边起舞一边脱得只剩衬裤。

这之后的又一个星期——好吧,那星期我是赫马佛洛狄忒斯[42]。我头顶桂冠,通体涂抹着银色的油彩——身上一丝不挂,只是在胯部绑着戴安娜的阳具先生。女士们喘着粗气渴望见到他。

这令他战栗。

当这股战栗一如往常地在我身上起作用时,我想起了姬蒂,想她是否依然穿着男装头顶高礼帽,唱着《情人与妻子们》这样的歌曲。

戴安娜随后过来,把一支粉红色香烟放在我唇间,领我走进人群,让夫人们抚摸那根皮带。这之后我心里想着的到底是姬蒂还是戴安娜,我说不上来。我相信,当时的我觉得自己再次成了皮卡迪利的男妓——或者不是男妓,而是男妓的客人。因为当我抽搐哭喊时,阴影中只会投来微笑;当我颤抖流泪时,阴影中便传来了笑声。

我对此无能为力,一切尽在戴安娜的掌握。她是如此大胆,如此狂热,拥有恶魔一般的机敏。她如同一位女王,掌管着属于自己的奇异宫廷——从这些聚会中我看出了这一点。女人们渴望认识她,并且瞩目她。她们会带礼物过来,“这是给你那件收藏品的”——她的收藏品不仅是她们的谈资,也是她们嫉妒的对象。当她摆出一个姿势,她们会抬头仰望;当她开口说话,她们会侧耳倾听。我相信一定是她的声音俘获了她们——那种低沉悦耳的音色,曾在一个深夜把闲逛的我引诱进她内心的黑暗世界。一次又一次,我听见争论在戴安娜的一声叫喊或是低语中瓦解;一次又一次,在拥挤的房间里,零零散散的对话逐渐收声,只因说话者纷纷转向她一连串的逸闻妙语,或是接连臣服于她抑扬顿挫的韵律。

她的大胆具有感染力。女人被她吸引,为之着迷。她像是一位歌者,足以撼动全场。她像癌症,又像霉菌。她就是自己编写的狂热罗曼史中的一名主角——你要是把她与家庭女教师和修女放在一间屋里,或许不出一个钟头她们已经扯下自己的头发编成了一条鞭子。

听起来,现在的我对她感到厌倦。但那时我可没有。我怎么会厌倦她呢?我们曾是一对完美的搭档。她淫荡,她大胆——但谁能将这种大胆化为现实?谁又能见证她的激情、她强大的感召力?在她费里西蒂广场的家中,在独特的迷醉气氛之下,一切俗世平凡的法则统统停摆,谁来见证由放荡主导的飨宴?除了我,还有谁?

我是她一切欢愉的见证。我是她情欲留下的痕迹。她必须拥有我,或失去这一切。

而我也必须拥有她,不然就一无所有。我无法想象她为我框定的生活之外的生活。她已经唤起了我体内特殊的渴求。我暗忖,除了戴安娜和那群女同性恋,还能有什么人可以平息这种对同性的异常渴求?

说起我新生活中的一项特质,即我已经失去了时间流逝的观念,日复一日,周复一周,脱离了正常的作息。戴安娜和我常常做爱至凌晨,到傍晚时分才吃早餐;或者在正常时间醒来,放下窗帘赖在床上,之后在烛光下享用我们的午餐。有一次我们拉铃叫布莱克,她是穿着睡袍过来的:那是凌晨三点半,她是从睡梦中被我们叫醒的。还有一次,我被鸟鸣唤醒,眯缝着眼看见阳光透过百叶窗照进屋里,才意识到自己已经一个星期没见过太阳了。在佣人们的辛苦操持下,整座宅子都温暖如春,无论我们去哪里,都有一辆马车按我们的要求接送,季节的轮转于我都失去了意义。直到戴安娜把丝质的外出服换成绒布的,从纱罗斗篷换成貂皮斗篷,而我的衣柜里则挂满了羔羊皮、驼毛和粗花呢外套,我才意识到冬天已经来临。

在这堆陈年旧事里,哪怕沉浸于费里西蒂广场的迷醉氛围之中,哪怕被无数奢华享受包围时,有一个纪念日我依然无法轻易忘怀。那是在我成为戴安娜的情人快满一年的一天,我被一阵翻阅报纸的抖动唤醒。我的情人正在我身旁阅读晨报,一行大标题映入我的眼帘:爱尔兰将于六月三日公示自治法案。我大叫一声。并非上面的话刺激了我——它们于我毫无意义。而是这个日期对我来说,就和我自己的名字一样熟悉。六月三日是我的生日,在这个星期我就要满二十三岁了。

“二十三!”戴安娜听后说道,“多么风华正茂的年纪!你依旧拥有炽热的青春,如同蠢蠢欲动的恋人,光阴却从幕帘后探出脑袋朝外窥视。”哪怕是在一大早,她都能够夸夸其谈,而我只是打了个哈欠。不过接下来她说我们必须庆祝一下,这令我雀跃不已,“我们该做些什么呢,”她说道,“做些以前没做过的?我该带你去哪儿呢……?”

