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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拿灯照着一只小布袋,大小跟纸烟盒差不多,用彩色的草编织而成,外面还装饰着几粒廉价的小珠子。布袋里装的是六根黑色的荆刺,一头尖尖的,一头是圆的,跟扎在巴塞洛缪·舒尔托头上的一模一样。

“这凶器非常危险,”他说,“你当心别扎着。我很高兴捡到了这个,因为他所有的凶器可能都在这里面。这样,我俩才可能避免被刺的危险。我宁可挨枪子儿,都不愿中这荆刺的剧毒。华生,你还有力气再跑6英里吗?”

他拿灯照着一只小布袋,大小跟纸烟盒差不多,用彩色的草编织而成,外面还装饰着几粒廉价的小珠子。

“当然。”我说。

“你那腿能受得了吗?”

“受得了。”

“嗨,托比!好托比!闻闻这个,托比,闻闻!”他拿着蘸过木馏油的手帕,放到托比的鼻子前。托比站在那里,多毛的腿叉开着,往上翘着鼻子,那模样,就像酿酒家在品尝佳酿一样。福尔摩斯扔掉手帕,往托比的脖子上系了根结实的绳子,把它牵到放木桶的地方。托比立刻不停地大声狂吠着,鼻子在地上四处嗅着,尾巴翘得老高,循着气味径直朝前跑去。我们扯着绳子,在它后面紧跟着。

此时,东方已经发白,晨曦中渐渐能看清楚远方了。我们的身后,那栋方正的大房子冷清地耸立着,房子的窗户仍然没有一丝光亮,高高的院墙光秃秃的。院子里到处堆放着散乱的垃圾,杂草丛生。那凄凉悲惨的景象似乎正是昨夜惨案的写照。

我们来到围墙底下,托比在墙的阴影里低叫着。接着,我们发现有个墙角长着一棵小山毛榉树,墙角离地面较近的位置,砖缝有磨损,而且砖块的棱角已经被磨圆了,应该是经常有人踩着这里爬墙。福尔摩斯先爬了上去,把托比从我手里接了过去,然后把它放到墙的另一侧。

“墙头上有木腿人的手印,”他等我也爬上墙的时候说道,“你看,那白灰上有血迹。幸亏昨天晚上的雨不大,就算间隔了28个小时,路上应该也还留有气味。”

我们穿过车马拥挤的伦敦街道时,我心里不禁有些怀疑,托比到底能否嗅着气味找到凶手。不过,我的这种疑虑很快就被打消了,托比灵敏地在地面上嗅着,循着气味摇摆地朝前跑着。很明显,这刺鼻的木馏油的气味要比路上别的气味更加强烈。

“你可别以为,”福尔摩斯说,“我只能依赖这个同伙踩住了化学药品这一点,才能侦破此案。我还有好几种别的方法能抓住凶手。但是,现在,幸运之神送给我们这个最便捷的方法,如果我们弃之不用的话,那可就是我的不对了。可是,这也把原本有些复杂、需要一些智慧才能解决的问题变简单了。假如破获案子的线索太简单了,我们的功劳也就显示不出来了。”

“其实,我们的功劳挺多的。”我说,“福尔摩斯,我感觉与上次你在杰弗森·霍普谋杀案中所用的方法相比,你这次用到的方法更加高明,因为这个案子简直太匪夷所思了。比方说,你怎么对装木腿的那个人的情况那么有把握呢?”

“哦,老兄!这个其实挺简单的,不是我在吹嘘,事实都是明摆着的。负责看管囚犯的两名军官,得知了一个埋藏宝物的秘密。寻宝地图是一个叫乔纳森·斯摩的英国人给他们画的。你应该还记得,莫斯坦上尉的地图上就写着这个名字。他不仅写下了自己的名字,而且把同伙的名字都签上了,也就是所谓的‘四个签名’。这俩军官根据地图——也可能是他们中的一个——找到了宝物,并带回了英国。我推测,带宝物回国的这个人,很可能没有完全履行最初的约定。乔纳森·斯摩为什么没得到宝物呢?答案也是明摆着的。那张藏宝地图,是莫斯坦在看管囚犯期间得到的。乔纳森·斯摩之所以没亲自去拿宝物,是因为他和同伙们都是囚犯,没有行动自由。”

“这只是推测而已。”我说。

“也不能这么说。这不只是推测,应该说是唯一合乎情理的假设。我们还是看看这些假设是怎么与后来的事实相吻合的吧。舒尔托少校把宝物带回国以后,一直过着很安稳的日子,直到印度来信的那一天,他就像惊弓之鸟一样,这是什么原因呢?”

“那封信肯定是这么说的:被你们欺骗的囚犯已经刑满释放了。”

“说是刑满释放,不过,更有可能是越狱逃窜,因为对于他们的刑期,舒尔托少校肯定知道得很清楚。要真是刑满释放的话,他应该不至于害怕成那样。他从此都进行了什么防备呢?他格外注意装着木腿的人。他曾经用枪误伤了一个装木腿的英国小贩,说明装木腿的肯定是个白种人,而那张图上就一个白种人的名字,另外三个都是印度人或回族人的名字,所以,我们就能肯定,装木腿的这个人就是乔纳森·斯摩。你说,我的这些推论有个人主观臆断吗?”

“没有,非常清楚,而且很精确。”

“那好,现在,我们站在乔纳森·斯摩的角度分析一下。他回英国主要有两个目的:一是为了得到属于他的那份宝物,再一个就是找欺骗他的那个人报仇。他找到舒尔托少校的住址,而且,还很有可能买通了舒尔托家里的哪个仆人。据伯恩斯通太太说,家里还有个叫拉尔·拉奥的仆人,我们都没见过,这个人品行恶劣。除了少校本人和已经过世的那个忠实的仆人之外,没人知道宝物藏在什么地方。乔纳森·斯摩突然得知少校命在旦夕,唯恐少校死的时候会把宝物的秘密一起带走。慌乱之中,他冒着被守卫拳击的危险,来到临死的这个人的窗前。不过,当时少校的俩儿子在场,他没能进去。少校死了,他恼怒至极,当晚又潜入房内,翻找文件,试图找到埋藏宝物的线索。临走前故意留了写有‘四个签名’的字条,表明曾有不速之客造访此地。很显然,他这么做是早就想好的,他原本想杀死少校以后,在尸体旁边留张同样的纸条,表明这不是普通的谋杀,而是为了替同伴们讨回公道。其实,这种自以为聪明的做法在犯罪史上是很常见的,有时候,反倒还能从此找到有关凶手的一些线索。我说的这些,你都听懂了吗?”

“也不能这么说。这不只是推测,应该说是唯一合乎情理的假设。

“全懂了。”

“乔纳森·斯摩接下来会怎么做呢?他只能继续暗中留心搜宝的进程。有时候,他可能会离开英国,隔一段时间,再回来打探消息。在阁楼上发现宝物以后立刻有人告诉了他,毫无疑问,家中肯定有他的内线。乔纳森的腿不方便,根本就不可能爬到巴塞洛缪·舒尔托家的高楼上,因此,他就带了个身手不错的同伙,让同伙先爬到楼上去。谁知他赤脚踩到了木馏油,所以才把托比给弄来了,而且,还让一个脚部受伤的、领半俸的退役军官,跛着脚跑6英里的路程。”

“照这么说,杀人的是那个同伙,不是乔纳森。”

“没错。我在房间内发现了乔纳森足的痕迹,由此可见,同伙把人杀死这件事,让乔纳森非常恼火。他跟巴塞洛缪·舒尔托无冤无仇,顶多把他捆起来,塞上嘴巴就行了。杀人是要偿命的,他可不愿意把自己送上绝路。谁知道同伙突然兽性大发,竟然用毒刺把人给杀死了。他看已经没法挽回了,就留了张纸条,带着宝物跟同伙一起跑了。这些情况,就是我所推断出来的。再说他的长相,他被拘押在酷热的安达曼岛多年,所以,肯定已经是中年人了,而且,皮肤应该晒得很黑;再从他步幅的大小,能够推断出他的高矮;至于他脸上长满胡子,这一点,是撒笛厄斯·舒尔托亲自从窗户里看见的。除此之外,应该没什么别的情况了。”

“那个同伙呢?”