最后她灵光一闪,选择了歌剧院。

对我来说这主意听上去很糟糕,不过我不打算表现出来——那时我还没有对她心生恼怒,那是在之后的日子里才发生的。我依然还是个小孩,一心扑在庆祝自己的生日上。我的生日终于到了,还有礼物——礼物总是吸引人的。

早饭时,我收到了两个金色的包裹。大的那个里面装着一件斗篷——穿去看歌剧恰到好处,而且相当华丽。可我早已料到会是这个,压根没把它算作一件礼物。然而第二件包裹给了我莫大的惊喜。它又轻又小,我立马知道这定是一件珠宝——也许是一对袖扣,或者是别在领巾上的饰钮,也可能是枚戒指。迪基在她左手的小指上就戴着一枚,我很是羡慕——是的,我肯定那就是一枚戒指,和迪基的一样。

可那并不是戒指。而是一块表,银色的,配有细长的皮表带。有两根黑色的指针显示小时和分钟,飞速转动的那根是用来记秒的。表盘上安着块玻璃,指针靠上发条来驱动。戴安娜瞧见我把它握在手里时便笑了。“这是给你戴在手腕上的。”她最后才说。

我惊喜地望着她——那个时候还没有人戴腕表,这完全就是件新奇的进口货——我随即想把表扣到手腕上。当然,我没法自己戴上,就和费里西蒂广场里的许多事物一样,你需要一个女仆前来料理。最后是戴安娜给我戴好的。之后我俩坐在一起盯着小小的表盘,看秒针飞快地掠过,听着它的嘀嗒声响。

我说道:“戴安娜,这是我见过的最美妙的东西!”她红了脸,看上去很满意:她是个荡妇,但也是个人。

玛丽亚过来后,我向她展示了手表,她微笑着点点头,隔着皮表带摩挲着我的手腕。之后她笑起来:“亲爱的,这个时间不对!你把它设在了七点,可现在才四点一刻呢!”

我又看了眼表盘,诧异地皱起眉。我一直只是把它当作条手链在戴,还没想过用它来看时间。为了玛丽亚,我当即把指针挪到了4和3—可实际上没有这个必要,当然,其实我从来都没有必要给它上发条。

那块表是我收到的最好赠礼,但还有其他礼物。玛丽亚送了一支象牙手杖,银质的顶端饰有流苏,和我的剧院新装扮十分相衬。实际上,那一晚我和戴安娜成了引人注目的一对,为了匹配我的行头,她穿了身黑白银三色的礼服,是在沃斯[43]定制的。我深信我们看上去就像刚从时装画报上走下来的。走路时,我确保自己的左手臂端得笔直,好亮出那块表。

我们在苏法利诺餐厅的一个包间里吃的晚饭,同迪基和玛丽亚一起——玛丽亚还带着沙丁,她的小灵狗,并把一个碟子里的佳肴喂给它。侍者们已经得知今天是我的生日,纷纷围拢过来,为我斟酒。“这位年轻的绅士今天几岁了呢?”他们问戴安娜。听他们的口吻就知道他们觉得我比自己的实际年龄还要小些。我猜,他们将戴安娜认成了我的母亲。出于多种原因,这念头可不妙。有一次,我停下擦鞋,戴安娜和她的朋友们就站在一旁看着。擦鞋人看了一眼迪基,和许多普通人一样,他把女同性恋气质当成了某种家族遗传,便问我迪基是不是我阿姨,带我出来玩上一天。亏得她的长相,我被错认成个小男生倒也不错。她有几次试着在穿戴上和我较劲。像是在我生日那晚,她穿了件带袖扣的衬衫,长裙上面罩了件男士短斗篷。可是在脖颈处她却戴了个花边领饰——换作我才不会穿得这么女里女气的。她自己没觉得——她要是知道一定会吓坏的!——她就像个疲倦的玛丽——安妮,就是有时你会在皮卡迪利看到的,被年轻男孩包围着的那种,他们在那儿卖了那么久,被视为“女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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