“哦!这个也算不上神秘,你很快就能知道了。今天早上的空气好新鲜啊!你看那团红云,多漂亮啊,看着跟红鹤的羽毛似的。太阳已经穿透伦敦的云雾了。被阳光照着的人,不计其数,但是,像我俩这样肩负着如此使命的人,估计是再也找不到了。在大自然面前,我们这点雄心壮志,是如此的渺小!你熟悉让·保罗的书吗?”

“非常熟悉,我是先看了卡莱尔的作品以后,才开始看他的书的。”

“这就像从河流溯回到湖泊一样。他说过一句很有深意的话‘能认识到自身渺小的人才称得上是真正的伟大’。你看,这句话说到了比较和鉴赏的能力,这种能力本身就是崇高的证明。我们能从里希特尔(让·保罗的笔名)的书中找到很多精神食粮。你带手枪了吗?”

“我有根手杖。”

“我们发现凶手以后,这些家伙应该用得上。乔纳森交给你,那个同伙要是不老实,我就用枪打死他。”

他说着,把左轮手枪掏出来,装了两颗子弹以后,又装进外套右边的衣袋里。

我们跟着托比,在通向伦敦市区的路上走着,路两边是别墅式的村落房舍,快走到人流密集的街道上了。干苦力的和码头的工人们已经忙碌起来了,家里的女人们正开门清扫门前的台阶。街道角落里,方形屋顶的酒店都开始营业了,从里面走出来的粗壮的汉子们,正用袖子擦着下巴上沾的酒水。街道的尽头,瞪大眼睛的野狗盯着我们。不过,忠心敬业的托比始终低着头在地上嗅着,没有受到任何影响,只是偶尔发出一阵着急的低鸣声,表明跟踪的味道仍然非常强烈。

一路上,我们经过斯特里萨姆区、布瑞斯顿区、坎伯韦尔区,绕了很多条小巷,才走到奥弗尔区东面的肯宁顿巷。我们要找的这个人,就像是专门迂回着绕路一样,也可能是有意这样,以免被人追踪。只要附近有弯曲绕路的小道,他们绝对不从正路走。他们从肯宁顿巷的尽头拐向了左边,穿过证券街和麦尔斯路,走到骑士街以后。托比突然停止不前了,在原地来回乱窜,一只耳朵耷拉着,另一只笔直地竖立着,一副拿不定主意的样子。最后,转了好几圈,仰着头,好像在向我们求救。

“这托比怎么回事啊?”福尔摩斯厉声吼道,“凶手不可能上车,更不可能乘气球飞了。”

“或许,他们在这儿停留过一阵子。”我推测说。

“哦!行了,它又走了。”我的同伴长舒一口气说。

托比的确又开始前进了。它四下嗅了一阵,就像突然下定决心一样,箭一般地飞冲出去。那味道好像比以前更加强烈了,因为托比根本就不用鼻子嗅地,只管拼命拽着绳子往前跑。福尔摩斯两眼闪着亮光,他肯定以为快找到凶手的老窝了。

我们朝九榆树的方向跑去,最后,来到白鹰酒店旁边的布拉得里克和纳尔逊大木场。托比异常兴奋和激动,它从侧门钻到锯木工人正在干活的大木场,然后,越过成堆的锯末、刨花和碎木,又跑上两边堆着木材的小路,最后,跳到放在手推车的一只木桶上,得意地狂叫起来。它站在木桶上,吐着舌头,眨巴着眼睛,向我俩炫耀着自己的战绩。木桶边和手推车的轱辘上,沾满了黑乎乎的油渍,空气中有一股强烈刺鼻的木馏油的味道。

夏洛克·福尔摩斯我俩面面相觑,不由得同时大笑不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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